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719 公司简称:ST热电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于公司当年实现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董事会建议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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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所处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公共事业行业,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热电联产属于鼓励和支持的类别,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趋势。公司业务以民生供暖为主,是大连地区集中供热主要企业,供热市场集中于主城区。随着国家清洁供暖工作的开展和“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的提出,优化供热能源结构,提高清洁能源供热比例,着力提高能源利用率,深化供热体制改革,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供热体系将是未来城市供热发展趋势。
公司主营业务为热电联产、集中供热。主要产品有电力和热力两大类,共有电力、工业蒸汽、高温水和供暖四个品种。
公司经营模式:公司业务模式主要有两种,一是通过燃煤锅炉燃烧煤炭原料生产热水对外供热。二是采用热电联产方式供暖,通过公司所属电厂生产电力、蒸汽、高温水,通过电网、热力管网输送对外供电、供热。供暖价格由政府物价部门确定,工业蒸汽、高温水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电价随电力市场交易变化。生产主要原料是煤炭,依靠外部采购获得。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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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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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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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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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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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上网电量18,413万千瓦时,同比减少3,976万千瓦时,降幅17.8%。
完成蒸汽销售量22.9万吨,同比减少7.8万吨,降幅25.4%;完成高温水销售量43.8万吉焦,同比增加0.7万吉焦,增幅1.5%。蒸汽及高温水售热量的结构性变化,是水炉建成投产、实施汽改水的结果。
公司期末供暖面积1,794万平方米,同比增加11.6万平方米,增幅0.65%。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26.73亿元,净资产总额4.41亿元,比年初分别减少4.88%、减少26.12%,资产负债率83.50%。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07亿元,增幅22.33%,净利润-1.57亿元,同比减少9.31%。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719 证券简称:ST热电 公告编号:临2023-007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3月9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宇宾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
2022年,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票五票,反对票和弃权票均为零票。
该报告需提请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议案》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报废处置部分固定资产,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本次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置,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置。
表决结果:同意票五票,反对票和弃权票均为零票。
该议题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公告》。
(三)《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提出审议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票五票,反对票和弃权票均为零票。
该议题需提请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四)《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内控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五票,反对票和弃权票均为零票。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0719 证券简称:ST热电 公告编号:临2023-008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报废固定资产账面原值合计 1,636.41万元,累计折旧1,182.20万元,账面净值454.21万元,当期确认资产报废损失454.21万元。
●本次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议案》,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部分固定资产报废概况
为更加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拟对北海热电厂部分因技术工艺落后、存在安全环保风险的设备进行报废处置,同时淘汰部分因老旧、故障率高而无法正常使用的生产设备。
拟报废固定资产账面原值合计1,636.41万元,累计折旧1,182.20万元,账面净值454.21万元,当期确认资产报废损失454.21万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置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固定资产报废处置,预计将减少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454.21万元。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置是为了真实地反应公司财务状况,报废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四、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置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进行的,可以更真实、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报废处置部分固定资产,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本次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置,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所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2023年第二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0719 证券简称:ST热电 编号:临2023-010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要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公司持续经营及独立性无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3年3月16日,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该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
2、本议案在审议前已得到了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确认。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也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2023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所有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回避了该项关联交易的表决。
3、公司审计委员会对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发表书面意见,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与关联人之间正常购销往来与服务,交易价格、定价方式和依据客观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本事项回避表决。
(二)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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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含税)和类别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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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 关联方洁净能源集团的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大连洁净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7,106.22万元
法定代表人:邵阳
成立日期:2000年1月6日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香周路210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供电业务,供暖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市政设施管理,机械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煤炭及制品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大连装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47.48%的股权,为其大股东。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洁净能源集团持有公司133,133,784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404,599,600 股的32.91%,属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第一项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
洁净能源集团是按照大连市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战略性重组专业化整合相关工作部署,改组组建的国有控股企业集团,其实控人为大连市人民政府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能遵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二)关联方海兴公司的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大连海兴热电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8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纪峰
成立日期:2004 年 9 月3日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香周路210号
经营范围:发电设备检修,工业管道检修及安装,钢结构安装,机械加工,热电技术咨询。
股东情况:大连洁净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海兴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洁净能源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属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第一项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
海兴公司是具有丰富检修施工经验和技术力量的电力施工企业,拥有多种特许资质证书,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均属于日常经营行为。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为基础,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定价原则;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1.煤炭采购
根据公司与洁净能源集团签订的《煤炭购销框架协议》,充分借助洁净能源集团煤炭采购的集团优势,平抑煤炭采购价格,保证稳定供应,节约燃料成本。同时,考虑煤炭价格波动、季节性消耗矛盾、煤炭跌价风险、储煤场地局限性等因素,遵循谁出资、谁采购、谁使用的市场原则。协议有效期内,以洁净能源集团为煤炭销售主体,双方代储互售。鉴于煤炭市场的供求关系,公司需事先支付煤炭采购预付款。
2. 蒸汽及高温水销售
根据公司与洁净能源集团签订的《蒸汽及高温水销售合同》,基于行业特征、历史渊源及持续经营需要,公司向洁净能源集团销售其生产的全部蒸汽及部分高温水产品。销售价格的确定原则:补偿成本、合理收益、公平负担。以单位生产成本为基础,参考物价部门核准的外销蒸汽价格、高温水出厂价格、地区其他热源类企业的价格水平等因素,确定蒸汽销售价格为240元/吨,高温水销售价格为76元/吉焦。销售价格的调整:以一个完整会计年度为核算期间,当蒸汽或高温水的单位生产成本变化幅度达到或超过10%时,双方协商调整并执行新的结算价格。
3.委托加工
根据公司与洁净能源集团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公司委托洁净能源集团对热力产品提供进一步加工转换服务。价格按实际成本确定,即按照公司业务量占热电集团该项目业务总量的比例确定公司应承担的水、电、直接人工等主要费用成本确定交易价格。
5.设备检修
根据公司与海兴公司签订的《合同书》,就公司所属北海热电厂、庄河环海热电的设备检修、日常维护等工程事项由海兴公司负责。合同价款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为依据,大修项目、小修项目和技改项目分别按照《发电设备标准项目大修定额标准》、经确认的人工单价等相关规定的取费标准确定工程价款。
四、关联交易协议/合同签署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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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023年,公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是根据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实际需要进行的合理估计。公司与各关联方的交易有利于进一步优化主业,高效运作,实现资源互补。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且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六、备查文件
1.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所审议事项的事先认可函及独立意见;
3.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4.《煤炭购销框架协议》、《蒸汽及高温水销售合同》、《委托加工合同》、《合同书》。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0719 证券简称:ST热电 公告编号:临2023-011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
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涉及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且不存在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收到公司申请之日后的 10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不申请股票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
● 公司股票能否被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确认,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2022年4月27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否定意见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未能及时发现并披露关联方资金占用,违反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关于“对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定,与之相关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运行失效。由于存在上述重大缺陷及其对实现控制目标的影响,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未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三)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5 月 5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大连热电”变更为“ST 热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14号)。
二、公司申请撤销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有关要求,针对公司 2021年度内控报告中涉及到的关联方资金占用问题,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高度重视,坚持问题导向,组织开展公司内控自查工作,对自查中发现的内控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 2022年以来,公司在日常经营中持续对关联方识别保持高度关注,全面梳理、制定和完善资金支付审批、支付环节的流程和制度,严格执行《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重点管控与关联方非经营性大额预付款项的审批和支付。经过整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所述事项的影响已消除。2023年3月,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后,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和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其他风险警示条款进行了逐项排查,经排查可知,公司涉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且不存在触及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8.6条之相关规定,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形已完全消除的,可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鉴于上述情况,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该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进行了逐项排查,涉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2022年度内控有效运行,符合申请撤销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申请撤销股票其他风险警示,有利于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故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股票其他风险警示。
三、其他风险提示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自收到申请之日后 10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不申请股票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公司将根据该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0719 证券简称:ST热电 公告编号:临2023-012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3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31日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大连市中山区昆明街32号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30日
至2023年5月31日
投票时间为:2023年5月30日15:00至2023年5月31日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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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已于2023 年 3 月18日刊登在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大连洁净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3年5月30日15:00至2023年5月31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2.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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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股东账户卡或相关持股证明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相关持股证明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或自然人股东签字)、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如适用)、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相关持股证明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4、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5、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6、登记地点: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406室财务证券部;
7、登记时间:2023 年5 月30 日上午8:00-11:00,下午 13:00-16:00。
六、其他事项
1、本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香周路210号406室财务证券部
邮政编码:116001
联 系 人:郭晶、秦佳佳
联系电话:0411-86651077/84498126
联系传真:0411-86664833
2、本次会议预期需时半日。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往返交通、食宿及其它有关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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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19 证券简称:ST热电 公告编号:临2023-006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3月9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邵阳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
会议认真听取并审议了《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报告全面反映了2022年公司的董事会会议情况、股东大会决议落实情况、独立董事履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董事会年度重点工作等方面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总经理2022年度工作报告》
2022年度,公司经理层全面落实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 紧紧围绕年度经营目标和工作任务,以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为契机,勇担改革发展的责任与使命;以水炉建设及汽改水项目为标志,落实城市更新行动,提升城市功能品质;以供热智慧平台建设为依托,建成主城区运行中心,管理提升更进一步;积极应对煤炭市场变化,持续推进“五个热电”战略定位,经营工作逆势求稳,经济指标和经营成果总体符合预期。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会议认真听取并审议了《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各位委员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坚持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按时出席公司在年度内召开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充分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的作用,切实履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议案》
为了能够更加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拟对北海热电厂部分因技术工艺落后、存在安全环保风险的设备进行报废处置,同时淘汰部分因老旧、故障率高而无法正常使用的生产设备。拟报废固定资产账面原值合计 1,636.41万元,累计折旧1,182.20万元,账面净值454.21万元,当期确认资产报废损失454.21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将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会议认真听取并审议了《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2022年度,公司实现合并净利润-1.54亿元,同比降幅7.7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将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会议认真听取并审议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与会董事认为,该报告所载资料真实、全面、完整地反映公司2022年度生产、经营、管理、投资、财务、公司治理及其它有关事项的详细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将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会议认真听取并审议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体董事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八)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及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决议,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开展了内部控制的审计。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九)审议通过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
会议认真听取并审议了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全体董事认为: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有关要求,针对公司 2021 年度内控报告中涉及到的关联方资金占用问题进行了积极整改。经过整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所述事项的影响已消除。2023 年3 月,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 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后,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和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其他风险警示条款进行了逐项排查,经排查可知,公司涉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且不存在触及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8.6 条之相关规定,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该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进行了逐项排查,涉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2022 年度内控有效运行,符合申请撤销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申请撤销股票其他风险警示,有利于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故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股票其他风险警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经营计划的报告》
会议认真听取并审议了《关于2023年度经营计划的报告》,报告对公司2023年度面临的经营环境进行了分析,确定了2023年度经营目标及重点工作任务和措施。2023年度,公司坚持党建为统领,履行保供控煤使命担当;坚持按需生产、以产定量、以量定销,持续发力热源平衡和精细化调整;坚持新旧动能转换,加速释放热源及汽改水项目产能、效率和效益;坚持民生服务保障,保持经营目标的实现。2023年主要经营指标:完成供热量765万GJ、售电量1.5亿kwh、售高温水量104.7万GJ、售汽量11.3万吨,实现营业总收入6.14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拟继续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2023年度审计费用拟定为63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部会计师事务所,聘用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将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实际需要对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2023年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全资子公司预计发生关联交易82,896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刘玉平先生、陈弘基先生、刘晓辉先生、张婷女士已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给予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2023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所有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审议此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董事会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决议合法、有效。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书面意见,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与关联人之间正常购销往来与服务,交易价格、定价方式和依据客观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邵阳、田鲁炜、官喜俊、王杰、张永军回避表决,由其他非关联董事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将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拟提请董事会以及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向各家银行申请总额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已制定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风险。公司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使用金额将根据公司运营的实际需求确定。
如授信总额度获得通过,在取得银行对综合授信额度的批复后,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在办理每笔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抵(质)押担保等业务时,将不再逐项提请董事会审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将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议案
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定于2023年5月31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题如下:
1、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
2、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
3、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议案
4、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5、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关于聘任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8、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0719 证券简称:ST热电 公告编号:临2023-009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注册资本:4000万元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执行本次审计业务分支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连分所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29层06单元.
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相关审计业务是否主要由分支机构承办:是
2.人员信息
(1)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2)2022年末合伙人数量:220 人。
(3)2022年末注册会计师数量1,29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80人
3.业务规模
(1)2021年经审计总收入216,939.1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5,443.4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9,646.66万元。
(2)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81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18,088.16万元,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诚信记录、独立性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9次。
(2)35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人次,行政管理措施40人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项目成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信息
李岩,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01年11月至今,一直在财政部核准的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具有丰富的证券业务经验。长期从事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和内控审计、上市公司兼并重组审计、股份制改制审计、国有大中型企业财务报表审计等业务。
(2)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信息
张大志, 2003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业务多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2019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 3 年作为独立质量复核人员复核了包括京能电力、大连热电等上市公司年报质量复核工作。
(3)拟签字会计师信息
任仲群,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部长,资深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证券业务从业经历逾20年。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度审计项目及专项审计项目服务。
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和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无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2022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3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5万元。2022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众多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公司确定的年审报酬合理,审议支付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同意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聘任中审众环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同意将聘任中审众环相关议题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公司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聘用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年审计费人民币63万元,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所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3、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