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3816 证券简称:中国广核 公告编号:2023-013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2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50,498,611,1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7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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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本公司是中广核核能发电的唯一平台,主营业务为建设、运营及管理核电站,销售该等核电站所发电力,组织开发核电站的设计及科研工作。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管理26台在运核电机组和7台在建核电机组(其中包含本公司控股股东委托本公司管理的4台在建机组),装机容量分别为29,380兆瓦和8,380兆瓦,占全国在运及在建核电总装机容量的47.30%。
公司的主要产品是电力。根据中国核能行业协会发布的《全国核电运行情况(2022年1-12月)》,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国投入商业运行的核电机组共53台,全国商运核电机组上网电量为3,917.87亿千瓦时。2022年,公司管理的核电站的总上网电量为1,983.75亿千瓦时,占全国核电机组上网电量的50.63%。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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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本集团于2022年度执行了财政部于近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及指引,主要包括:《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解释第15号”)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解释第15号中“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解释第16号”)中“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及解释第16号中“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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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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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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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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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2月11日出具了《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信用评级报告》,确定本期中期票据的信用等级为AAA。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出具了《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跟踪评级报告》,维持“07广核债”、 “19广核电力MTN002”、“20广核电力MTN001”、“21广核电力MTN001”、“21广核电力MTN002”和“22广核电力MTN001”的债项信用等级为AAA。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9月9日出具了《2022年度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信用评级报告》,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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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要事项
1、行业概览
2022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是党的二十大明确作出的战略部署,是我国能源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优化我国能源结构、保障能源安全、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具有重要作用。2022年3月5日,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落实碳达峰行动方案”、“确保能源供应”、“推动能源低碳转型”。2022年12月30日,国家能源局召开2023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会议明确提出“全力保障能源安全,坚定推进绿色发展”,“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加快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2022年,国家对包括陆丰5、6号机组在内的五个核电项目予以核准。
2022年6月10日,国家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对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出系统部署,同时提出“统筹能源安全和绿色低碳发展,推动能源供给体系清洁化低碳化和终端能源消费电气化”。2022年7月13日,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改委”)发布《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出“综合利用热电联产余热、工业余热、核电余热”。2023年1月13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做好能源保供确保温暖过冬”新闻发布会,国家能源局表示,包括红沿河核电在内的多个核能供暖项目正式投运供热,形成了多方共赢的良好局面,积极支持核能供暖进一步发展,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推广应用。我们认为,在国家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强化能源安全保障、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背景下,核能产业仍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我国核电和核能综合利用的发展空间和市场前景将更加广阔。
根据中电联《2022年全国电力工业统计快报》统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国在运核电机组装机规模约为5,553万千瓦(不含台湾地区),占全部装机容量的2.2%,核电在我国能源结构中的占比仍然很低。
根据国家统计局2023年1月18日公布的资料,2022年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3.0%,近两年平均增长5.67%,我国经济持续恢复,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2022年,全国核电的平均利用小时数为7,616小时,同比减少186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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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数据来源于中电联《2022年全国电力工业统计快报》,其中发电装机容量以及发电量占比数据是全口径数据,平均利用小时是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发电设备利用小时。
2022年1月18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7月23日,南方区域电力市场正式启动试运行,成为全国首个进入试运行的区域电力市场,国家电力体制改革持续深入推进,统一市场体系逐步探索建立,市场交易电量进一步扩大,更多省区逐步试点电力现货交易,积极推动绿电参与市场交易。根据中电联的统计,2022年全国市场交易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为60.8%,同比提高15.4个百分点。
2、2022年主要业务表现
截至2022年底,我们管理26台在运机组和7台在建机组(其中包含本公司控股股东委托本公司管理的4台在建机组)。我们管理的在运核电机组安全稳定运行,在建核电机组建设有序推进。主要业务表现如下:
(1)在运核电机组:2022年,公司管理的在运核电机组全部实现安全稳定运行,累计上网电量为1,983.75亿千瓦时,较去年同期下降1.38%;2022年6月23日,红沿河6号机组投入商业运营。
(2)在建核电机组:2022年4月20日,陆丰5号及6号机组获得国务院核准;2022年9月8日,陆丰5号机组正式开工建设,进入土建施工阶段。
(3)电力销售:2022年6月16日,红沿河核电获核准红沿河5、6号机组的上网电价为0.3749元/千瓦时(含税),执行时间自红沿河5号、6号机组投入商业运营起,执行期间如遇国家电价政策调整,电价按照新政策同步调整。
3、未来展望
面向“十四五”及中长期,在国家力争于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背景下,核能产业发展仍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公司的发展和经营将面临许多新要求和新变化。我们将始终保持诚信透明的核安全文化理念,坚持“安全第一、质量第一、追求卓越”的基本原则,拓展新思路,主动谋划,积极应对。
“十四五”期间,公司将锚定2035年远景目标,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核能企业为目标,聚焦生产运营、工程建设、科技创新、经营效益、企业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推动产业做强做优做大,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2023年是“十四五”承上启下的一年,我们计划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深化安质环体系建设,持续开展安全标准化及标杆建设,加强重点项目安全风险管控,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强化核安全文化建设,优化防人因管理体系,加强核安全、工业安全、设备设施、环境保护和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确保核电安全万无一失;
2.在保证安全、质量的前提下,按计划推进机组高质量建设(包括委托管理项目),实现防城港3号机组高质量投入商业运营;
3.保持所有在运机组的安全稳定运行,全年计划安排19个换料大修(包括四个十年大修、一个首次大修)。在第一季度安排7个换料大修,第二季度安排2个换料大修,第三季度安排9个换料大修,第四季度安排1个换料大修;
4.密切跟踪及分析电力市场形势变化,完善电力市场营销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强市场营销能力建设,以多渠道及多种方式争取更多的上网电量,争取更优的市场价差。根据广东省能源局发布的《关于做好2023年电力市场年度交易工作的通知》,岭澳核电、岭东核电和阳江核电共10台机组继续以7,500小时为基准值,共安排年度市场化电量约195亿千瓦时。我们亦会紧密关注其他省区的电力市场形势,采取针对性的营销策略,加强经验交流,力争2023年机组平均利用小时数不低于近三年机组平均利用小时数的平均值;
5.以自主创新驱动业务增长,持续开展核电自主攻关,通过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应用、技术改造等措施,提高燃料可靠性和设备可靠性,提升机组安全系统性能等,加快原创技术策源地建设,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加强科研成果向外部市场的转化应用,创造更大的经济价值;
6.持续推进“三化”管理策略的实施和精益化管理方案的落实,加强内部资源统筹与协调,加强对在建机组建设成本的控制,持续控制在运机组的运营维护成本;
7.紧密跟踪国家政策和国内外经济、金融环境的变化,保持谨慎的原则,通过风险管理体系的运作,及时识别风险的变化,并适时调整现有应对措施,确保公司的稳健发展。
4、其他
2022年11月2日,本公司接获控股股东中广核增持本公司股份的通知,中广核于2022年11月1日(以下简称“增持日期”)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深港通系统增持了公司H股股份共计10,000,000股,截至增持日期,中广核上述增持股份数占本公司已发行H股股份总数11,163,625,000股约0.090%和已发行股份总数50,498,611,100股约0.020%。中广核计划自本次增持起12个月内,继续增持本公司H股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截至增持日期本公司已发行H股股份总数的5%(含本次已增持股份)。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22年11月2日刊发的公告编号为2022-060的公告。
自2022年1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中广核通过深交所深港通系统累计增持本公司41,933,000股H股股份,占本公司已发行H股股份总数的约0.376%,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约0.083%。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广核及其子公司合计持有29,746,876,375股,其中A股29,176,641,375股、H股570,235,000股。本公司将持续关注中广核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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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3年2月28日以书面形式提交全体董事。
2. 本次会议于2023年3月15日在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2002号中广核大厦3408会议室采用现场及视频方式召开。
3. 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董事冯坚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委托董事顾健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4.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长利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监事、公司总裁、副总裁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与表决,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批准〈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有关意见于2023年3月1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监事会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有关意见于2023年3月1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告编号2023-012)。
2. 审议通过《关于批准〈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风险管理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报告的详细内容于2023年3月1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有关意见于2023年3月1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告编号2023-012)。
该报告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确认,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9,964,854,412.04元(依据中国会计准则),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8,386,423,530.67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公司按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838,642,353.07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21,443,389,507.84元。
董事会同意按照以公司总股本50,498,611,1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87元(含税),共计派发人民币4,393,379,165.70元。
董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监管规则和指引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程序、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和公司《未来五年(2021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有关意见于2023年3月1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监事会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有关意见于2023年3月1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告编号2023-012)。
本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关于批准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年度报告的详细内容于2023年3月1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年度报告摘要具体详细内容于2023年3月1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告编号2023-013)。
公司监事会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有关意见于2023年3月1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告编号2023-012)。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报告详细内容见于2023年3月1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相关章节。
独立董事李馥友、杨家义、夏策明和邓志祥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拟于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有关报告于2023年3月1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报告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 审议通过《关于批准发布〈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该报告的详细内容于2023年3月1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履职评价结果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四位独立董事均已回避表决。
公司2023年2月10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批准《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履职评价办法”)。根据该办法,从行为操守和履职贡献两个方面进行独立董事履职评价,经过自我评价、董事互评、加权计算评价得分等程序,四位独立董事2022年度履职评价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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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 审议通过《关于批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考核结果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高立刚董事因利益冲突回避表决。
10. 审议通过《关于批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高立刚董事因利益冲突回避表决。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有关意见于2023年3月1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1.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和第三届监事会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杨长利、施兵、冯坚、顾健等四名董事,庞晓雯、张柏山等两名监事因不在本公司领薪,不进行单独表决。董事会对本议案其他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的有关事项采取了逐项表决方式,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的薪酬方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高立刚董事回避了本人的事项表决。
监事的薪酬方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订的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和第三届监事会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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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薪酬方案按有关董事和监事在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实际履职时间执行。
以上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均为税前金额。有关酬金包括薪金、酌情花红、退休福利计划供款以及其他津贴。上述标准包含兼任各专门委员会酬金待遇,且出席董事会、监事会或专门委员会会议不再额外领取会议津贴。
根据独立董事履职评价办法,李馥友、杨家义、夏策明和邓志祥等四位独立董事的薪酬每月按人民币5,000元预发,于次年度根据履职评价结果进行结算,评定为优秀的年度薪酬为人民币10万元,评定为良好的年度薪酬为人民币8万元,评定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的年度薪酬为人民币6万元。
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有关意见于2023年3月1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修订〈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有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本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任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就聘任审计机构进行了事前审查,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有关意见于2023年3月1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监事会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有关意见于2023年3月1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告编号2023-012)。
本议案详细内容于2023年3月1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告编号2023-014)。
本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就聘任审计机构进行了事前审查,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有关意见于2023年3月1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监事会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有关意见于2023年3月1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告编号2023-012)。
本议案详细内容于2023年3月1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告编号2023-015)。
本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5.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续签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核燃料物资供应与服务框架协议及相应年度建议年度交易金额上限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杨长利、高立刚和施兵先生已回避表决。
公司已于2014年11月21日与中广核订立核燃料物资供应与服务框架协议,协议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在2016年收购广西防城港核电有限公司、中广核陆丰核电有限公司和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时,本公司于2016年9月25日与中广核订立了核燃料物资供应与服务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协议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作为上述协议的延续,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与中广核订立《2024年至2026年核燃料物资供应与服务框架协议》。
《2024年至2026年核燃料物资供应与服务框架协议》有效期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各订约方的相关公司将订立独立合同,独立合同中将根据该协议内载明的原则载明特定条款及条件。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就续签核燃料物资供应与服务框架协议及相关年度建议年度交易金额上限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有关意见于2023年3月1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详细内容于2023年3月1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告编号2023-016)。
本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审议续签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及相应年度建议年度交易金额上限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杨长利、高立刚和施兵先生已回避表决。
公司已于2014年11月21日与中广核订立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并于2015年3月18日、2018年3月8日和2021年3月18分别完成了续签,作为2021年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延续,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与中广核订立《2024年至2026年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2024年至2026年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有效期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各订约方的相关公司将订立独立合同,独立合同中将根据该协议内载明的原则载明特定条款及条件。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就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及相关年度建议年度交易金额上限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有关意见于2023年3月1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详细内容于2023年3月1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告编号2023-017)。
本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批准〈中广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杨长利、高立刚和施兵先生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有关意见于2023年3月1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中广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详细内容于2023年3月1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8.审议通过《关于批准〈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中广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杨长利、高立刚和施兵先生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有关意见于2023年3月1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广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详细内容于2023年3月1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9.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注册与发行银行间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满足公司资金需求,持续优化债务结构,有效控制融资成本,公司将于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200亿人民币债券,注册品种为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包括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资产支持票据、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公司将在注册有效期内自主发行,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在上述批准范围内,根据市场状况决策上述债券各项具体注册及发行安排,授权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止。
本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发行交易所储架式公司债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满足公司融资需求,同时提升债券融资灵活性、拓宽公司资金保障渠道、持续优化债务结构、有效控制融资成本,经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注册不超过200亿元的储架式公司债额度,注册品种包括:一般公司债券及绿色公司债券、扶贫公司债券、可续期公司债券、短期公司债等,注册有效期至2025年1月19日。鉴于2021年度股东大会对上述公司债发行安排的授权有效期为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为满足后续年度债券融资渠道多元化需求,维持公司发债灵活性,公司将在注册范围及有效期内自主选择每期发行的具体品种、发行方案、资金用途等。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在上述批准范围内,根据市场状况决策上述债券各项具体发行安排,授权有效期至2025年1月19日止。
本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1.审议通过《批准修订〈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担保管理规定〉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担保管理规定》的详细内容于2023年3月1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2.审议通过《批准修订〈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办法》的详细内容于2023年3月1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3.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于有关期间内办理增发公司A股及/或H股的有关事项,即在有关期间内决定单独或同时配发、发行及处理不超过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决议获通过当日公司已发行的A股及/或H股数量的20%,及决定配发、发行及办理新股的条款及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拟发行的新股的类别及数目;(2)新股的定价方式及/或发行价格(包括价格区间);(3)开始及结束发行的日期;(4)向现有股东发行的新股的类别及数目;(5)作出或授予可能需要行使该等权利的售股建议、协议及购股选择权。
在根据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行使权利时,公司董事会拟从股东获得如下授权:(1)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相应地增加公司的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的有关内容作出适当及必要的修订;(2)为完成配发、发行及上市新股签署必要文件、办理必要手续、采取其它必要的行动。
本授权于有关期间内有效,上述“有关期间”是指发行股份的一般性授权在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至下列三者中最早的日期届满:(1) 于通过本特别决议案之后的下届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时;(2)于通过本特别决议案之后的12个月届满之日;或(3)本特别决议案所载授权于本公司股东大会上经一项特别决议案被撤销或修订之日。
董事相信,向董事会授出发行股份的一般性授权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最佳利益。尽管目前不可能事先预料董事会可能认为适合发行股份的任何特定情况,惟此举可使董事会更加灵活地把握任何可能出现的机会。
本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4.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回购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向董事会授出于有关期间内回购公司A股及/或H股的授权,可回购本决议案通过股东大会及A股、H股类别股东大会批准之日A股及/或H股的10%,同时授权董事会对《公司章程》的有关内容作出适当及必要的修订、签署有关文件及作出其他必要或必须的安排,以反映根据本授权做出行动后的股本架构的实际情况和符合有关监管机构或有权机关的要求。
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股份回购一般性授权后,董事会可决定回购股份的条款及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拟回购股份的目的;(2)拟回购的股份类别及数目;(3)回购股份的时间、价格及期限;(4)履行与回购股份相关的批准、备案、信息披露等工作。
本授权于有关期间内有效,上述“有关期间”是指公司股东大会及A股、H股类别股东大会通过回购股份一般性授权之日起生效,至下列三者中最早的日期届满:(1)公司下届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2)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及A股、H股类别股东大会通过后12个月届满之日;或(3)股东于股东大会或A股股东或H股股东于各自类别股东大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案撤回或修订回购股份一般性授权之日。
回购股份一般性授权经公司股东大会及A股、H股类别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批准后,于该特别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在行使回购股份一般性授权时,公司董事会必须:(1)遵守中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香港联交所的有关规定(不时修订);(2)取得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中国政府部门的批准(如有)。
董事相信,向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的一般性授权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佳利益。董事会将依据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佳利益原则,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谨慎和灵活处理。
本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5. 审议通过《关于批准同意召开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相关安排,有关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等文件将另行公告。
三、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5日
■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3年3月3日以书面形式提交全体监事。
2. 本次会议于2023年3月13日在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2号中广核大厦南楼3408会议室采用现场和视频方式召开。
3. 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4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4人。
4. 本次会议由公司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监事王宏新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与表决,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批准〈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该议案的详细内容于2023年3月1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的详细内容于2023年3月1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确认,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9,964,854,412.04元(依据中国会计准则),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8,386,423,530.67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公司按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838,642,353.07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21,443,389,507.84元。公司拟以公司总股本50,498,611,1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87元(含税),共计派发人民币4,393,379,165.70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未来五年(2021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有利于保持经营稳健,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同意本方案。
该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关于批准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年度报告的详细内容于2023年3月1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年度报告摘要的详细内容于2023年3月1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告编号2023-013)。
该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任的议案》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23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审计工作实际情况厘定其酬金。
该议案的详细内容于2023年3月1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告编号2023-014)。
该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的议案》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23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审计工作实际情况厘定其酬金。
该议案的详细内容于2023年3月1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告编号2023-015)。
该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2年度,监事会共召开5次会议。监事列席了历次董事会现场召开的会议,审查了公司年度财务报告、中期财务报告及利润分配方案等事项,全体监事出席了股东大会,监事代表对股东大会的投票结果进行监督。监事会对董事会定期会议议题均进行审阅,根据监事会职责要求,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中期财务报告及利润分配方案等议案进行了审议,发表了意见,所有需表决议案均获监事会表决通过。
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报告的内容载于《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详细内容于2023年3月1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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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任的议案》,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由总所统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以及每年购买职业保险和缴纳保费,涵盖北京总所和所有分所。毕马威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毕马威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毕马威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毕马威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 审计收费
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半年报审阅费用为人民币809万元。2023年度存量公司的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半年报审阅费用按照809万元确定,因业务范围变化而新增的审计费用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审批。
二、拟聘任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1.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毕马威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信息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保持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继续聘任毕马威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2.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于本次续聘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如下:
经对毕马威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信息进行认真核查,我们认为毕马威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聘任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审核依据充分完整,符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制度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为保证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继续聘任毕马威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同意有关其酬金安排的建议,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3.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3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任的议案》。
4. 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毕马威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毕马威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5日
■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 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9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 独立性
天健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30万元。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17.6万元。
二、拟聘任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1.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同意聘任天健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不超过130万元。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天健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有机构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对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项目成员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聘请天健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能够保障完成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公司本次聘任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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