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招商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调低基金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根据《招商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招商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有关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3月20日起降低招商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费率,同时对基金管理人信息进行更新,并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低基金费率方案:
本基金的管理费年费率由1.2%调低至0.8%。
本基金的托管费年费率由0.15%调低至0.1%。
二、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部分条款
1、《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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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上述变更,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对本基金的《托管协议》进行了相应修订。
三、《招商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将根据《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内容进行相应修改,并按规定更新。
四、重要提示
此次调低上述基金的相关费率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因此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 (www.cmfchina.com)查阅修订后的招商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全文。 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将自 2023年3月20日起生效。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招商基金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 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cmfchina.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6日
招商中证疫苗与生物技术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3月1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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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招商中证疫苗与生物技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为“疫苗龙头”,扩位证券简称为“疫苗龙头ETF”。
2.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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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未持有本基金;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持有本基金;
2、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另从基金资产支付;
3、根据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基金管理人的记录为准;网上现金认购和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登记机构清算交收后至划入基金托管专户前产生的利息,计入基金财产,不折算为投资人基金份额。利息折算份额的计算采用截尾法保留至整数位,小数部分舍去,舍去部分归入基金资产。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cmfchina.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87-9555)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2、本基金办理申购、赎回的具体时间,由本基金管理人于申购赎回开放日前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信息披露媒介上刊登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6日
关于招商财富宝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经理变更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3月1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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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2、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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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3、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注:-
4、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变动事项已按有关规定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基金经理变更手续,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备案。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