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29 证券简称:奥翔药业 公告编号:2023-013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37号)核准,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754,288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2.29元,募集资金总额484,903,079.52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10,969,297.6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73,933,781.92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23年1月18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已出具天健验〔2023〕29号《验资报告》。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于2023 年2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01,866,704股增加至423,620,992股,注册资本由401,866,704.00元增加至423,620,992.00元。
针对上述情况,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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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后的《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包括了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鉴于公司股东大会已对董事会进行授权,因此本次修订《公司章程》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特此公告。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