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
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88233 证券简称:神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8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
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矽康半导体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矽康半导体”)持有公司股份35,550,3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22%;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晶励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晶励投资”)持有公司股份2,873,7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0%;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旭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旭捷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214,2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6%。上述股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9,638,2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7739%。
上述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且已于2023年2月21日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股东晶励投资、旭捷投资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分别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600,000股、728,552股,合计减持不超过2,328,552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46%。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晶励投资、旭捷投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减持计划具体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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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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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上述股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9,638,287股,占公司总股本160,000,000股的实际比例为24.7739%,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备注:
表格中的计划减持比例按照披露本次减持计划时的公司总股本160,000,000股计算,且为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晶励投资、旭捷投资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时出具《关于所持股份限售及锁定的承诺》,具体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经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公司上市后有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晶励投资、旭捷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股东按照上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88233 证券简称:神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9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京航天科工军民融合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航天科工创投”直接持有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工股份”或“公司”)9,941,7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1%。
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且已于2021年2月22日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航天科工创投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9,600,000股、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9,941,705股,合计减持不超过9,941,705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00%、大宗交易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21%,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21%。其中:(1)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30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00%;(2)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30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00%。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的股东航天科工创投《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减持计划具体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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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股东最近一次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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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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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航天科工创投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时出具《关于所持股份限售及锁定的承诺》,具体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经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合伙企业将严格遵守上述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相关承诺,且在前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执行。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航天科工创投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股东按照上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