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88175 证券简称:高凌信息 公告编号:2023-004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股东珠海汉虎纳兰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汉虎纳兰德”)持有公司股份8,333,3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97%;中资融信汉虎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广州)有限公司-珠海汉虎华金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汉虎华金”)持有公司股份833,3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0%;共青城汉虎贰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汉虎贰号”)持有公司股份1,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0%。汉虎纳兰德、汉虎华金与汉虎贰号三者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466,6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27%。
上述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其中汉虎纳兰德、汉虎华金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已于2023年3月15日解除限售后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股东资金需求,公司股东汉虎纳兰德、汉虎华金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5,574,38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6.00%。其中汉虎纳兰德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741,42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5.10%;汉虎华金拟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32,95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90%。
其中,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自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且连续90个自然日内,该两名股东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自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且连续90个自然日内,该两名股东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上述股份的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若公司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上述减持计划将作相应调整。
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收到股东汉虎纳兰德及其一致行动人汉虎华金、汉虎贰号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减持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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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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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自公司上市以来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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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股东汉虎纳兰德、汉虎华金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
3、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根据自身资金需求情况减持股份时,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并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予以公告。在减持公司股份前后,应按照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则本企业出售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企业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益缴纳至公司指定账户。如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企业怠于承担前述责任,则公司有权在分红或支付本企业其他报酬时直接扣除相应款项。以上承诺为不可撤销之承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时间、数量和价格等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2、公司股东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告知义务。减持计划实施后,本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