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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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35 证券简称:迪生力 公告编号:2023-011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及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经营活动产生的业务,交易项目的定价政策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现在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的影响,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赵瑞贞、罗洁、Sindy Yi Min Zhao 回避表决。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此项议案的表决。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对《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均予以回避。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对于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未导致公司主要业务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相关关联交易合同/协议的内容符合商业惯例和有关策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董事会对《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表决结果,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与该议案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此项议案的表决。
4、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2022年度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且由交易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22年度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定价公允,不存在任何内幕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二)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2年度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实际产生的主要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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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2023年,公司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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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Zhao & Luo LLC
公司名称:Zhao & Luo LLC
成立日期:2012年 11月 27日
法定代表人:Guoping Luo
注册地:美国加利福尼亚州
经营范围或主营业务:不动产经营
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2022年度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单位: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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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JRL LLC
公司名称:JRL LLC
成立日期:2012年11月27日
法定代表人:Guoping Luo
注册地:美国加利福尼亚州
经营范围或主营业务:不动产经营
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2022年度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单位: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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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Western Distributors of Atlanta Inc.
公司名称:Western Distributors of Atlanta Inc.
成立日期:1984年9月13日
法定代表人:Danny L. Brand
注册地:美国佐治亚州
注册资本:75,000 美元
经营范围或主营业务:汽车车轮和轮胎批发
关联关系:公司参股公司
2022年度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单 位: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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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Wheel Mart(Thailand) Company Limited
公司名称:Wheel Mart(Thailand) Company Limited
成立日期:2015年 6月 5日
注册地:泰国
总股本:70,000,000 泰铢
经营范围或主营业务:汽车车轮和轮胎批发
关联关系:公司参股公司
2022年度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单位:万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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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存续经营,能够履行与公司及子公司达成的协议。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平等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以市场价格作为交易的定价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2年度发生的以及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管理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充分利用关联方的资源优势,实现合理的资源配置,有利于维持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提高公司运营效率。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政策,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特此公告。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603335 证券简称:迪生力 公告编号:2023-014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其中“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解释15号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以下简称“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规定”)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 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1 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调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地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603335 证券简称:迪生力 公告编号:2023-015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授信金额:公司预计2023年向银行、其他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及融资租赁等非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
● 2023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生产经营及投资计划的资金需求,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营运能力,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向银行、其他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及融资租赁等非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贸易融资授信、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银承授信额、非融资性保函、交易对手风险额度等综合授信业务,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其他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及融资租赁等非金融机构最后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审核并签署相关融资合同文件,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不再对单一银行、其他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及融资租赁等非金融机构出具董事会融资决议。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特此公告。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603335 证券简称:迪生力 公告编号:2023-017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容诚事务所”)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267人,其中65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1年度收入总额为233,952.7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837.6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94,730.69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21家上市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6,988.75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迪生力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2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7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2次。
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链武,2014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 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2019 年开始为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闽灿坤、伊戈尔、万泰生物、古井贡酒等几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邱诗鹏, 2016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 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2020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2022 年开始为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伊戈尔、和胜股份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晓夏, 202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 201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2020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伊戈尔 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立志,200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科网股份(870150)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3年内未曾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公司近三年审计收费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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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23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系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预计和2022年度不会产生较大差异。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容诚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担任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合法权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容诚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等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容诚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拥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审计的工作需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拟继续聘请容诚事务所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包括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审计,聘期一年。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603335 证券简称:迪生力 公告编号:2023-018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证券投资(含股票、基金、债券、理财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
● 投资金额: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含证券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在该额度内,可由公司及子公司共同循环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审议程序: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该议案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1、证券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利率等方面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和政策波动风险。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证券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3、同时也存在由于人为操作失误等可能引致本金损失的风险。4、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品价格因素影响, 需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相比于货币资金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况
(一)投资目的
在投资风险可控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投资收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含证券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在该额度内,可由公司及子公司共同循环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资金来源
本次证券投资事项使用的资金仅限于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运转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该资金的使用不会造成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压力,也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带来影响。
(四)投资方式
证券投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合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定向增发、协议转让、网下打新、战略配售、基金产品、债券市场投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具体风险等级视产品而定。
(五)投资期限
本次授权证券投资额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使用该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相关事宜。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证券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利率等方面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和政策波动风险。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证券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同时也存在由于人为操作失误等可能引致本金损失的风险。
(4)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品价格因素影响, 需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相比于货币资金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 风险。
(二)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必要时可聘请外部具有丰富投资实战管理经验的人员为公司风险投资提供咨询服务,保证公司在投资前进行严格、科学的论证,为正确决策提供合理建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监督和检查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实施程序和投资结果;独立董事可以对证券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有权聘任外部审计机构进行资金的专项审计;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证券投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证券投资活动;
(4)公司证券投资相关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关于证券市场投资行为的各项规定,认真分析,准确运用,不得进行违法违规交易。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和报告工作。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是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运转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需要,亦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预期能够为公司带来相关收益,同时,也有可能面临亏损的风险。公司将遵循“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资金安全”的原则,使之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始终专注于主业经营,公司进行少量证券投资的目的是为了合理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增加投资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本次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风险较高,能否实现收益存在极大不确定性。随着公司建设工程项目的展开及产能的进一步释放,未来公司资金使用将集中用于主业运营及生产项目建设投入,逐步减少证券投资金额。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遵循“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资金安全”的原则,合理利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会影响公司资金周转,亦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该事项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此事项安排。
特此公告。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