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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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平安沪深300指数量化增强
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易模式转换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3-03-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需求,提升平安沪深300指数量化增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市场竞争力,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平安沪深300指数量化增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转换本基金证券交易模式。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证券交易模式转换

自2023年3月16日起,本基金将启动证券交易模式的转换工作。转换后,本基金的证券交易所场内交易将委托证券公司办理,由证券公司履行交易管理、清算等职责。

本次证券交易模式转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因转换证券交易模式并更新基金托管人信息,拟对《平安沪深300指数量化增强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的《托管协议》全文将在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nd.pingan.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免长途话费)及直销专线电话0755-22627627咨询相关事宜。

三、本基金证券交易模式转换完成时间将另行公告。本公司将根据《托管协议》修订情况,在《平安沪深300指数量化增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对上述内容进行相应修改,并将更新后的文件在本公司官网上披露。本公告未尽事宜,敬请投资者参见《平安沪深300指数量化增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平安沪深300指数量化增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相关的文件。

四、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4日

附件:《平安沪深300指数量化增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托管协议修订前后文对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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