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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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2023-03-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1091证券简称:深城交公告编号:2023-003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联想(北京)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联想(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想(北京)”)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624万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登载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减持本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

公司近日收到联想(北京)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其内容称:联想(北京)目前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联想(北京)已累计减持公司股票2,811,500股,减持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1.35%。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减持公司股份情况

注:上表若出现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联想(北京)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所减持公司股份系公司首发前取得的股份及公司首发后资本公积转增的股份,该部分股份已于2022年11月1日解除限售。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上表若出现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联想(北京)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2.联想(北京)将结合市场情况、股价表现以及相关规定等因素,决定是否继续实施以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际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审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联想(北京)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内,股东联想(北京)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联想(北京)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也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联想(北京)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