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天山铝业 公告编号:2023-011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651,885,415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3,148,000股后的4,628,737,41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产品和用途
公司专注铝行业三十年,不断优化产业布局和资源配备,在资源和能源富集的区域兴建产业基地,形成了从铝土矿、 氧化铝到电解铝、高纯铝、电池铝箔研发制造的上下游一体化,并配套自备电厂和自备预焙阳极的完整铝产业链布局,使公司的电解铝产品在上游的电力自供、铝土矿资源储备、氧化铝及阳极碳素供应保障和成本优势方面保持较强的竞争力。下游方面,公司大力发展的高纯铝板块具有突出的技术优势和一体化优势,产能不断扩大,产量迅速增加,成本优势显著,产品品质优异,核心竞争力保持全球领先水平。同时,公司快速进入新能源电池铝箔赛道,在江阴建设一期规模22万吨的电池铝箔生产基地,在新疆石河子生产基地就地利用铝液配套布局30万吨电池铝箔坯料项目,利用公司上游优质铝液的优势,打造行业内最具竞争力的一体化、专业化和专一化的电池铝箔生产模式。
1、公司五大生产基地,战略选址资源能源优势区域,具有稳定的低成本优势和可持续发展的良好前景
(1)国内原材料氧化铝生产基地
位于广西百色国家生态型铝产业示范基地,靖西天桂建有250万吨氧化铝生产线,已经获取配套铝土矿资源,作为项目的资源保障。
(2)电解铝生产基地,配套自备发电和阳极碳素
位于国家级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天铝有限建成120万吨电解铝产能;并配套天瑞能源6台350MW自备发电机组,年发电量能满足电解铝生产80%-90%的电力需求;公司在石河子配套建成盈达碳素30万吨预焙阳极碳素产能,在南疆阿拉尔配套建成30万吨预焙阳极碳素产能,两个碳素配套产能60万吨可以满足天铝有限全部电解铝生产所需阳极碳素的需要。
(3)下游高纯铝新材料产品基地
位于国家级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目前已建成6万吨高纯铝产能,同时4万吨产能正在建设中,未来总产能规模将达到10万吨,成为全球领先的高纯铝生产企业。公司同时投入高纯铝合金大板锭生产线,用于向海外客户提供可直接用于下游电子光箔轧制的高纯铝合金大板锭,进一步延伸下游高纯铝产品品类和附加值。
(4)下游新能源电池铝箔加工基地
公司快速切入新能源电池铝箔领域,兴建年产22万吨动力电池铝箔一体化项目。项目内容包括在新疆石河子建设年产能30万吨电池铝箔坯料生产线;在江苏江阴建设年产能20万吨电池铝箔精轧及分切生产线,并将原江阴新仁铝业科技有限公司铝箔生产线升级改造,形成2万吨电池铝箔产能,总产能规模达到22万吨。报告期内,30万吨铝箔坯料项目,完成铸轧一车间厂房钢结构吊装,铸轧二车间厂房桩基施工,冷轧车间厂房桩基和钢结构基础施工;完成了部分铸轧机、熔保护设备基础浇筑。江阴2万吨技改项目首台箔轧机于12月实现带料调试。此外,IATF16949体系认证通过了现场认证审核。
(5)海外铝土矿和氧化铝生产基地
公司于2023年2月公告境外孙公司收购PT Inti Tambang Makmur100%股份,从而拟间接取得三家矿业子公司的控制权,对应三个铝土矿的采矿权。该等矿权位于印度尼西亚西加里曼丹省桑高区,矿区总占地面积合计约3万公顷,总勘探面积达25.90万公顷,公司将聘任专业勘探机构对三个矿区进行详细勘探。另外,公司计划投资15.56亿美元在印尼规划建设200万吨氧化铝生产线,分两期建设,从而形成海外氧化铝生产基地,充分利用印尼当地丰富的铝土矿资源,进一步延伸铝产业链。
2、公司的产品及用途
(1)电解铝产品:主要生产A00标准铝锭,产品广泛应用于建筑、交通、电力、包装、家电等传统领域。同时随着绿色能源、环保减排的要求日益提高,在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光伏电站、风电设备等新兴产业领域也正越来越多地运用。
(2)高纯铝产品:主要生产4N6高纯铝,产品用于制造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高低压电解电容器、高性能导线、蓝宝石原料、集成电路等。
(3)电池铝箔产品:主要生产新能源电池用铝箔,产品用于锂离子电池正极集流体和钠离子正负极集流体,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储能电站、户用及工商业储能等领域。
(4)氧化铝产品:主要生产冶金级三氧化二铝,为电解铝生产的主要原材料。
(5)阳极碳素产品:主要生产预焙阳极碳素,为电解铝生产的辅助原材料。
(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已制定《物资采购管理制度》、《采购合同管理制度》,生产原材料、贸易铝锭等由采购管理中心负责集中采购。电解铝生产的原材料主要是氧化铝、预焙阳极、电力;预焙阳极生产原材料主要是石油焦、煤沥青;电力生产原材料主要是煤炭,氧化铝生产的主要原材料是铝土矿、碱、石灰。上述原材料根据生产需要提前采购,采购为先款后货,价格根据合同签订时点的市场价格确定。
2、生产模式
公司根据产能和效益兼顾的原则,制定主要产品年度生产计划,并下达至生产部门。同时,公司根据年度生产计划、库存情况和生产周期,合理安排发电业务、预焙阳极的配套生产工作,提高生产效率。
3、销售模式
公司已制定《销售管理制度》、《销售合同管理制度》,由销售中心负责产品的对外销售。公司销售主要采用签订长单合约以及现货合约的方式进行销售。公司与客户根据实际需求确定交货地点后,以上海长江有色现货均价、南储仓华南现货均价或铝期货价格做为结算基准价,结合市场实际的供需情况,按照市场化原则确定销售价格。铝锭销售主要采用“先款后货”的方式进行结算。
(三)推动公司业绩成长的主要驱动因素
2022年受多重因素影响,宏观环境不确定因素增多,社会生产和消费面临诸多挑战,国民经济增长低迷,为近三十年来增长率最低的年份。公司生产、物流运输和员工均面临巨大挑战,面对严峻形势,公司上下同心协力,采取有力措施应对挑战,实现各分子公司和生产线满负荷正常运行,全年圆满完成各项经营指标。公司日益完善的产业链优势、经营丰富的管理层团队和同心协力的员工,是确保公司业绩完成的主要因素。
1、报告期内,公司克服多重因素的影响保持生产经营持续稳定,原材料和产成品运输基本畅通,全年电解铝产量115.81万吨,同比略有增长;氧化铝产量154.03万吨,同增69.86%。报告期内公司自发电机组运行平稳,全年发电近137亿度,创近几年新高;阳极碳素产量51.25万吨,同比增加8.83%;高纯铝继续放量,产量同比增长152.55%。
2、报告期内,公司得益于完整的产业链布局,尽管市场原料价格波动较大,公司依然保持了低成本优势,公司电力、氧化铝、碳素成本在行业内均保持较低水平。
3、报告期内公司高纯铝销量同比增长151.45%,贡献利润同比增加182%。高纯铝产品在国内外市场中供不应求,市场需求增长迅速。
公司不断完善全产业链布局,持续夯实和扩大上游的资源和综合成本优势,同时进一步延伸下游的高附加价值产品产业链,使公司拥有稳定的成本优势,同时形成了上下游一体化的协同优势,使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进一步增强,为公司业绩的可持续增长提供了强劲的发展空间。
(四)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2021年1月,天山铝业获批成为第一批符合新版《铝行业规范条件》的铝业企业,是目前国内具有合规产能单厂规模第二大的公司。
2022年8月,新疆天展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功入选工信部第四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
2022年9月,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发布《2022中国制造业民营企业500强榜单》,公司位列第306名,为连续第七年入选该榜单。
2022年9月,由证券时报主办的2022年第十六届中国上市公司价值评选中,天山铝业荣获“主板上市公司价值100强”奖。
2022年11月,天山铝业下属企业新疆阿拉尔市南疆碳素新材料有限公司通过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小组办公室的认定,获批为2022年第一批次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2023年2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天山铝业有限公司入选国家工信部2022年度绿色工厂名单。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报告期限售股解禁情况
2022年7月7日,公司2020年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时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有限售条件股份部分解除限售上市流通,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9名,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089,324,6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4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7月6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回购公司股份情况
2022年7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不超过10.4元/股(含)的回购价格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在外的部分A股普通股股票。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314.8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0%,最高成交价为6.7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22元/股;已使用回购资金总额为14,999.83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占公司拟回购金额下限10,000万元的150.00%,占公司拟回购金额上限20,000万元的75.00%,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已实施完毕。
3、电池铝箔项目进展情况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江阴新仁铝箔科技有限公司依据公司2022年战略规划,为充分发挥上游铝产业链一体化优势,进一步延伸下游产业链,提升产品附加值,紧紧抓住新能源产业迅猛发展的机遇,快速切入新能源电池铝箔领域,在新疆石河子生产基地就地利用高品质铝液配套投资80,000万元建设年产能30万吨电池铝箔坯料生产线;在江苏江阴投资200,000万元建设年产能20万吨电池铝箔精轧、涂炭及分切生产线,并投资10,000万元将原江阴新仁铝业科技有限公司铝箔生产线升级改造,形成2万吨动力电池铝箔产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7月14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下属全资子公司投资新建一期年产20万吨电池铝箔项目及年产2万吨电池铝箔技改项目的公告》。
4、天展新材入选“小巨人”企业名单
2022年8月,公司下属企业天展新材成功入选工信部第四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
5、全资孙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2022年11月,公司下属企业南疆碳素新通过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小组办公室的认定,获批为2022年第一批次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1月9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孙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1)。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23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天山铝业 公告编号:2023-012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3月17日下午14:00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2389号B座普洛斯大厦9层会议室召开。现在将本次会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3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3月17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2389号B座普洛斯大厦9层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曾超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11)。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结果,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50,475,330.04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盈余公积54,580,524.72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742,493,690.62元,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05,306,056.39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05,306,056.39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当前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公司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4,651,885,415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3,148,000股后的4,628,737,41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925,747,483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如公司股本发生变化,公司拟保持分配总额不变,按照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对此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意见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6、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5)。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对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意见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在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行业方面拥有丰富的审计经验,且中审众环具有从业资格,审计人员具有上市公司年审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能够胜任审计工作;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其投保的职业责任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整体审计的需要,经综合评估,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3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中审众环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公司执行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9、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印尼投资建设年产200万吨氧化铝(一期)项目的议案》。
公司在印度尼西亚建设氧化铝项目,可充分利用印度尼西亚丰富的铝土矿、煤炭资源以及低成本劳动力优势,进一步增加公司在铝行业的资源保障度和大宗原材料的供给能力,同时为公司下游铝电解、高纯铝产业提供更加稳定和优质的原材料,董事会同意公司通过境外子公司天山铝业印尼有限公司(PT TIANSHAN ALUMINA INDONESIA)在印度尼西亚投资建设年产200万吨氧化铝(一期)项目,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办理本次投资的相关手续,并签署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在印尼投资建设年产200万吨氧化铝(一期)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10、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3年4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9)。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2年度述职报告,述职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天山铝业 公告编号:2023-019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10日(星期一)下午14:45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4月1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3日
7、出席对象:
(1)于2023年4月3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2389号B座普洛斯大厦9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2、提案审议和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3月1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特别说明
上述提案5-7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相关信息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参会,应填写参会回执(格式见附件3),传真至公司证券部。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登记时间:2023年4月7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2389号B座普洛斯大厦9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建良 李晓海
联系电话:0993-2908993
传真:0993-2908993
电子邮箱:002532@xjtsly.net
(三)参会费用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3、参会回执。
特此公告。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32”,投票简称为“天铝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4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作为股东代理人,代理本人(本公司)出席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及签署相关决议文件,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意愿行使表决权。
■
注: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 为准,对同一项表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有效期限: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日期:
附件3:
参会回执
截至2023年4月3日,本人(本公司)持有“天山铝业”(代码:002532)股票 股,拟参加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字或盖章):
日期: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天山铝业 公告编号:2023-013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3年3月17日下午15:00在新疆石河子开发区北工业园区纬五路1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现将本次会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3月17日在新疆石河子开发区北工业园区纬五路1号公司会议室采取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以通讯方式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素君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11)。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结果,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50,475,330.04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盈余公积54,580,524.72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742,493,690.62元,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05,306,056.39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05,306,056.39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当前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公司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4,651,885,415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3,148,000股后的4,628,737,41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925,747,483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如公司股本发生变化,公司拟保持分配总额不变,按照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并合理、有效控制经营风险。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6、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5)。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在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行业方面拥有丰富的审计经验,且中审众环具有从业资格,审计人员具有上市公司年审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能够胜任审计工作;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其投保的职业责任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整体审计的需要,经综合评估,监事会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公司执行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天山铝业 公告编号:2023-015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山铝业”、“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76 号),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不超过1,166,557,991股。根据发行结果,天山铝业向29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763,358,778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5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999,995.90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40,000,000.00元后,本公司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4,959,999,995.90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保荐承销费、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等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40,481,132.08 元(不含税)后,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4,959,518,863.82元。截至2020年12月3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划转至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20)110014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和当前余额如下: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程序、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
2020年12月4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天山铝业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孙公司新疆天展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和靖西天桂铝业有限公司分别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色靖西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等银行开设8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各开户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五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五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的附件五《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五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和监管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
注:截至2021年7月8日,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632523629、中国光大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50820188000283248中所存放的募集资金及其利息已使用完毕,公司已于依法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销户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的四方监管协议和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签订的五方监管协议就此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12月24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对先期投入的159,502,825.95元自筹资金进行了置换。该事项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2月24日出具的《关于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0)110234号)鉴证。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有25.95元预先投入未置换完成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9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2年12月31日,根据此决议使用11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借款,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开展,不存在节余的募集资金。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在募集资金专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7日
■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天山铝业 公告编号:2023-014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结果,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50,475,330.04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盈余公积54,580,524.72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742,493,690.62元,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05,306,056.39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05,306,056.39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当前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公司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4,651,885,415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3,148,000股后的4,628,737,41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925,747,483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如公司股本发生变化,公司拟保持分配总额不变,按照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时既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又考虑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状况,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股东利益、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天山铝业 公告编号:2023-017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等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和变更日期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能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执行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执行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执行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天山铝业 公告编号:2023-020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定于2023年3月24日(星期五)15:30在全景网举办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或者直接进入公司路演厅(http://ir.p5w.net/c/002532.shtml)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曾超林、副总经理李亚洲、副总经理梁洪波、董事会秘书周建良、财务总监胡春华。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3年3月22日(星期三)16:00前通过发送电子邮件(邮箱:002532@xjtsly.net)或拨打联系电话(电话号码:0993-2908993)的方式联系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特此公告。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天山铝业 公告编号:2023-016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2次。
(2)45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人次,行政管理措施4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中审众环项目合伙人肖明明、签字注册会计师刘艳林、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家作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的情况,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项目合伙人肖明明、签字注册会计师刘艳林、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家作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年度审计费用合计360万元人民币,其中,年报审计费用300万元人民币,内控审计费用60万元人民币;经公司与中审众环初步协商,2023年度审计费用暂定360万元人民币,其中,年报审计费用暂定300万元人民币,内控审计费用暂定60万元人民币,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参照市场公允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3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中审众环最终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在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行业方面拥有丰富的审计经验,且中审众环具有从业资格,审计人员具有上市公司年审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能够胜任审计工作;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其投保的职业责任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整体审计的需要,经综合评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董事会根据公司2023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中审众环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中审众环具有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审计工作质量符合行业监管要求。在担任2022年度公司外部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能够客观、公正、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发表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同时也体现了良好的职业规范和操守,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中审众环具备从业资格,具备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对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和财务管理给予公正监督和指导,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拟续聘的会计事务所具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中审众环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天山铝业 公告编号:2023-018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印尼投资建设
年产200万吨氧化铝(一期)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印尼投资建设年产200万吨氧化铝(一期)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境外子公司PT TIANSHAN ALUMINA INDONESIA公司(中文名:天山铝业印尼有限公司)在印度尼西亚投资建设年产200万吨氧化铝(一期)项目。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办理本次投资的相关手续,并签署法律文件。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项目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PT TIANSHAN ALUMINA INDONESIA公司(中文名:天山铝业印尼有限公司)
注册号:4022041931104222
注册地址:印度尼西亚雅加达市
注册资本:10,000,000,000印尼卢比
经营范围:工业区开发,氧化铝生产及配套蒸汽,煤制气等公辅设施,氧化铝销售等。
股权结构:JINGKUN INTERNATIONAL PTE. LTD.持股70%,KINGKUN INTERNATIONAL PTE. LTD.持股30%。
JINGKUN INTERNATIONAL PTE. LTD.和KINGKUN INTERNATIONAL PTE. LTD.均为依照新加坡法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且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泰坤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的企业。
三、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印尼年产200万吨氧化铝(一期)项目
2、项目投资:95,178万美元,具体投资金额以实际投入为准
3、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氧化铝生产系统、生产辅助车间、动力车间、靠海码头、供水设施、赤泥堆场、厂区周边道路、办公及生活区等。
4、项目规模:(一期)年产100万吨氧化铝
5、建设地点:印度尼西亚廖内群岛省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
公司在印度尼西亚建设氧化铝项目,可充分利用印度尼西亚丰富的铝土矿、煤炭资源以及低成本劳动力优势,进一步增加公司在铝行业的资源保障度和大宗原材料的供给能力,同时为公司下游铝电解、高纯铝产业提供更加稳定和优质的原材料。
2、主要风险
本次投资项目的实施尚需国内商务部、发改委和外管局等政府部门等前置审批备案手续和印度尼西亚当地法律规定项目建设所需的手续,如因国内或印度尼西亚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或终止的风险。
本次投资存在市场环境、原材料燃料动力等风险,由于项目的建设实施需要一定的周期,预计短期内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项目建成并完全投产后,实际达成情况及达成时间受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宏观环境、市场环境等方面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本项目披露的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周期等数值均为计划数或预估数,存在不确定性。
3、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投资建设项目,是从业务发展实际需求出发,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的拓展,有利于促进公司中长期战略规划逐步落地,并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对公司业务持续发展有积极促进作用。若项目实施主体实际运营达到预期,有利于增强公司未来的发展能力、盈利能力以及在行业内的竞争能力。
五、报备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年产200万吨氧化铝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