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580 证券简称:卧龙电驱 编号:临2023-007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卧龙电气集团浙江灯塔电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卧龙灯塔”)
● 本次为卧龙灯塔担保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日,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7,500万元人民币(含本次)。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2023年03月14日,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卧龙电驱”或“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绍兴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卧龙灯塔提供5,000万元人民币的对外担保,公司合计已实际为其担保了7,500万元人民币(含本次),累计未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授权担保总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04月28日召开八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为子公司卧龙灯塔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贷款担保,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止,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05月06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为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8)以及2022年05月28日披露的《卧龙电驱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3)。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卧龙电气集团浙江灯塔电源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07429056269
注册资本:1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海塘路75号
法定代表人:庞欣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卧龙灯塔总资产49,132.57万元,净资产30,368.87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8,763.69万元,银行贷款总额6,000.00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7,181.87万元,净利润85.46万元。
截至2022年09月30日,卧龙灯塔总资产50,611.87万元,净资产30,956.6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9,655.27万元,银行贷款总额5,470.00万元,2022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8,541.49万元,净利润587.73万元。
3.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直接持有卧龙灯塔91.9545%的股权,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浙江卧龙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卧龙灯塔6.9727%的股权,公司通过上述路径合计持有股权比例为98.9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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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3年03月14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卧龙灯塔在建设银行绍兴分行办理的融资业务进行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被担保人(债权人):卧龙电气集团浙江灯塔电源有限公司
保证人(甲方):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是否有反担保:否
担保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3年03月14日-2025年03月13日
贷款类型:流动资金贷款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以上担保事项均在公司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对卧龙灯塔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并能够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卧龙灯塔目前具备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子公司高效、顺畅地筹集资金,满足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被担保子公司资信和经营状况正常,偿还债务能力较强,担保风险可控,提供授信和担保额度是为了日常经营需要。2022年度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为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以上议案经公司八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意见:为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独立董事发表了对该事项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在银行授信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全权委托董事长签署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所签订的《借款合同》、《保证合同》、《抵押合同》及《贷款展期协议书》等法律文书,公司董事会将不再逐笔形成董事会决议。超过该等额度范围的其他授信贷款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另行审议后实施。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301,504.50万元,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的比例为36.76%;无逾期担保、无违规担保。公司为控股股东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04,500.00万元,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的比例为12.74%;无逾期担保、无违规担保。
特此公告。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0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