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818 证券简称:曲美家居 公告编号:2023-024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3月1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顺黄路217号公司B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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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赵瑞海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2人,董事赵瑞宾先生、董事赵瑞杰先生、吴娜妮女士、谢文斌先生、饶水源先生,独立董事何法涧先生、刘松先生、傅江女士、陈燕生先生因工作安排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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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2.01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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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2.0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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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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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2.0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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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2.05 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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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2.06 限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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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2.07 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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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2.08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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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议案名称:2.09 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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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议案名称:2.10 募集资金投向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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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议案名称:3《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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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议案名称:4《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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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议案名称:5《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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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议案名称:6《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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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议案名称:7《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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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议案名称:8《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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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议案名称: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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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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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9均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议案1-9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
3、议案1-9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国薇、包诗韵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4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