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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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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2023-03-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特别提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12年10月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的行业目录及分类原则,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瑞思”、“发行人”或“公司”)所处行业属于“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截至2023年3月14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29.33倍。本次发行价格63.78元/股对应发行人2021年经审计的扣非前后孰低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22.61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低于招股说明书中所选可比公司近20日扣非后算术平均静态市盈率,低于招股说明书中所选可比公司近20日扣非前算术平均静态市盈率,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发行人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3]100号,以下简称“《业务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方式进行,请网上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发布的《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网上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2、发行人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或“民生证券”)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63.78元/股,投资者据此价格在2023年3月17日(T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申购。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购。

4、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23年3月21日(T+2日)公告的《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2023年3月21日(T+2日)日终,中签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5、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6、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2023年3月16日(T-1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和中国金融新闻网上的《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充分了解市场风险,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7、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承诺,截至本公告发布日,不存在影响本次发行的重大事项。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及创业板市场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发行。

2、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截至2023年3月14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29.33倍。本次发行价格63.78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22.61倍,不超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截至2023年3月14日),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3、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计划所需资金额为38,413.20万元。根据本次发行价格63.78元/股和1,062.50万股的新股发行数量计算,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67,766.2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约7,842.35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59,923.90万元,超出募投项目计划所需资金额部分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用途。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4、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风险。

重要提示

1、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062.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3]417号)。发行人股票简称“科瑞思”,股票代码为“301314”,该简称和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的行业目录及分类原则,目前公司所处行业为“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2、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数量为1,062.50万股,发行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5.00%,其中网上发行1,062.5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0.00%。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4,250.00万股。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3、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63.78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6.96倍(每股收益按照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6.29倍(每股收益按照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22.61倍(每股收益按照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21.72倍(每股收益按照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不超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29.33倍(截至2023年3月14日(T-3日))。

4、本次发行价格确定后发行人上市时市值约为27.11亿元。2020年和2021年,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孰低者为准)分别为7,016.61万元和11,987.19万元,最近两年累计净利润为19,003.80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发行人满足在招股书中明确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5、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67,766.2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约7,842.35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59,923.90万元,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等相关情况已于2023年3月15日(T-2日)在《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披露。招股说明书全文可在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经济参考网,网址www.jjckb.cn;中国金融新闻网,网址www.financialnews.com.cn查询。

6、网上发行重要事项:

(1)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2023年3月17日(T日)9:15-11:30、13:00-15:00。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购。

(2)2023年3月17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并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且在2023年3月15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投资者均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其中,自然人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权限(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3)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10,500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2023年3月15日(T-2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2023年3月17日(T日)申购多只新股。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4)网上投资者申购日2023年3月17日(T日)申购无需缴纳申购款,2023年3月21日(T+2日)根据中签结果缴纳认购款。投资者申购量超过其持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部分为无效申购;对于申购量超过网上申购上限10,500股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5)新股申购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或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首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7、网上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23年3月21日(T+2日)公告的《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2023年3月21日(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将中止发行。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8、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十二)中止发行”。

9、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请投资者仔细阅读2023年3月15日(T-2日)披露于七家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经济参考网,网址www.jjckb.cn;中国金融新闻网,网址www.financialnews.com.cn)上的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0、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和中国金融新闻网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一、发行价格

(一)发行价格确定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63.78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6.96倍(每股收益按照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6.29倍(每股收益按照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22.61倍(每股收益按照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21.72倍(每股收益按照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二)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截至2023年3月14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29.33倍。

1、与行业平均市盈率比较

发行人是一家依托自主研发的全自动绕线设备为客户提供小型磁环线圈绕线服务,向客户销售或租赁全自动绕线设备以及向客户销售全自动电子元器件装配线的高新技术企业。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的子行业“C3981电阻电容电感元件制造”,指电容器(包括超级电容器)、电阻器、电位器、电感器件、电子变压器件的制造。截至2023年3月14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29.33倍,最近一个月的平均滚动市盈率为30.30倍。

(1)与行业平均静态市盈率比较

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发行人2021年扣非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静态市盈率为22.61倍,低于2023年3月14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29.33倍。

(2)与行业平均滚动市盈率比较

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发行人扣非后归母净利润摊薄后滚动市盈率为23.33倍,低于2023年3月14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30.30倍。

(3)发行人所属行业变化态势

2023年以来,发行人所在行业(C39)平均行业静态市盈率呈现相对稳定的状态,截止2023年3月14日,C39行业各阶段平均静态市盈率和滚动平均市盈率如下:

数据来源: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数据来源: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价格63.78元/股对应发行人2021年扣非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22.61倍,不超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29.33倍,亦不超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30.30倍,处于合理水平(截至2023年3月14日)。

2、与可比公司算术平均市盈率比较

公司是一家依托自主研发的全自动绕线设备为客户提供小型磁环线圈绕线服务,向客户销售或租赁全自动绕线设备以及向客户销售全自动电子元器件装配线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基于数据的可获得性和可比性,从A股上市公司“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中选取了主营业务或应用领域与公司相同或相近的公司作为可比公司,包括铭普光磁、可立克、顺络电子、麦捷科技、风华高科。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下转1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