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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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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03-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213 证券简称:镇洋发展 公告编号:2023-023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3月1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天中路655号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7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时良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董事魏健、刘心、郑立新、吴建依、包永忠以通讯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监事胡真以通讯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石艳春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 2.0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议案名称:证券面值和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议案名称:债券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议案名称:票面利率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议案名称: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议案名称:转股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8议案名称:转股价格调整原则及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9议案名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0议案名称: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1议案名称:赎回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2议案名称:回售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3议案名称:转股后的股利归属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4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5议案名称: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6议案名称:债券评级情况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7议案名称:担保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8议案名称:募集资金存放专户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9议案名称: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20议案名称:违约情形、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机制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21议案名称: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以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议案1、2(2.01-2.21)、3、4、5、6、7、8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本次会议议案1、2(2.01-2.21)、3、4、5、6、7、8为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该议案已获得参会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宁波)事务所

律师:郑扬、吴海平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3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