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579 证券简称:克劳斯 编号:2023一009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天华化工机械及自动化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下称“天华院”),系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1、本次担保金额
天华院:20,000万元
2、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天华院:14,079.52万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62,342.65万元。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一、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3年2月3日,公司作为保证人与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下称“招商银行兰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被担保人为天华院,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
2023年2月3日,公司作为保证人与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西固支行(下称“工商银行西固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被担保人为天华院,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5,000万元。
(二)关于本次担保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批准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及下属全资子公司间互相提供担保的担保总额不超过欧元7.65亿元,其中:(1)公司向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欧元1.69亿元;及(2)公司向资产负债率 70%以上(含) 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欧元5.96亿元。前述担保计划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担保计划的授权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办理具体担保事宜,无需再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担保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有关前述担保计划的详情可参见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公开披露的《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一052)。
本次担保在上述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计划项下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天华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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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2023年2月3日,公司与招商银行兰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下称“《担保书》”),保证范围为招商银行兰州分行与天华院签订的《授信协议(适用于流动资金贷款无需另签合同的情形)》(下称“《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书》下的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兰州分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2、2023年2月3日,公司与工商银行西固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下称“《保证合同》”)。担保的主债权为在人民币15,000万元的最高余额内,天华院与工商银行西固支行签订的本外币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开立担保协议以及其他文件(下称“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工商银行西固支行对外承付、履行担保义务、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次日起三年;或其他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计划主要为下属全资子公司在销售机械设备过程中为客户提供售后保证而获得银行授信及日常经营性流动资金贷款所需,并对部分原有贷款进行优化,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优化融资成本,有助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该担保计划风险可控,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市场营销的稳健运营,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此次预计担保额度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亦对上述对外担保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计划主要是下属全资子公司在销售机械设备过程中为客户提供售后保证而获得银行授信及日常经营性流动资金贷款所需,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市场营销的稳健运营;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对其生产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担保计划涉及的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本次预计担保额度事项。
本次担保在上述2023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授权范围内,故上述董事会及独立董事的相关意见适用于本次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2023年2月28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使用的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62,342.6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4.63%。以上对外担保全部为公司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