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安财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3月1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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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2.1 根据中欧安财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每3个月开放一次,每个开放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不超过10个工作日。每个开放期所在月份为基金存续期内每个会计年度的3月份、6月份、9月份和12月份,每个开放期的首日为当月20日起(含)的第一个工作日。
本基金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本次开放期为2个工作日,即2023年3月20日到2023年3月21日可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自开放期的下一日即2023年3月22日(含)起不再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
2.2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但若投资者在开放期最后一个开放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办理申购时,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单个账户单笔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元(含申购费,下同),单个账户单笔追加最低申购金额为0.01元(含申购费)。在不违反前述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直销机构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元。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机构进行交易须受直销机构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
3.2申购费率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的优惠申购费率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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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投资人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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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投资者在本基金非直销机构办理申购业务时,具体费率优惠细则请以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和规定为准。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办理赎回时,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0.01份基金份额。若某笔份额减少类业务导致单个基金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0.01份的,登记机构有权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该基金交易账户持有的基金份额做全部赎回处理(份额减少类业务指赎回、转换转出、非交易过户等业务,具体种类以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4.2赎回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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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无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业务需要收取一定的转换费。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基金转换时收取。具体事项详见本公司官网发布的《中欧基金关于旗下基金的日常转换业务说明》。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投资者须到同时代理拟转出和转入基金的同一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的转换业务。本基金日常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公司官网发布的《中欧基金关于旗下基金的日常转换业务说明》。
6. 基金销售机构
6.1 直销机构
名称: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479号8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479号16楼
客服电话:4007009700(免长途话费)、021-68609700
直销中心电话:021-68609602
直销中心传真:021-68609601
网址:www.zofund.com
联系人:马云歌
6.2 其他销售机构
其他销售机构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中欧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管理人网站披露的基金销售机构名录。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针对某类份额变化增加或者减少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基金销售机构名录公示。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各销售机构提供的基金销售服务可能有所差异,具体请咨询各销售机构。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基金自开放期的下一日即2023年3月22日(含)起不再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本次开放期即2023年3月20日到2023年3月21日办理其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公司网站上刊登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亦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zofund.com)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700)垂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