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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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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03-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6版)

(1)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计量损失准备的方法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可以不用与其初始确认时的信用风险进行比较,而直接做出该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假定。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债务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2)应收款项、租赁应收款计量损失准备的方法

①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采用简化方法,即始终按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②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租赁应收款。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规范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按照一般方法,即“三阶段”模型计量损失准备。

(3)其他金融资产计量损失准备的方法

对于除上述以外的金融资产,如: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应收款、除租赁应收款以外的长期应收款等,本公司按照一般方法,即“三阶段”模型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根据款项性质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处理方法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金融工具的种类,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或计入预计负债(贷款承诺或财务担保合同)或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

根据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信用减值测试,公司2022年计提应收票据信用减值准备10,862,592.78元,计提应收账款信用减值准备9,636,848.66元,计提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准备4,267,155.46元。

2.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的情况说明

公司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按照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及在产品,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存货进行了清查和分析,拟对可能发生减值的存货计提减值准备。基于相关产成品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并按照存货账面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025,901.07元。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四)审议程序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综上,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792,497.97元。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该影响已在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中反映。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系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及相关会计政策等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计提方式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系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及相关会计政策等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计提方式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6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签署《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协议项目项下具体为两个子项目: 20万吨磷酸铁一体化项目和10万吨草酸暨黄磷尾气综合利用项目,项目总投资约25亿元人民币。

2、本协议需在公司履行股东大会批准程序后方能生效,协议是否能够生效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由于项目的建设实施需要一定的周期,涉及项目的实施尚需政府部门立项核准及报备、土地公开出让、环评审批和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手续,是否能够通过核准及通过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存在项目建设进度不及预期的风险。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4、本协议中的项目投资金额、投资计划、建设规模、建设周期等数值为预估数,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各种不确定因素,同时,未来市场情况的变化也将对收入、税收的实现造成不确定性影响。

5、项目建成并完全投产后,实际达成情况及达成时间受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宏观环境、市场开发、经营管理、产能及利用等方面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6、本协议涉及项目的投资金额较大,本次投资项目部分投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的变化、融资渠道的通畅程度将使公司承担一定的资金财务风险。

7、本协议的签订预计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玉溪市人民政府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拟在云南省玉溪市辖区范围内投资建设总规模20万吨锂电池高能正极材料项目及配套建设相应规模的锂盐、磷酸铁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 露的《关于公司拟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为进一步明确相关事项,经友好协商,公司拟与云南省玉溪市华宁县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协议》,总投资约25亿元人民币,在华宁县产业园区盘溪化工园区投资建设20万吨磷酸铁一体化项目及10万吨草酸暨黄磷尾气综合利用项目。

(二)审议情况

2023年3月1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投资协议〉的议案》,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投资合作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订相关的具体协议,签署和办理项目公司相关的协议和事项,制定和实施具体方案,办理本次投资合作所需的监管机构、政府部门审批、备案等相关事项等。

本次签署投资协议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名称:云南省玉溪市华宁县人民政府

2、地址:云南省华宁县宁州街道宁秀街148号

3、单位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4、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三、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以最终签署版本内容为准)

甲方:云南省玉溪市华宁县人民政府

乙方: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一)项目基本情况

1.乙方在华宁县产业园区盘溪化工园区投资建设20万吨磷酸铁一体化项目及黄磷尾气综合利用项目。

1.1乙方在玉溪市华宁县投资建设规模为20万吨磷酸铁及配套相关项目,项目拟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年产10万吨磷酸铁,后续项目根据一期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积极推进。

1.2乙方在玉溪市华宁县投资建设10万吨草酸暨黄磷尾气综合利用项目,项目拟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年产5万吨草酸,后续项目根据一期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积极推进。

2.乙方项目总投资为25亿元,其中注册项目公司资本金不低于2亿元,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18亿元。项目分2期投资建设,首期固定资产投资为8亿元,二期固定资产投资为10亿元。整个合同约定投资计划用42个月完成,并于每期厂房验收结束后120天内完成当期设施设备调试并开始正式生产。

3.乙方承诺固定资产投资强度每亩不低于300万元,预期产值50亿元(按照现行市场价计算),预期每亩税收30万元。

4.项目选址于华宁县产业园区盘溪化工园区,项目用地总面积不超过550亩。

4.1项目用地先由甲方所属国有公司通过招拍挂取得。

4.2土地用途及使用年限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

4.3有关土地使用的其他要求和规定以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部门实际要求为准。

4.4甲方确保向乙方提供的建设用地达到基本使用条件。具体要求如下:

(1)道路通:将道路修建至项目用地周边。

(2)通雨、污、自来水管线通:根据企业实际排水需求,提供符合最近距离的支管管位接入,排放需符合国家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3)电力管线通:根据电力专项规划的电力负载,将供电线路敷设至用地红线边。

(4)电信管道、有线电视光缆、电缆通:根据企业实际接口位置,将电信电缆敷设至用地红线边。

(5)天然气管线通:甲方负责将供天然气管道敷设至用地红线边。

(6)土地平整:根据乙方要求进行土地平整,做好边坡支护工作。

5.建设方式:项目所需厂房及配套设施采取由甲方所属国有公司(华宁县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建设、企业5年内回购的方式。上述厂房及配套设施竣工后,由乙方承租,并支付相应租金,租期自交付之日至回购之日止。年租金为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建设厂房及配套设施等费用的6%。

6.乙方项目建设及生产经营所需要的城市基础设施及公用配套设施,由甲方负责解决落实,确保满足乙方生产经营要求。

7.项目实施主体为乙方或乙方控股、参股的子公司在华宁县境内注册成立的独资或合资的投资开发主体。乙方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规定办理项目审批备案手续,依法取得法人营业执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二)项目可享受的具体优惠政策

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基于固定资产投入、产值、税收、人才引进、科技研发等符合国家、云南省、玉溪市和华宁县其他优惠政策,乙方可以享受相应奖励、补贴、补助,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争取和兑现。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1为乙方提供优质服务和良好的发展环境,维护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1.2兑现本地出台的招商引资各项优惠和奖励政策;

1.3在乙方配合的前提下,协助乙方办理企业立项、审批和其他相关的证照手续;

1.4甲方确保该项目的土地上无设定抵押、担保等他项权利;

1.5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为乙方招收工人;

1.6有权对乙方工程建设进行监督和管理;

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2.乙方的权利义务

2.1乙方投资的企业拥有法律赋予的财产、经营自主权和劳动用工自主权等权利;

2.2乙方项目分期竣工验收合格后可分期享受当地有关优惠和奖励政策;

2.3自愿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甲方各项管理规定;

2.4积极参与地方经济建设,服从政府领导,执行本地政府不违背合同条款和法律法规的各项工作安排;

2.5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限进行开工建设和竣工投产,并确保合同约定投资额到位;

2.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四)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协议之规定,若一方不履行协议或不完全履行协议,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采取补救措施或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2.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将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2.1乙方擅自改变项目用地性质的;

2.2乙方擅自改变甲方审核批准的企业用地规划的。

3.如甲方未能履行本协议规定且给乙方及乙方企业造成损失,乙方将追究甲方违约责任,要求赔偿损失或单方解除协议并有权要求甲方退还乙方已交付的所有款项,并赔偿乙方全部投资损失。

4.协议任何一方未征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协议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一方违约转让的,另一方可单方解除协议并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五)保密责任

未经信息提供方许可,双方之间交流的任何保密信息不得向双方以外的其他个人或单位披露,但为向履行其职责而确有必要知悉保密信息的双方雇员或其关联机构、双方所聘请的律师、会计师或其他顾问机构的雇员披露以及依据可适用的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则要求需要披露的情形除外。

(六)协议终止

如发生以下任一事项的,本协议自行终止,且双方互不负违约赔偿责任,各方的损失由各方自行承担:

1.甲乙双方协商达成解除共识;

2.因国家政策调整或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履行协议的,本协议效力自行终止,双方互不追究责任,自行承担损失。

(七)其他事项

1.甲乙双方应积极主动配合对方工作,互通信息,相互支持,促进双方合作顺利进行。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遇到特别事项,可以由双方协商同意后进行变更或解除协议,并签订书面协议。

2.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尽可能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次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20万吨磷酸铁一体化项目

磷酸铁是公司主营业务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的重要原材料之一,此次投资建设20万吨磷酸铁一体化项目主要是公司基于未来发展规划进行的战略布局,有利于减少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的不利影响,降低产品生产成本,提高公司产品综合性能,对公司开拓上游产业链及优化产业布局有着积极意义,推动公司的长远稳健发展。

(二)10万吨草酸暨黄磷尾气综合利用项目

循环利用黄磷尾气生产草酸产品,有利于改良公司草酸产品生产技术路线,降低生产成本,提升公司创新发展水平,增加公司草酸产品产能及市场占有率,巩固公司在草酸行业的龙头地位。此外,该项目有利于解决黄磷尾气无法充分利用所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确保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以上两个项目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若本协议项目顺利实施,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本次协议的签订短期内预计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协议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五、风险提示

1、本协议需在公司履行股东大会批准程序后方能生效,协议是否能够生效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由于项目的建设实施需要一定的周期,涉及项目的实施尚需政府部门立项核准及报备、土地公开出让、环评审批和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手续,是否能够通过核准及通过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存在项目建设进度不及预期的风险。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3、协议中的项目投资金额、投资计划、建设规模、建设周期等数值为预估数,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各种不确定因素,同时,未来市场情况的变化也将对收入、税收的实现造成不确定性影响。预计短期内该项目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4、项目建成并完全投产后,实际达成情况及达成时间受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宏观环境、市场开发、经营管理、产能及利用等方面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5、本协议涉及项目的投资金额较大,本次投资项目部分投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的变化、融资渠道的通畅程度将使公司承担一定的资金财务风险。

6、本协议中有关产能等条款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亦将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投资协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8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为了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情况,公司拟于2023年3月24日(星期五)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公司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现将本次业绩说明会的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安排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3月24日(星期五)15:00-17:00

(二)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

(三)会议召开网址:全景·路演(http://rs.p5w.net)

(四)本次出席人员: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保荐代表人。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征集问题事项

为了做好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公司现就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意见和建议。

投资者可于2023年3月23日(星期四)下午15: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或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fengyuan@fengyuanhuaxue.com,公司将在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在此,公司对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公司发展并积极提出建议的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