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93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陈连勇先生、杨维生先生和章击舟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报告全文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披露。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就2022年度的工作情况做了详细的汇报。报告全文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披露。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披露。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公司全年营业收入328,550.46万元,同比减少9.23%,实现净利润4,063.88万元,同比减少83.0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07.99万元,同比减少84.85%。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综合考虑公司目前总体经营情况与未来业务发展需要以及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未来利润分配预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9)。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详细内容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汇会鉴【2023】0905号《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详细内容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综合考虑公司2022年度的整体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统计如下:
■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上述议案中关于公司董事的薪酬确认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计划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的综合授信,并根据授信额度,办理相关抵押、质押、担保等手续。该授信额度为向银行申请的总最高额度,具体授信额度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要,在上述总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与各银行办理授信和抵押、质押、担保等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授权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子公司2023年度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资本性投入等对资金的需求情况,董事会同意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合计最高为450,000万元。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具体负责办理具体的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授权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远期结售汇业务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70,000 万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并签署相关远期结售汇协议等法律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及融资需要共享不超过3亿元的票据池业务。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授权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上述预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结合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度各项审计工作的执行情况、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行业标准,同意确定其2022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6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5万元,合计审计费用为80万元。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汇会审【2023】0904号《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会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投资决策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和《对外捐赠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制度全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议事规则》《独立董事会工作制度》《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投资决策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对外捐赠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3年4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5)。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三、备查文件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603186 证券简称:华正新材 公告编号2023-024
转债代码:113639 转债简称:华正转债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的变更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508号文核准,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公开发行了57,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5,700,000张。债券期限6年,自2022年1月24日至2028年1月23日止。目前公司可转债尚处于转股期,截至2023年2月28日,累计转股股数为1,334股,公司的股本总数为142,011,646股。由此,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4,201.0312万元增加至142,011,646万元,公司总股本由14,201.0312万股增加至142,011,646万股。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上述事项已导致公司的注册资本和总股本发生变化,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2年)》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
■
除上述部门条款的修订及因修订引起的序号变动外其他条款不变,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上述变更内容以工商变更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特此公告。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603186 证券简称:华正新材 公告编号:2023-025
转债代码:113639 转债简称:华正转债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4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4月1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华一路2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4月12日
至2023年4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与会者将听取《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3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8、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11、14-1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办理会议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异地股东可以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第(1)、(2)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同时电话确认,登记时间以邮戳或本公司收到传真、电子邮件日期为准。
2、登记时间:2023年4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华一路2号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办公室。
4、邮编:311121
5、联系电话:0571-88650709
电子邮箱:hzxc@hzccl.com
6、联系人:林金锦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和住宿费自理;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验证入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4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3186 证券简称:华正新材 公告编号2023-015
转债代码:113639 转债简称:华正转债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下转9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