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88 证券简称:宁波精达 公告编号:2023-015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一、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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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修改涉及部分条款的增加,公司章程中原各条款序号依此相应调整,条款中涉及引用其他条款序号变化的亦同步调整。
除修改上述条款内容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因修订《公司章程》,相关《公司章程》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等相关具体事宜。
本次变更内容和相关章程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结果为准。
二、相关制度的修订
结合《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修改,公司对相关制度进行了系统性梳理,公司本次修订制度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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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03088 证券简称:宁波精达 公告编号:2023-016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3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宁波精达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3月31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关于召开宁波精达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8)。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经营目标和考核指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03088 证券简称:宁波精达 公告编号:2023-017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3月15日以通讯结合现场方式在公司举行。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宁波精达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03088 证券简称:宁波精达 公告编号:2023-018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3月3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3月31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金山路377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3月31日
至2023年3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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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2023年3月16日在公司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载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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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股东可以采用邮件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邮件或信函的登记时间以公司收到为准。请在邮件或信函上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及联系方式
(二)参会登记时间:2023年3月30日(9:00-11:30, 14:00-16:30)。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工业园C区金山路377号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四)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提供的网络投票平台直接参与投票。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请出席现场会议者最晚不迟于2023年3月31日下午14:00到会议召开地点报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明君、徐慧幸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工业园C区金山路377号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政编码:315033
电话号码:0574-87562563
电子邮件:dm@nbjingda.com
特此公告。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3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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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