2023年

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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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03-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677 证券简称:明泰铝业 公告编号:临2023-016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3月1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马廷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5人,副董事长马星星先生因其他工作安排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职工代表监事李浩杰先生因其他工作安排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第1、2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季正刚、蔡红珍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方法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