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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3-03-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13日通过公司电子办公系统、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3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6名,实到董事6名。会议由董事长王建成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关于向中牧牧原(河南)生物药业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中牧牧原(河南)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金1.2亿元人民币。为满足中牧牧原(河南)生物药业有限公司项目建设资金需要,中牧牧原(河南)生物药业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直属支行申请4.48亿元的融资贷款,中牧牧原(河南)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各股东方按照对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额度的担保,公司拟为其提供人民币2.3296亿元的融资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担保的权利义务以签署的协议为准。董事会授权经营班子签署担保额度内的相关协议及合同。

具体内容详见《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临 2023-007号)。

特此公告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7日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中牧牧原(河南)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额度的最高额为人民币2.3296亿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有。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牧牧原(河南)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牧牧原”)建设项目的需要,中牧牧原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直属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48亿元的贷款,中牧牧原各股东方按照对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额度的担保,公司拟为其提供人民币2.3296亿元的融资担保,中牧牧原的另一股东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牧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拟向中牧牧原提供人民币2.1504亿元的融资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中牧牧原为此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2023年3月16日,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担保在董事会审议批准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中牧牧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303MA9L997434,住所: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王村乡龙升工业园十号路北头路西,法定代表人:孙少辉,注册资本:1.2亿元,许可项目:兽药生产;兽药经营;药品委托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饲料添加剂销售;兽医专用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中牧牧原目前为项目建设期,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牧牧原资产总额为12,036.01万元,负债总额为94.80万元,净资产为11,941.21万元。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人: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担保人:中牧牧原(河南)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三)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直属支行

(四)担保金额:人民币2.3296亿元

(五)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六)担保期限: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七)保证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中牧牧原项目建设期间,根据工程进度需要一定的资金投入。此次公司为中牧牧原融资提供担保,其融资主要用于项目建设资金及流动资金,以保障建设项目顺利实施以及中牧牧原未来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

中牧牧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日常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监控和管理,本次担保的风险相对可控,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该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中牧牧原提供的担保,有利于保障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中牧牧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之内。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全部为对控股或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为0万元(不包括本次担保金额),不存在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