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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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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3-03-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615 公司简称:茶花股份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781,303.86元,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5,246,160.50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当年无需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5,801,173.66元,冲回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分配但因未达到行权条件而撤销的股票股利792,000.00元,2022年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1,347,013.16元。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按照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公司属于制造业中的塑料制品业(日用塑料制品制造);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属于制造业中(化工行业)的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目前国内家居塑料用品行业市场较为分散,每家企业所占市场份额均十分有限。国外品牌主要为特百惠、乐扣乐扣等国际知名企业,其产品目前主要集中于食品容器类;国内品牌主要为以本公司、龙士达、禧天龙、美丽雅等国内知名品牌企业;除此之外,还存在众多的中小企业及家庭作坊式的其他厂商。

(一)主要业务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以日用塑料制品为主的家居用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产品系列齐全,款式丰富,基本涵盖了所有与居家相关的日用产品,形成1,000多个单品的产品体系,成为公司构建竞争优势和实施品牌运营的坚实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公司生产所需采购的材料包括PP、PE、PS、PC、ABS、纸杯纸等主要原材料,还包括玻璃配件、内胆配件、钢件、不锈钢件等配品配件,以及纸箱、纸卡、不干胶、彩图等包装材料。公司根据产品销售情况制定生产计划,再根据生产计划制定采购计划,为保证生产的持续稳定进行,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设定每种原材料的最低库存量。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建立了完备的供应商管理机制和供应商资源库,确保采购的质量和交货期。

2、生产模式。公司每年根据上年度销售情况和本年度销售目标制定本年度销售计划,根据销售计划安排生产计划,每月的生产计划根据上月生产销售情况和下月销售计划作适当调整,基本做到按计划均衡生产。针对公司产品种类繁多的特点,公司对生产线进行合理有效地安排,通过模具的切换使得一条生产线可以生产不同种类的产品,一个班组具备生产多个产品的能力,有效地利用了产能空档,提高了生产效率。

3、销售模式。公司产品销售以经销模式为主,同时辅以商超直营、电商的方式。

(1)经销模式:公司的经销商分为省级经销商和地级经销商。公司的省级经销商主要采取专营模式,通常每个省份由一家省级经销商负责专营销售公司产品,该经销商除销售公司产品外,不从事其他品牌同类产品的销售活动,也不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同时,公司持续加大渠道下沉力度,对部分省级经销商销售区域进行细化,现已在福建、浙江、湖北和四川等11个省份采取地级经销商的模式。

(2)商超直营:主要针对大型的商超客户,目前公司直营的商超客户主要是永辉超市、浙江联华系统和华东、华南大润发系统等。

(3)电商:主要通过自营或分销方式在天猫、淘宝、京东、拼多多等大型网络购物平台及抖音、快手等平台进行销售产品。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为675,914,444.43元,较上年同期798,787,754.62元下降 15.38%。实现毛利138,359,501.25元,较上年同期172,605,429.10元下降 19.84%。本期实现毛利率 20.47%,与上年同期21.61%对比,毛利率下降1.14%,毛利率下降主要原因是营业收入下降、产能利用率不足导致单位制造成本相应上升、产品结构变化及主要原材料价格下降等综合影响所致。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615 证券简称:茶花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2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3月16日在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蕉坑路16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3月6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葵生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781,303.86元,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5,246,160.50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当年无需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5,801,173.66元,冲回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分配但因未达到行权条件而撤销的股票股利792,000.00元,2022年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1,347,013.16元。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经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各项金融资产、存货和长期资产等进行全面充分的分析、评估和减值测试后,公司对预期可能发生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公司2022年度确认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1,368.36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基于公司后续生产经营和审计业务连续性考虑,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审计工作量、参考审计服务收费的市场行情,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茶花家居塑料用品(连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江茶花”)的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各银行实际核准的授信额度为准),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借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等融资业务,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在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内,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融资时,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陈葵生先生全权代表公司在批准的授信额度内处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向银行申请授信以及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提供担保相关的一切事宜,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及连江茶花承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翁林彦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为有效拓展公司的销售渠道,充分利用关联方的资源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发展,公司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该等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逐步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和适应市场经济的激励约束机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所在地区市场薪酬水平,并参考同行业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董事会同意公司制定的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公司董事会同意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总额结合公司的盈利金额设定不同的分配机制,并授权公司董事长陈葵生先生根据最终经营结果进行确定。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提高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或稳健型理财产品,该理财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该理财额度在上述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在上述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上述理财额度(即2亿元人民币)。同时,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陈葵生先生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其他法律性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对外出租闲置厂房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提升资产整体运营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将位于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焦坑路168号公司园区内的自有闲置厂房对外出租,出租厂房建筑面积约为19,249平方米。上述出租事项将参考租赁市场情况确定价格、期限及相关条件。同时,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具体实施上述出租事项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出租闲置厂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已获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42号)核准。为确保本次发行顺利进行,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的授权,在发行批复有效期内,在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过程中,如按照竞价程序簿记建档后确定的发行股数未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经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可以在不低于发行底价的前提下,对簿记建档形成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直至满足最终发行股数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如果有效申购不足,可以启动追加认购程序。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决定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4月12日14:00,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蕉坑路168号公司一楼会议室。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2)。

特此公告。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3615 证券简称:茶花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3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781,303.86元,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5,246,160.50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当年无需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5,801,173.66元,冲回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分配但因未达到行权条件而撤销的股票股利792,000.00元,2022年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1,347,013.16元。

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基于公司2022年度净利润为负数的情况,综合考虑行业现状、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稳步推动后续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上述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中国证监会公告〔2022〕3号)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有关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规定。本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结合行业现状及公司经营发展规划的综合考量,有利于稳步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和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董事会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的现状及发展趋势与公司2023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有利于稳步推动后续发展,保障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独立董事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公司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3615 证券简称:茶花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4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经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各项金融资产、存货和长期资产等进行全面充分的分析、评估和减值测试后,公司对预期可能发生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公司2022年度确认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1,368.36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数据如存在尾差,属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二)存货跌价准备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三)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固定资产进行判断,当存在减值迹象,估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四)商誉减值准备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商誉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368.36万元,考虑本期处置相关资产的因素后,减少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832.11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公司资产的实际状况,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进行,准确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不涉及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的变更。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3、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谨慎性原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特此公告。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3615 证券简称:茶花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5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或“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72人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0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00人。

2021年度业务总收入:309,837.89万元

2021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75,105.65万元

2021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23,612.01万元

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49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2021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50,968.97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7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1次;8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39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郑基,1997年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4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0年1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7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伟,2000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9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4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0年1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2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杜迎花,2004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6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5年1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从事兼职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8家次。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2022年度公司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0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110万元(含税),公司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向其支付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与2021年度相同。

2023年度审计费用尚未确定,公司将提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审计工作量、参考审计服务收费的市场行情,与大华所协商确定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3年3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认可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能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职责,并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符合监管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同意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已按照相关规定在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办理了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相关备案手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与内控审计工作。本次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大华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审计工作量、参考审计服务收费的市场行情,与大华所协商确定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3615 证券简称:茶花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6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茶花家居塑料用品(连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江茶花”)。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在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20.74%,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的18.24%。除此以外,公司不存在其他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

●因被担保人连江茶花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公司无对外担保的债务逾期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3年3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2023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各银行实际核准的授信额度为准),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的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预计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各银行实际核准的授信额度为准),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借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等融资业务。

上述银行综合授信可用于银行借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汇票贴现、银行保理业务、贸易融资等业务品种(以公司、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和各银行签订的授信合同为准)。上述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申请授信额度或进行融资时,可以自有的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设备等资产进行抵押担保。

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20.74%,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的18.24%。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茶花家居塑料用品(连江)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225653704208

3、成立时间:2010年11月25日

4、注册地:连江县山岗工业片区

5、法定代表人:陈葵生

6、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整

7、营业期限:自2010年11月25日至2030年11月24日

8、业务范围: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日用杂品制造;日用杂品销售;日用玻璃制品制造;日用玻璃制品销售;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针纺织品销售;家居用品制造;家居用品销售;日用品销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销售;海绵制品制造;海绵制品销售;竹制品制造;竹制品销售;日用木制品制造;日用木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食品用纸包装、容器制品生产;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10、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连江茶花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连江茶花100%的股权。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就2023年度连江茶花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宜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担保协议或出具担保函。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事项,以公司、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和各银行签订的授信协议、借款合同及担保协议(或担保函)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事项,有利于满足连江茶花正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本次公司对外担保的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的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信用风险较低,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核查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连江茶花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公司对外担保的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信誉状况良好,信用风险较低,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次担保的内容、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规定,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其他事项

1、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陈葵生先生全权代表公司在批准的授信额度内处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向银行申请授信,以及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提供担保相关的一切事宜,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及/或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承担。

2、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预计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事项,以及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3年3月16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5亿元,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12.44%。公司无对外担保的债务逾期的情况。

特此公告。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3615 证券简称:茶花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7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本次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即全资子公司茶花家居塑料用品(连江)有限公司和全资孙公司茶花现代家居用品(滁州)有限公司,下同]与关联方(即上海莱枫生活用品有限公司,下同)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优势资源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发展。

该等日常关联交易在各方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交易价格采取参考市场价格或以成本加合理利润的方式定价,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关联人回避事宜

因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翁林彦先生持有上海莱枫生活用品有限公司20%的股权并兼任该公司董事长职务,在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预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翁林彦先生回避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余8位无关联关系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议案。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翁林彦先生回避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余8位无关联关系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该事项,并在董事会审议时对此事项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优势资源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有利于拓展公司的销售渠道,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发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该等日常关联交易在各方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我们同意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事项,并同意将《关于预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当按规定回避表决。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优势资源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有利于拓展公司的销售渠道,充分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有利于促进公司发展。公司与关联方能够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交易价格采取参考市场价格或以成本加合理利润的方式定价,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事项时,关联董事作了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我们对《关于预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示同意。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优势资源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有利于拓展公司的销售渠道,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发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该等日常关联交易在各方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交易价格采取参考市场价格或以成本加合理利润的方式定价,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审议《关于预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委员翁林彦先生回避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余2位无关联关系委员一致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当按规定回避表决。

(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2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上海莱枫生活用品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莱枫生活用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20MA1HQ17M3W

成立日期:2018年10月16日

法定代表人:卿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住所:上海市奉贤区青村镇岳和村348号1幢1450室

主要股东:公司持股20%、翁林彦持股20%、漳州市长泰区沃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0%、卿华持股10%、天津金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0%、杭州顺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0%、沙建涛持股5.70%、王子涛持股2%、沙建磊持股2%、李方杰持股0.30%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日用百货销售;橡胶制品销售;纸制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日用玻璃制品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家居用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日用家电零售;金属制品销售;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分支机构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海莱枫生活用品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2,485.43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860.95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5,486.78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90.96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关系说明

本公司现持有上海莱枫生活用品有限公司20%的股权,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翁林彦先生持有上海莱枫生活用品有限公司20%的股权并兼任该公司董事长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上海莱枫生活用品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2022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开展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生违约情形。上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其财务和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预计其向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为有效拓展公司的销售渠道,充分利用关联方的资源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发展,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根据关联方的采购需求销售产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时,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协商交易价格,交易价格采取参考市场价格或以成本加合理利润的方式定价,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优势资源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发展。该等日常关联交易在各方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交易价格采取参考市场价格或以成本加合理利润的方式定价,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特此公告。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3615 证券简称:茶花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8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产品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或稳健型理财产品。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理财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或稳健型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理财产品可能受到收益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等风险的影响,故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或稳健型理财产品,该理财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该理财额度在上述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在上述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上述理财额度(即2亿元人民币)。同时,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陈葵生先生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其他法律性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或稳健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

(二)投资金额及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

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金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该理财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该理财额度在上述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在上述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上述理财额度(即2亿元人民币)。

(三)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公司拟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或稳健型理财产品。

(四)资金来源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五)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公司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谨慎决策,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或稳健型理财产品,并与交易对方(理财产品的发行方)保持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陈葵生先生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委托理财额度内行使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其他法律性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

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进展和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情况进行内部审计与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费用由公司承担。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审议程序

本次委托理财业务已经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控制安全性风险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公司管理层需事前评估投资风险,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单位所发行的保本或稳健型理财产品。

公司管理层将跟踪以自有闲置资金所购买的理财产品的投向、进展和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2、防范流动性风险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适时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类和期限,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费用由公司承担。

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每季度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单位所发行的保本或稳健型理财产品。公司委托理财的交易对方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37,050.80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6,500.8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120,549.9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2.04%。2022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12,927.54万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16,642.70万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734.38万元。(以上数据是合并财务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要求,公司将购买的银行结构性存款及货币基金等理财产品列报于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银行结构性存款及货币基金等理财产品的到期收益列报于投资收益项目。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或稳健型理财产品,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即2022年12月31日)货币资金的比例为50.09%。

公司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或稳健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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