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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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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3-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56 证券简称:德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5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于2023年3月12日向全体董事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3年3月15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余睿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余睿先生、唐伟先生、单甦先生、符勤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2、审议并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3、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和《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3月修订)》。

4、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陈岩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任期将从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5、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1)。

特此公告。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03056 证券简称:德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6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于2023年3月12日向全体监事以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3年3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江卫华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2、审议并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特此公告。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03056 证券简称:德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7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余睿先生、唐伟先生、单甦先生、符勤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他参与表决的董事一致同意。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交易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基于日常经营活动需要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此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并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额度的预计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能充分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提高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性,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此议案尚需获得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实际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京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京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自2022年3月11日成为公司关联方,2022年实际发生金额自2022年3月起算,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暨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按照类别对2023年度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预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4,410.8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京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集团”)

公司英文名:JD.com, Inc.

成立时间:2006年11月6日

董事会主席:刘强东

注册地址:开曼群岛

主营业务:京东集团定位于“以供应链为基础的技术与服务企业”,主营业务包括自营零售业务、电商平台业务、营销服务、物流服务及其他增值服务等。

关联关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宿迁京东卓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由京东集团控制,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该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二)京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科技”)

成立时间:2012年9月5日

法定代表人:李娅云

注册资本:525,310.0265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C座2层221室

经营范围:企业总部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公共关系服务;版权代理;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服务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知识流程外包;技术推广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调查;企业管理;计算机技术培训(不得面向全国招生);财务咨询(不得开展审计、验资、查账、评估、会计咨询、代理记账等需专项审批的业务,不得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查账报告、评估报告等文字材料);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销售电子产品;设备租赁;劳务服务;贸易代理;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电信业务。(“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关联自然人刘强东先生为京东科技实际控制人,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该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韵达股份”)

成立时间:1996年4月5日

法定代表人:聂腾云

注册资本:290,276.6028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崇寿镇永清南路8号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汽车租赁,信息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各类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各类广告。

关联关系:韵达股份持有公司6.52%的股份,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该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四)重庆德基仓储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德基”)

成立时间:2019年9月23日

法定代表人:张欢

注册资本:7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津区珞璜镇马垭大道88号江津综合保税区综合大楼2122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物料搬运装备销售;仓储服务;物业管理及咨询服务;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德邦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邦控股”)间接持有重庆德基100%股权,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该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五)大连德邦物流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德邦”)

成立时间:2020年1月13日

法定代表人:张闯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保税区自贸大厦813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仓储服务,建设工程设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德邦控股间接持有大连德邦100%股权,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该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人经营情况稳健,以往支付能力良好,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人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涉及商品采购、运输服务、设备及场地租赁、信息系统技术服务等正常经营性往来。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行为,交易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生的交易,均为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经常性、持续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各关联方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日常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等同时参考与其他第三方的正常价格条件,因而不会造成对公司利益的损害。其交易行为未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03056 证券简称:德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8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拟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205股股份,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办理相关注销手续。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相应减少2,205股。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账户部分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回购股份情况

公司于2019年7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方案”),本次回购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19年7月25日,公司披露了《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次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本次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A股股份。拟回购公司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21.49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回购股份完成之后36个月内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将未过户的回购股份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2019年8月12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数量为1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0167%,成交的最高价格为人民币11.88元/股,成交的最低价格为人民币11.69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895,347.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0年5月27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7,135,5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433%,成交的最高价为14.26元/股、最低价为9.59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85,139,398.85元人民币(不含交易费用),已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回购公司股份资金总额的下限。

此外,根据当时有效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不得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但依照有关规定发行优先股的除外。公司于2020年5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计划实施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同时披露了《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为确保符合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条件,公司决定终止回购股份,并于2020年5月27日披露了《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0-035),公司后续不再实施股份回购,即本次回购方案已按计划实施完毕。

二、本次注销股份的原因及数量

公司分别于2020年5月18日和2020年6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回购的A股普通股股票合计不超过713.33万股作为该计划的股份来源,上述股票于2020年8月12日非交易过户至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回购专用账户剩余股份2,205股。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的股份回购方案,公司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管理情况等因素,鉴于上述剩余回购股份36个月期限即将届满,且公司短期内无法将该部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拟注销上述2,205股剩余回购股份,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三、本次注销股份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026,957,470股变更为1,026,955,265股。公司控股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德邦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将由66.4965%增至66.4966%。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注:股本结构变动以股份注销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公司股份总数相应减少2,205股,约占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002%。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相关科目的影响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未来发展和持续经营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03056 证券简称:德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9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部分回购股份三年期限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2,205股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拟对《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做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本次修订尚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3月修订)。

特此公告。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03056 证券简称:德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0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于董事辞职的情况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非独立董事唐伟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唐伟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其辞职通知自继任董事会成员填补其空缺后生效。辞职后,唐伟先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公司对唐伟先生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董事的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拟提名陈岩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一。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候选人进行表决。董事任期将从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特此公告。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6日

附件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岩磊,男,1981年出生,就读于长江商学院EMBA,中国国籍。陈岩磊先生于2007年加入京东,曾任职于京东物流、京喜事业群,现为京东集团副总裁,京东物流华东分公司总经理。

证券代码:603056 证券简称:德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1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3月3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3月31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徐祥路316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3月31日

至2023年3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3年3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相关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之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2、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德邦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宿迁京东卓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崔维星先生、崔维刚先生对议案1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出席会议人身份证件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件原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受托代理人需凭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通过邮件方式于下述时间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徐祥路316号

6、登记时间:2023年3月29日9时至16时

7、登记联系人:韩爽

8、联系电话:021-39288106;邮箱:ir@deppon.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3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3056 证券简称:德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2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将于2023年9月17日届满。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员工持股计划届满前6个月公告到期计划持有的股票数量以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公司于2018年8月3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9月18日召开了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告的具体内容已分别于2018年9月3日和9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60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即2018年9月18日至2023年9月17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第一期员工计划共持有公司股份71,81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07%。

二、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及终止

(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60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

(二)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资产管理机构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所 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 持 2/3 以上(不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提前终止或延长;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 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的,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 所持2/3 以上(不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