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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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公司股份
计划完成的公告

2023-03-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ST宜康 公告编号:2023-24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公司股份

计划完成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林正刚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公司股份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6),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林正刚因办理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违约,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根据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案号为(2023)鲁01恢执8号的民事判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拟将其持有的*ST宜康股份5,427,095股变更可售冻结后卖出。

近日,公司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林正刚先生的《告知函》,获悉其本人收到中泰证券的《股票质押业务违约处置结果的告知函》,中泰证券根据公告信息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卖出*ST宜康5,427,000股,本次被动减持计划已完成。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三、 其他相关说明

1、林正刚先生的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正刚先生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保持一致。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正刚先生的减持计划已完成。

4、林正刚先生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林正刚先生《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ST宜康 公告编号:2023-25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被动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

进展公告

控股股东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被动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届满及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47),控股股东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华集团”)因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存在证券交易合同纠纷,申请执行人广发证券向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处置宜华集团持有的质押给广发证券的宜华健康股票。

宜华集团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于公司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进行,被动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07%(不超过612,573股)。

近日,公司收到宜华集团的《告知函》,本次被动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广发证券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处置宜华集团所持的宜华健康股票601,689股,占公司总股本0.069%。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宜华集团分别于2022年12月30日、2023年1月13日、2023年1月20日被司法转让35,672,000股、35,672,000股、35,672,000股,共计107,016,000股。

三、 其他相关说明

1、因申请执行人广发证券执行法院裁定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持续卖出宜华集团质押的股票,导致宜华集团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交易被动减持的预披露时间与首次减持的时间间隔不足15个交易日。

2、宜华集团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公司将持续关注宜华集团股份被动减持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 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宜华集团《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