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228 证券简称:广州港 公告编号:2023-006
债券代码:163743.SH、185817.SH、185969.SH、137626.SH、137812.SH
债券简称: 20粤港01、22粤港K1、22粤港02、22粤港03、22粤港04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337,837,838股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3月21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为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
(一)核准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58 号)核准,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857,954,000 股新股。
(二)股份发行与登记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实际向 16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共1,351,351,351股,并于2022年9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手续。
(三)锁定期安排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其中15 名特定对象,合计持有的非公开发行限售股337,837,838股,该15名特定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公司控股股东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非公开发行限售股1,013,513,513股,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不在本次限售股解禁的范围内。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7,544,531,351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6,193,18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351,351,351股。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未发生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公司的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认购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上述股份锁定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持有人无上市特别承诺。
四、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亦不存在公司向其提供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所做的承诺,本次限售股份申请上市流通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广州港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337,837,838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3月21日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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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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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上网公告附件
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