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3年

3月18日

查看其他日期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3-03-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332 公司简称:白云山

一、重要提示

1.1本公司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本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的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仔细阅读将刊载于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港交所网站(http://www.hkex.com.hk)等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摘要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本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第八届第二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其中,副董事长杨军先生因公务未能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委托副董事长程宁女士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1.4 本集团与本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财务报告乃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1.5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2年度本集团实现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合并净利润人民币3,966,522,218.54元,以本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756,732,233.08元为基数,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175,673,223.31元,加上年初结转未分配利润人民币7,599,583,401.27元,扣减2021年度现金红利人民币1,116,918,381.96元后,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063,724,029.08元。

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拟以2022年末总股本1,625,790,949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7.3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190,078,974.67元,剩余未分配转入下次分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拟提交本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6 本摘要分别以中、英文两种语言编制,两种文本若出现解释上的歧义时,以中文本为准。

1.7 按港交所上市规则附录十六第45段的规定,须载列于本摘要的所有资料将刊登于港交所网站。

二、释义

在本摘要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三、公司基本情况

3.1 公司简介

3.2 本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本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医药健康产业,经过多年的发展,规模与效益持续扩大。目前,本集团主要从事:(1)中西成药、化学原料药、天然药物、生物医药、化学原料药中间体的研究开发、制造与销售;(2)西药、中药和医疗器械的批发、零售和进出口业务;(3)大健康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及(4)医疗服务、健康管理、养生养老等健康产业投资等。

3.2.1 大南药板块(医药制造业务)

本公司下属共有27家医药制造企业与机构(包括3家分公司、22家控股子公司和2家合营企业),从事中西成药、化学原料药、化学原料药中间体、生物医药和天然药物等的研发、制造与销售。

(1)本集团是南派中药的集大成者。本公司拥有中一药业、陈李济药厂、奇星药业、敬修堂药业、潘高寿药业等12家中华老字号药企,其中10 家为百年企业。本集团及合营企业共有323个品种纳入《国家医保目录》,331个品种纳入《省级医保目录》,143个品种纳入《国家基药目录》;主要中药产品包括滋肾育胎丸、消渴丸、小柴胡颗粒、脑心清片系列、复方丹参片系列、板蓝根颗粒系列、华佗再造丸、保济系列、夏桑菊颗粒、舒筋健腰丸、小儿七星茶颗粒、安宫牛黄丸、壮腰健肾丸、清开灵系列、蜜炼川贝枇杷膏等,在华南地区乃至全国都拥有明显的中成药品牌、品种优势。

(2)本集团拥有从原料药到制剂的抗生素完整产业链,产品群涵盖抗菌消炎类常用品种、男科用药及镇痛解热类品种。本集团以驰名商标“抗之霸”整合抗生素药品品牌,以其打造国内口服抗菌消炎药第一品牌的市场形象。本集团的化学药制剂包括枸橼酸西地那非(商品名“金戈”)、头孢克肟系列、注射用头孢呋辛钠、阿莫西林、阿咖酚散、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头孢硫脒、氨咖黄敏胶囊、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液、头孢匹胺、头孢丙烯系列等。

3.2.2 大健康板块

本集团的大健康板块主要为饮料、食品、保健品等产品的生产、研发与销售,主要从事的企业包括本公司下属子公司王老吉大健康公司及王老吉药业等;主要产品包括王老吉凉茶、刺柠吉系列、荔小吉系列、润喉糖、龟苓膏等。王老吉凉茶具有较强的品牌价值优势和产品竞争力,在中国凉茶行业中占据较高的市场份额。

3.2.3 大商业板块(医药流通业务)

本集团的大商业板块主要经营医药流通业务,包括医药产品、医疗器械、保健品等的批发、零售与进出口业务,主要企业包括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医药公司及采芝林药业等。医药公司是华南地区医药流通龙头企业,作为本集团大商业板块的核心企业,主要从事医药流通批发及零售业务。采芝林药业利用中药领域优势,开展中药材及中药饮片生产及销售业务。

3.2.4 大医疗板块

本集团的大医疗板块处于布局与投资扩张阶段。本集团分别以白云山医疗健康产业公司及医疗器械投资公司为主体,通过新建、合资、合作等多种方式,重点发展医疗服务、中医养生、现代养老三大领域以及医疗器械产业。目前,已投资/参股的项目包括白云山医院、润康月子公司、白云山壹护公司及白云山健护公司等。

3.3 行业发展现状

医药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老龄化加速,医疗保健需求不断增长,医药行业越来越受到关注,在国民经济中占据着重要的位置。

医药行业未来发展的总体趋势明确,人口老龄化、城市化、健康意识的增强以及慢病患病率的不断上升促使医药需求持续增长,医疗卫生总支出持续增长,医药健康市场规模将持续扩大。受益于医药产业政策的相继落地,政策叠加效应显现,医药行业景气度回升,高质量发展势头日趋明显,行业未来发展前景良好。“十四五”规划进一步鼓励医药创新研发,并提出发展高端制剂生产技术,提高产业化技术水平,重点推动创新药和中医药产业健康发展。

2022年,医药行业面临较为复杂的外部环境,医药制造企业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同比均有所下降;医药行业对政策依赖度较高,医保目录调整、医保控费、集中带量采购等改革措施进入常态化、制度化阶段,为医药行业带来了持续深刻变革。医保支出增加、控费力度加大,仿制药和高值耗材价格调整等因素为国内市场增长带来压力;此外,原材料、能源、人工等成本上升,创新药资本市场融资环境变化也会给企业发展带来挑战。

医药行业发展既有挑战也有机遇,总体看,今后一段时期我国医药产业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健康中国建设、制造强国建设以及国家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将有助于医药产业发展获得更多的政策资源支持,创新转型和制造水平提升仍是医药企业努力的方向。

2022年1-12月,全国规模以上医药制造业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9,111.4亿元,同比下降1.6%,实现利润总额人民币4,288.7亿元,同比下降31.8%;全国规模以上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6,947亿元,同比增长4.9%;实现利润总额人民币3,116.3亿元,同比增长17.6%。

2018年-2022年,医药制造业营业收入及增长率、利润总额及增长率如下图所示:

注: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网站。

四、集团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4.1 主要会计数据

4.2 主要财务指标

注:以上财务报表数据和指标均以合并报表数计算。

4.3 本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五、股东情况

5.1截至本报告期末及本年度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的股东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5.2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5.3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5.4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回、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之股份的情况。

5.5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5.6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7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8 公众持股量

就本公司董事所知悉的公开资料作为基准,本公司刊发本摘要的最后实际可行日期的公众持股量是足够的。

5.9 优先认股权

公司章程及中国法律并无要求本公司须按照股份比例发行新股予现有股东之优先认购股权条款。

六、重要事项

6.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6.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七、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7.1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持续强化各业务板块的营销创新及市场推广力度,扎实做好企业发展统筹工作,实现本集团经营业绩的持续稳定增长。

2022年度,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70,788,155千元,同比增长2.57%;利润总额为人民币5,043,244千元,同比增长6.78%;归属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966,522千元,同比增长6.63%。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积极推进的主要工作包括:

(一)坚持深耕细作,打造巨星品种,持续提升品牌知名度和认知度,夯实大南药发展根基。

一是围绕核心品种,通过积极参与国家和省级集采、深耕OTC市场及第三终端、挖掘二线梯队产品潜力等方式,推动大品种持续增长,积极推动营销模式创新;二是紧抓市场机遇,加强产品宣传,加大投入,持续推进本集团老字号振兴项目建设,进一步激发老字号发展活力,不断提升品牌与产品的知名度和认知度。本报告期内,滋肾育胎丸、头孢呋辛钠、小柴胡颗粒、华佗再造丸、阿咖酚散、舒筋健腰丸、安宫牛黄丸、蜜炼川贝枇杷膏、咳特灵等产品的销售收入实现同比较快增长。

(二)坚持“一核多元”,提升大健康板块综合实力。

大健康板块核心产品王老吉凉茶以“吉”文化为切入点,通过开发各类定制罐、开展烈日英雄和让爱吉时回家等公益活动,开展多场景与多领域的营销覆盖,不断推进品牌年轻化建设;持续拓展餐饮终端、即饮终端和电商渠道,有效提升市场铺货率和占有率;推出新品“荔小吉”系列,“刺柠吉”系列和“荔小吉”系列通过与“王老吉”系列联合打造“吉祥三宝”组合、聚力打造样本市场,迅速提升市场认知度;同时,抓住线上消费主流趋势,加大各大电商平台推广力度,大力拓展电商渠道业务。本报告期内,全国最大的荔枝饮料生产基地广药王老吉广东荔枝(茂名)产业园建成投产,填补了国内荔枝加工技术空白,促进了广东荔枝突破区域性、季节性的消费限制。

(三)加速网络拓展,做深做活大商业板块业务。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紧抓机遇,进一步推进批发与零售联动,以拓展创新药配送业务带动医疗机构业务发展,扩展终端覆盖网络;大力开发互联网医院+电子处方流转业务,不断开拓新客户;大力发展电商服务,推动电商销售、直播带货、B2B、B2C等新业务不断成长。于本报告期末,本集团的医药零售网点共有155家,其中,主营中西药品、医疗器械的“健民”药业连锁店58家,主营处方药零售的广州医药大药房连锁店58家,海南广药晨菲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连锁店22家,其他医药零售门店17家;共有22家零售药房门店取得“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资质,并成为多地的“双通道”示范药店。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医药公司的白云物流园项目(一期)存储量大幅提升,二期项目的准备工作正稳步推进中;此外,医药公司成功中标国际健康驿站(一期)2022年度防疫物资的采购资格,并被评为2022年全国商贸物流重点联系企业。

(四)开拓业务增量,做大做精大医疗板块业务。

本报告期内,白云山医院积极加强医疗人才引进及培养,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和硬件设备投入,优化科室及学科建设,新增中医骨伤科、心血管内科等多个二级科目和儿童保健部,提升医院综合实力,成功晋级为三级综合医院;润康月子公司借助本集团及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品牌和人才优势,联动白云山医院妇产科,迅速打响品牌;医疗器械方面,取得2个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和8个一类医疗器械证,并承接广州国际健康驿站和国家、省、市收储防疫物资供应,持续增强了公司医疗器械品牌影响力。

(五)持续推动科研开发与科研平台建设双提升,科研工作取得新突破和新成果。

2022年,本公司子公司白云山汉方的中药灵芝科研创新项目获得日内瓦国际发明金奖,分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自主研发的BYS10片临床试验获得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FDA)正式许可,中一药业滋肾育胎丸辅助生殖循证医学研究成果在美国妇产科权威学术期刊《产科学与妇科学》发表。本报告期内,本集团新增国家级资质认定1个,省级平台1个,其中白云山汉方建设的“中药制药过程技术与新药创制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成为广东省唯一一家中药领域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六)严抓质量管理,促进质量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2022年,本公司进一步强化质量体系及安全生产体系建设,积极推广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持续推进药物警戒体系构建,不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下属企业获得各级各类多个质量奖项,其中中一药业荣获2022年国际质量管理小组会议(ICQCC)金奖,盈康公司获得2022年度广西工业企业质量管理标杆。

(七)持续推进产业投资布局,提升资本运作能力。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完成了以现金购买Alliance BMP Limited所持医药公司18.1847%股份的交易,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持有医药公司的股比增至 90.9237%;本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9.99亿元认购广药基金 99.9%的份额,广药基金已于2022年7月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本公司参与设立的广州国资混改二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广州老字号振兴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亦完成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

(八)持续推进人才强企工程,不断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持续深化职业经理人改革,扩大职业经理人改革试点。

(九)持续加强内控风控常态化管理工作,启动风审融合协同工作模式,开展10项重大风险专项审计工作,搭建“风控136监管系统”,建立健全合规管理体系,进一步提升本集团风险预警、监控、防控综合能力。

(十)全力支持一线抗疫、保障药品药械供应,同时通过连锁药店建立了终端保供体系,确保市场供应;不断开展志愿服务、便民服务,加大力度推进乡村振兴,全力履行社会责任,展现企业担当,树立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

7.2 本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注:

(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的原因是:①本公司下属企业为提高资金收益,本报告期内加大对银行定期存款、银行大额存单等的购入;②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收购医药公司少数股权支付现金人民币10.03亿元。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上升的原因是:①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医药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②本公司及下属企业短期借款同比增加。

(3)其他收益同比上升的原因是:本公司下属企业确认的政府补助同比增加。

(4)投资收益同比上升的原因是:①本报告期内,白云山生物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原持有的股权按购买日公允价值重新计量确认投资收益人民币1.62亿元;②本公司及下属企业购买大额存单等确认投资收益同比增长。

(5)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同比下降的原因是: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本报告期末公允价值同比减少。

(6)信用减值损失同比上升的原因是:本公司下属企业本报告期内转回部分单项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7)资产减值损失同比上升的原因是:本公司下属企业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同比减少。

(8)营业外收入同比下降的原因是:本公司下属企业确认的政府征迁补偿收入等同比减少。

(9)营业外支出同比下降的原因是:本公司下属企业确认的营业外支出同比减少。

7.2.1 收入和成本分析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主营业务毛利率=(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100%

注:其他板块的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增长较大的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下属白云山医院门诊业务量、防疫用品等医疗器械业务量同比增长。

(2)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产销量、期末库存量同比变动较大的情况说明:

①枸橼酸西地那非片生产量同比下降的原因是:该产品上年库存量较大,下属生产企业因应本年度销售情况,相应控制产量,生产量同比下降。

②滋肾育胎丸库存量同比增长的原因是:该产品于本年持续加强学术推广和产品营销力度,产销量齐升,下属生产企业预期市场需求增加,提前备好库存,致使库存量增加。

③头孢克肟系列产品的生产量、销售量及期末库存量同比减少的原因是:该系列产品本年销售量同比下降,同时下属生产企业控制产量,致使生产量和库存量下降。

④消渴丸库存量同比下降的原因是:受本年内医院门诊及住院病人数量下降等原因影响,该产品销量有所下降,下属生产企业控制产量,致使库存量相应减少。

⑤注射用头孢呋辛钠生产量、销售量同比增长,库存量同比下降的原因是:该产品在国家第五轮集中采购中中标,自2021年10月集采执行后,销售量同比增加,为满足市场需求,生产量也同比上升,产品周转加快,库存大幅下降。

⑥华佗再造丸库存量同比增长的原因是:下属生产企业进一步加大市场开发和推广力度,因应销售需求增大,生产量增加。为满足市场销售需求,库存量相应增加。

⑦阿莫西林系列库存量同比下降的原因是:该产品在防控政策优化调整后,用药需求释放,库存量快速下降。

(3)成本分析表

(4)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的情况

于本年度,本集团向前五大客户作出的销售额合计人民币3,887,991千元(2021年:人民币4,810,902千元),占本集团销售总额的比例为5.52%(2021年:7.00%);其中向最大客户作出的销售额为人民币1,006,698千元(2021年:人民币1,474,432千元),占本集团销售总额的比例为1.43%(2021年:2.14%);前五大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为人民币0元,占本集团本年度销售总额的比例为0%。

本报告期内,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

于本年度,本集团向前五大供应商作出的采购金额合计为人民币5,862,511千元(2021年:人民币7,769,776千元),占本集团本年度采购总额的比例为8.56%(2021年:12.87%);其中向最大供应商作出的采购金额为人民币1,371,101千元(2021年:人民币3,050,896千元),占本集团本年度采购总额的比例为2.00%(2021年:5.05%);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为人民币0元,占本集团本年度总采购额的比例为0%。

本报告期内,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之前五大供应商作出的采购额共占采购总额不足10%,本集团之前五大客户作出的销售额共占销售总额不足10%。不存在严重依赖少数供应商或客户的情形。

据董事会所知,无任何董事或其紧密联系人士或拥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5%以上的股东于本集团前五大销售客户及供应商中拥有任何权益。

7.2.2 费用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的销售费用约为人民币5,875,439千元(2021年:人民币5,954,789千元),同比减少了1.33%。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的管理费用约为人民币2,218,270千元(2021年:人民币2,032,281千元),同比增加了9.15 %。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的研发费用约为人民币819,454千元(2021年:人民币874,720千元),同比减少了6.32%。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的财务费用约为人民币-162,456千元(2021年:人民币-133,010千元),比上年减少了22.14%。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的所得税费用约为人民币789,784千元(2021年:人民币754,085千元),比上年增加了4.75%。

7.2.3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3)情况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本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 适用 √不适用

7.2.4 现金流

7.3 财务状况分析

7.3.1 资金流动性

于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流动比率为1.53(2021年12月31日:1.64),速动比率为1.24(2021年12月31日:1.31)。本年度应收账款周转率为5.54次(2021年12月31日:5.93次),比上年减慢6.58%;存货周转率为5.41次(2021年12月31日:5.48次),比上年减慢1.34%。

7.3.2 财政资源

于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人民币20,804,699千元(2021年12月31日:人民币21,013,364千元),其中约99.85%及0.15%分别为人民币及港币等外币。

于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之银行借款为人民币10,675,850千元(2021年12月31日:人民币9,210,851千元),其中短期借款为人民币8,538,065千元(2021年12月31日:人民币8,428,008千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人民币498,582千元(2021年12月31日:人民币30,031千元),长期借款为人民币1,639,203千元(2021年12月31日:人民币752,812千元)。

7.3.3 资本结构

于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流动负债为人民币37,395,116千元(2021年12月31日:人民币32,253,851千元),较2021年增加15.94%;长期负债为人民币3,632,325千元(2021年12月31日:人民币2,537,270千元),较2021年增长43.16%;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为人民币32,065,125千元(2021年12月31日:人民币29,062,184千元),较2021年增长10.33%。

7.3.4 资本性开支

本集团预计2023年资本性开支约为人民币26.77亿元(2022年:人民币15.65亿元),主要用于研发基地建设、生产基地建设及设备更新等。本集团将通过自有资金、银行借款等方式筹集资金满足资本性开支计划所需资金。

7.3.5 资产及负债状况

7.3.6 外汇风险

本集团大部分收入、支出、资产及负债均为人民币或以人民币结算,所以并无重大的外汇风险。汇率的变动将影响以外币计价的资产、负债及境外投资实体的价值,并间接引起本集团一定期间收益或现金流量的变化。随着汇率市场化改革,人民币与其他可兑换货币之间的汇率波动较大,本集团将持续关注在外汇结算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外汇风险。

7.3.7 主要现金来源与运用项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集团之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人民币20,804,699千元,比年初减少人民币208,665千元;经营活动之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6,999,076 千元,同比增加人民币1,325,579 千元。

7.3.8 或有负债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集团并无重大的或有负债。

7.3.9 本集团资产抵押详情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集团下属子公司广药白云山香港公司以固定资产房屋及建筑物原值港币8,893千元、净值港币5,973千元,及投资性房地产原值港币6,843千元、净值港币4,623千元作为抵押,取得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透支额度港币300千元,信用证和90天期信用额总额度港币100,000千元,已开具未到期信用证美元284千元。

7.3.10 银行贷款、透支及其他借款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集团借款为人民币10,675,850千元(2021年12月31日:人民币9,210,851千元),较年初增加人民币1,464,999千元,以上借款包括短期借款人民币8,538,065千元、长期借款人民币1,639,203千元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人民币498,582千元。

7.3.11 资产负债率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集团的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为54.95%(2021年12月31日:52.62%)。

7.3.12 重大投资

1、重大的股权投资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7.3.13 截至本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4 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7.4.1 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1、政策扶持生物医药健康产业发展。生物医药健康产业作为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近年得到政策大力支持。监管部门出台的指引性、规范性政策趋于系统化,立足产业基础、区位特色与资源情况,各地出台差异化的产业发展规划、集群规划等为生物医药健康产业提供土地、资金、平台等多方面支持。

2、医药政策频出,推动药企提质降本。随着医改进入深水区,医药政策密集出台,以“组合拳”形式加速医药行业调整,明确限制并监督辅助用药的使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探索DRGs付费改革等均都对药企成本和质量提出更高要求。

3、国家高度重视,中医药发展迎来转机。国家出台一系列政策,积极支持并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医药现代化科研体系建设、中药审评审批和注册机制正逐步完善,中医药特色人才队伍建设、中医药品牌建设等各方面预期获得快速发展,中医药疗效的认可度不断提高。然而,中成药纳入国家集采或将提速,控费压力,将倒逼药企转型升级。未来中成药的进一步规范使用以及重点药品监控机制的建立,将为企业带来挑战。

4、随着资本市场环境逐步改善,医药行业重组整合进程加快,以战略资源互补的产业整合、一体化及强强联合为特征的并购重组将逐渐成为主流方式。

5、随着社会生活和经济逐步回归正常,门诊和住院人次的增加将拉动医药需求明显反弹。医药政策始终趋紧,医药监管依然严格,高质量发展成为医药行业必然要求。

7.4.2 2023年的发展战略与经营计划

2023年,本集团将紧扣效益和效率“双效提升”发展主题,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着力推动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扎实推进如下工作:

1、夯实大南药板块发展根基。继续积极参与国家集采或省际药品联盟带量采购,同时紧抓市场机遇,大力推动营销创新,强化品牌建设,促进OTC市场及第三终端市场发展,分类分策打造更多不同领域的“巨星品种”;进一步推进睡眠品种盘活工作,加快培育一批潜力品种;大力发展特色原料药,提升原料药业务的竞争力;持续推进采芝林梅州生产基地、采芝林甘肃中药科技产业园建设工作,打造专业制药标准的精制中药饮片。

2、推动大健康板块创新发展。继续巩固凉茶主业和品类领先地位,进一步巩固优势市场、挖掘潜力市场、提升薄弱市场,深耕全渠道,全力促进产品销量增长;继续将“王老吉”“刺柠吉”“荔小吉”作为“吉祥三宝”联合推广,重点培育新品市场,加强润喉糖、龟苓膏、椰汁等潜力产品的市场拓展;持续深挖“吉文化”品牌价值,不断延展“吉文化”消费场景,推动市场销量。

3、加快大商业板块服务转型。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提升融资能力;加强品类拓展和渠道整合,增强购销联动,加强零售业务布局,大力拓展院边店及DTP专业药房;深化B2B数字化转型,细化客户管理,紧贴市场需求,助力精准营销。

4、争创大医疗板块发展优势。完善白云山医院建设,加强人才引进,不断提升医院综合实力;与白云山医院新生儿科、妇产科室深化资源共享和联动,做优做强“白云山润康”月子会所品牌;开拓产品线,重点布局与衣食住行高度融合、科技含量高的特色产品,提升白云山品牌在医疗器械领域的影响力。

5、提高科研工作效率与创新效益。以现有研发平台为基础,进一步建设研发创新体系,搭建一流科研平台;继续推进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研究,持续强化与国内外企业、实验室、院校的合作,部署战略性、储备性技术研发项目,提升竞争优势。

6、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开展精益生产管理体系建设,推动制药设备的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提高;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物料供应商管理,持续推进药物警戒体系构建。

7、持续推进人才强企,继续推进落实企业改革、职业经理人改革、经理层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等政策,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建设。

8、促进效益和效率“双效”提升,提高内部管理效率和运营效益。聚焦管理薄弱环节,开展“双效”提升行动;继续开展巡审结合工作,强化风险预警、监控、防控综合能力,推动本集团高质量发展。

7.4.3 可能面对的挑战与风险

未来,高质量发展仍然是医药行业发展的主旋律。随着一致性评价、带量采购等一系列医药改革的常态化持续深化,创新转型、产业整合、商业模式转型等不可避免,药企面临着产业转型升级的压力,缺乏创新且高成本的药企将被加速淘汰,倒逼企业进一步强化创新研发能力,推出差异化优势的新产品,这为本集团传统业务发展带来了挑战。

本集团将继续密切关注新政策的实施及推进,做好战略部署,有关应对措施详见本公司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五、本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之“(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一节中行业政策变化及影响有关内容。

此外,医药行业是受国家政策影响最深刻的行业之一,面临着行业政策风险、药品/服务质量控制风险、研发风险、市场风险等诸多风险。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特别是带量采购、医保目录调整、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等政策的落地,医药市场格局持续变化,行业竞争加剧。目前,社会生产经营活动逐步恢复正常,本集团将持续关注企业发展状况,积极评估和应对各类风险对本集团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方面的影响。

八、本集团员工情况

8.1 员工情况

8.2 薪酬政策

本集团员工的薪酬包括工资、奖金、补贴、五险一金及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等其他福利计划。本集团在遵循有关法律及法规的情况下,视乎员工的业绩、能力、岗位等因素,对不同的员工执行不同的薪酬标准。同时,本集团为员工职业发展提供管理通道和专业通道两条路径,突破因管理岗位有限而形成的人才发展瓶颈,使得优秀的专业人才能够在专业通道内获得足够的认可与激励。此外,本集团还为员工提供职工班车、人才公寓、各类兴趣活动小组等员工关爱。本集团坚持平等雇佣,重视多元文化的融合,尊重各个企业多元化的背景,公平对待不同国籍、种族、宗教信仰、性别、年龄的员工,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歧视。

8.3 培训计划

本集团重视员工对职业发展的成长诉求,成立了企业大学和企业党校,制定了完善的培训管理制度。根据各类人才的特点,采用内外部培训相结合的形式,搭建全面人才培养体系。人员覆盖从生产一线工人到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做到全体员工全覆盖,促进各级员工和企业共同成长。

九、其他事项

9.1 企业管治守则

于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已全面遵守港交所上市规则附录十四之企业管治守则及企业管治报告(生效至2022年12月31日)(“企业管治守则”)之守则条文,惟由于本公司董事长李楚源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而偏离企业管治守则之守则条文F.2.2条除外,详情请见年度报告之第四节“公司治理”一节。

9.2 审核委员会

本公司于1999年8月成立审核委员会,其主要职责包括:检讨及监察本集团的财务汇报质量和程序;检讨及审查本公司财务监控、内部监控、内部审计及风险管理系统及实施;本公司内部监控制度的健全性与有效性;审议独立审计师的聘任及协调相关事宜并检讨其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等。

第八届董事会辖下的审核委员会委员于2020年6月29日成立,其成员包括黄显荣先生(委员会主任)、王卫红女士、陈亚进先生与黄民先生。上述四位人士均为独立非执行董事,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其任期自 2020年6月29日获委任之日起至新一届董事会成员选举产生之日止。

本报告期内,审核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实施细则》《企业管治守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2022年度,审核委员会共召开六次会议,全体委员亲自出席了会议。会议审议了本集团2021年度和2022年半年度财务报告以及审计师发出的管理层建议和本公司管理层的回应;检讨本集团关联/连交易的有关事项;审阅本公司2021年内部审计风控报告及2022年审计风控工作计划;审阅本公司2022年一季度报告和2022年三季度报告;审阅本公司2021年度和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检查报告;审阅本公司关于参与投资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数等关联交易事项;就本公司的重大事项提供意见或提醒管理层关注相关的风险、检讨风险管理及内部审核功能的有效性;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审核委员会在2022年度完成的主要工作包括:

1、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工作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核委员会经核查,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审计机构条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诚信状况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本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和2022年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

2、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审核委员会委员与本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审计范围、计划等事项进行了沟通,认真督促审计师尽职尽责地进行审计。审核委员会认为审计师在本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工作中严谨求实、独立客观,能恪守职业道德,遵循审计准则,履行审计职责,按时提交审计报告。

3、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本报告期内,审核委员会认真审阅了本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同时督促本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4、监督及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本公司按照《公司法》《内部控制手册》及相关配套指引和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审核委员会认真审阅本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检讨及审查本公司的财务监控、内部监控、内部审计及风险管理系统及实施和有效性。

5、对关联/连交易事项的审核

本报告期内,审核委员会对本公司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与合理性进行了审查,持续关注关联交易的定价模式、审议、披露等环节的合规情况,对本公司关联交易相关事项逐一进行了审核,确认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发现关联/连交易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2年年度审计与年报编制相关工作情况如下:

审核委员会委员根据《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实施细则》以及审核委员会年度报告工作规程的要求,积极配合本公司2022年度审计与年报编制相关工作的开展,包括:

(1)与本公司审计师、财务部就2022年度的审计时间与工作安排进行了协商,确定了《2022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表》,对提交的审计计划进行了审阅。

(2)于2023年3月3日对本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初稿)进行了审阅,并发表了书面审阅意见。

(3)在本公司审计师初步完成审计工作后,再一次审阅了财务报告,并发表了书面审阅意见。审核委员会认为,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整体情况,并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核。

(4)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了2023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和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等相关议案。同时,对审计师的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总结评价,认为审计师在本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工作中本着严谨求实、独立客观的工作态度,能恪守职业道德,遵循审计准则,履行审计职责,按时提交审计报告,并向本公司管理层提出了较为中肯的管理建议,较好地完成了本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

9.3 管理合约

本年度内,本公司并无就整体业务或任何重要业务之管理或行政工作签定或存在任何合约。

9.4 与雇员、客户和供应商及其他人士的重要关系

本集团根据员工的业绩、能力、岗位等因素提供不同的薪酬待遇及符合行业惯例的福利,重视员工职业发展诉求,搭建专业晋升通道及全面的人才培养体系。同时,本集团严格挑选供应商,建立了完善的供应商管理制度,保证公司产品质量,为客户提供优质产品,保障客户权益。本报告期内,本集团与供应商、客户拥有良好、稳定的业务关系。同时关注环境保护、公益事业等问题,在经济交往中,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地发展。

十、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0.1 执行新修订的重要会计政策

(1)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规范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亏损合同的判断。

①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解释15号规定,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同时企业应当在附注中单独披露试运行销售的相关收入和成本金额、具体列报项目以及确定试运行销售相关成本时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等相关信息。该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自规定之日起开始执行,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②亏损合同的判断

解释15号规定,企业在判断合同是否构成亏损合同时所考虑的“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应当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该规定自2022年 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自规定之日起开始执行,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规范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①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解释16号规定,对于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金融工具,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该规定自公告之日起实施。本公司自规定之日起开始执行,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②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解释16号规定,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本公司自规定之日起开始执行,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10.2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

10.3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10.4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10.4.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下转8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