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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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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3-03-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267 公司简称:鸿远电子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分配利润,向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7(含税)。该预案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的瓷介电容器、滤波器等电子元器件产品作为电子信息产品不可或缺的基本元器件,被广泛应用于航天、航空、电子信息、兵器、船舶、新能源、通讯、汽车电子、轨道交通、消费电子等领域。

(一)自产业务

1、瓷介电容器市场

电容器是三大被动电子元件之一,是电子线路中不可缺少的基础元件。根据材质不同,电容器产品主要分为陶瓷电容器、铝电解电容器、薄膜电容器和钽电解电容器等,其中,陶瓷电容器由于使用场景最为广泛,占据主要地位,预计在电容器市场中的占比约五成。陶瓷电容器可分为多层瓷介电容器(MLCC)和单层瓷介电容器(SLCC),多层瓷介电容器(MLCC)由于具有寿命长、体积小、稳定性强等优点,预计占据了陶瓷电容器中的九成市场[(1]数据来源:中国产业信息网)]。

MLCC是世界上用量最大、发展最快的片式元件之一,主要在调谐、旁路、耦合、滤波等电路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应用领域包括航天、航空、电子信息、兵器、船舶、新能源、汽车电子、通讯、轨道交通、人工智能、消费电子等行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指出我国要加快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加快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融合发展,加快武器装备现代化,聚力国防科技自主创新、原始创新,加速战略性前沿性颠覆性技术发展,加速武器装备升级换代和智能化武器装备发展。随着我国国防事业的发展,装备现代化进程加快,特别是装备电子化、信息化、智能化、国产化持续推进,高性能、高品质的MLCC作为基础单元市场前景广阔。此外,新能源、汽车电子、通讯、轨道交通、人工智能、消费电子等行业的快速发展也将为MLCC带来大量的应用需求。

2、滤波器市场

当前电子设备不断向微型化、集成化方向发展,电子设备的电磁兼容性设计日趋引起重视。滤波器作为解决电磁兼容问题的高效产品,在相应设备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滤波器能够有效抑制纹波干扰,广泛应用于电源输入和输出端,显著提高电子设备的电磁兼容性,保证电子设备的安全可靠。

滤波器产品种类日趋丰富,如直流滤波器、交流滤波器,复合功能的滤波组件等产品需求也不断增多,产品轻量化,安装便捷化也是市场关注的热点。航天、航空、电子信息、兵器、船舶等高可靠领域客户对滤波器的需求持续增长。

(二)代理业务

近年来,新能源、汽车电子、通讯、轨道交通、消费类电子、人工智能等产业发展迅猛,在国家提出“碳中和、碳达峰”的能源新战略下,新兴能源市场环境具有更多更大的市场机会,进一步带动了我国电子元器件行业快速发展。

电子元器件行业竞争依然激烈,行业前列的制造商均专注于技术研发并充分追求规模效应,产能大,但由于行业终端用户数量庞杂,除特大型客户外,一般均选择通过具备一定综合实力的代理商进行产品销售并提供服务。

(三)公司行业地位

由于高可靠领域准入门槛高,对产品质量、可靠性等要求严格,因此,目前国内MLCC高可靠市场竞争格局相对稳定,行业集中度明显。公司作为国内高可靠领域MLCC主要的生产厂家之一,在产业链、技术研发能力、生产能力、质量保证能力、核心客户资源、客户服务等方面具有明显的行业优势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连续十年入围“中国电子元件行业骨干企业(原中国电子元件百强)”,被评为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获得“2022北京高精尖企业100强”、“2022北京制造业企业100强”,企业信用评价AAA级,核心客户“优秀供应商”、“年度金牌供应商”等荣誉。

公司主营业务为以瓷介电容器、滤波器为主的电子元器件的技术研发、产品生产和销售,包括自产业务和代理业务两大类。

1、自产业务

自产业务产品主要包括瓷介电容器、滤波器、微波模块及微控制器及微处理器等,产品定位“精、专、强”,广泛应用于航天、航空、电子信息、兵器、船舶等高可靠领域,以及汽车电子、通讯、轨道交通、医疗电子等民用高端领域。

2、代理业务

公司代理国际国内知名厂商的多条产品线,产品品类主要为电容、电阻、电感、射频器件、分立器件、连接器、集成电路等多种系列的电子元器件。公司代理业务主要面向工业类及消费类民用市场,覆盖了新能源、汽车电子、轨道交通、智能电网、通讯、消费电子、医疗装备、工业/人工智能、物联网等领域。

(四)公司经营模式

公司自产业务采用“批量生产”和“小批量定制化生产”两种生产模式,通过直销的方式进行销售。代理业务采取买断式采购模式,销售采用直销的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2年,在公司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共同努力下,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0,220.07万元,同比增长4.12%;利润总额93,438.49万元,同比降低3.25%;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0,460.28万元,同比降低2.68%。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267 证券简称:鸿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3-008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7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及相关参会人员发出。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在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天贵街1号公司第一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天畏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经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和《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进行了审核,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

3、截至监事会决议出具之日,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未发现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和《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是结合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以及未来可持续发展作出的综合考虑,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股东长远利益。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具备承担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能力和执业资质,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过程中,严格遵守执业准则,独立、客观、公正,同意续聘信永中和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监事2022年度薪酬确认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监事2022年度薪酬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监事会主席陈天畏2023年度薪酬总额拟不超过人民币49.00万元(税前),其他监事不领取监事薪酬,按照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薪酬,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奖金构成,基本薪酬结合工作岗位、权责等因素确定,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奖金结合绩效考核结果确定。上述薪酬均为税前收入,个人所得税根据税法规定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鉴于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监事会同意由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2,000股;鉴于公司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监事会同意由公司将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71,200股予以回购注销,上述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83,200股,拟回购价格60.95元/股(如遇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等情形,则每股回购价格按照《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3267 证券简称:鸿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3-010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7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简要原因说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基于公司当前的财务状况、充分考虑公司现阶段经营与长期发展需要而做出的,留存利润是为了满足公司未来持续发展需要,将更有利于公司价值提升,回报股东。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480,755,467.6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一)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7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32,400,000股,剔除公司目前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股份数764,708股,以231,635,292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85,705,058.04元(含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规定,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公司2022年度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累计支付资金总额53,489,591.08元,视同现金分红;2022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为85,705,058.04元,即2022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合计139,194,649.12元,占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30%。

(二)公司目前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764,708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拟分配的利润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04,602,799.49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480,755,467.63元,公司2022年度拟分配的现金分红总额为139,194,649.12元(包括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金额53,489,591.08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的瓷介电容器、滤波器等电子元器件产品作为电子信息产品不可或缺的基本元器件,被广泛应用于航天、航空、电子信息、兵器、船舶、新能源、通讯、汽车电子、轨道交通、消费电子及其它领域。

“十四五”时期,我国数字经济转向深化应用、规范发展、普惠共享的新阶段,激活数据要素潜能,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随着我国国防事业的发展,装备现代化进程加快,特别是装备电子化、信息化、智能化、国产化持续推进,高性能、高品质的电子元器件作为基础单元市场前景广阔。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主营业务为以瓷介电容器、滤波器为主的电子元器件的技术研发、产品生产和销售,包括自产业务和代理业务两大类。

公司将坚定地发展实业,紧紧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需求,深入布局北京、苏州、成都、合肥等产业基地,持续加大科研投入,立足主业瓷介电容器,依托“陶瓷技术”向陶瓷材料、陶瓷基板、陶瓷管壳等陶瓷相关产品进行拓展;同时,围绕微波模块产品、微控制器、微处理器等高可靠电子元器件持续扩充产品品类,加速业务扩展,不断扩大企业规模。

公司自产业务采用“批量生产”和“小批量定制化生产”两种生产模式,通过直销的方式进行销售。代理业务采取买断式采购模式,销售采用直销的模式。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0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1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05亿元,较上年同期降低2.68%。随着公司业务不断发展,公司需留存资金以满足公司在产业布局、技术研发、管理优化以及人才引进等方面的持续投入。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基于公司财务状况、充分考虑公司现阶段经营与长期发展需要而做出的,留存利润是为了满足公司未来持续发展需要,将更有利于公司价值提升,回报股东。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计划将2022年度留存的部分未分配利润一方面将用于补充业务发展需要的部分资本性投入,另一方面也将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等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从而进一步支持公司主业发展,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保障公司稳健经营和持续稳定发展。未来,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投资者最大化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经认真审议,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发展现状以及财务状况等方面,综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经营与长期发展战略需要。针对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公司已从所处行业及特点、公司发展阶段及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等多方面对此作了必要的解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促进公司稳定发展,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是结合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以及未来可持续发展作出的综合考虑,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股东长远利益。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3267 证券简称:鸿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3-014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4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4月11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天贵街1号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4月11日

至2023年4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于2023年3月1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2、特别决议议案:6、11、1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10、11、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作为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23年4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16:00以后将不再办理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登记)

(二) 登记地点: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天贵街1号,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会议室。

(三) 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者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

5、以上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联系人及有效联系电话和地址,在邮件或传真上注明“鸿远电子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天贵街1号

联系人:张成、张北童

联系电话:010-52270567、010-52270500-623

传真:010-52270569

电子邮件:603267@yldz.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8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4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267 证券简称:鸿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3-011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方:北京元陆鸿远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陆鸿远”)、创思(北京)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思电子”)、北京鸿远泽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远泽通”)、创思(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思上海”)、元六鸿远(苏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远苏州”)、成都鸿立芯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立芯”)及成都鸿启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启兴”)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2023年预计为上述子公司合计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亿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元陆鸿远、创思电子、鸿远泽通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5,316.99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方创思电子、鸿远泽通、创思上海、鸿立芯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为满足生产经营需求,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鸿远电子”)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2023年度,公司拟为子公司元陆鸿远、创思电子、鸿远泽通、创思上海、鸿远苏州、鸿立芯、鸿启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2.00亿元的担保,具体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担保期限、实施时间等最终以与各金融机构商定的内容和方式执行。上述综合授信及担保事项的授权有效期为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授权期限内签订的授信和担保均视同有效。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各审批权限内审批各公司具体的授信和担保事宜,在额度范围内办理公司一切与银行借款、融资等有关的事项。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3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3年度担保预计情况

在预计总担保额度内,各控股子公司之间内部可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进行担保额度调剂。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获得担保额度;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子公司,在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若资产负债率变动为70%以上,可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获得担保额度;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如有富余,可以将剩余额度调剂用于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方情况

1、北京元陆鸿远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56996447300

成立时间:2009年12月18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天贵街1号

法定代表人:王新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产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股权。

元陆鸿远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2、创思(北京)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3483939766

成立时间:2015年7月1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天贵街1号院2号楼5层503室

法定代表人:李志亮

注册资本:6,000万元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电子元器件、电气设备、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通讯设备、空调设备及配件、制冷设备及配件;计算机系统集成;货物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股权。

创思电子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3、北京鸿远泽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5MA01TEH29X

成立时间:2020年7月8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天贵街1号院2号楼5层508室

法定代表人:王淑娟

注册资本:2,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股权。

鸿远泽通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4、创思(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7564777675P

成立时间:2010年11月9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绥德路2弄1号501-1室

法定代表人:李志亮

注册资本:2,000万元

经营范围:从事电子专业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电子元器件及电子电器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创思(北京)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创思上海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5、元六鸿远(苏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5MA1MF6DP4Y

成立时间:2016年2月3日

注册地址:苏州高新区科技城吕梁山路186号

法定代表人:吕鹏

注册资本:17,000万元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生产、销售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生产、销售;电子材料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股权。

鸿远苏州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6、成都鸿立芯半导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CM3RE3K

成立时间:2017年3月22日

注册地址:成都高新区天虹路3号B幢3层

法定代表人:罗闯

注册资本:2,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国内贸易代理;集成电路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通信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元六鸿远(成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鸿立芯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7、成都鸿启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22MA61RTWRX5

成立时间:2015年12月08日

注册地址:成都高新区天虹路3号B幢3层

法定代表人:薛仕成

注册资本:4,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制造;通信设备制造;通讯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产品销售;太赫兹检测技术研发;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软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元六鸿远(成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60%,成都市聚源图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40%。

鸿启兴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二)被担保方与公司的关系

上述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担保预计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担保协议内容以实际签署的文件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是为满足公司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方为公司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子公司经营需要而提供的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董事会同意公司上述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经认真审议,本次提供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子公司。公司对子公司的经营状况、资信及偿还债务能力有充分的了解,能够有效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担保总额指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人民币121,600.00万元,全部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0.36%,子公司无对外担保。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人民币25,316.99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6.32%。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3267 证券简称:鸿远电子 公告编号: 临2023-013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283,200股

● 限制性股票拟回购价格:60.95元/股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鸿远电子”)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2,000股进行回购注销;鉴于公司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71,200股予以回购注销。以上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83,200股,拟回购价格60.95元/股(如遇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等情形,则每股回购价格按照《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二)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1年4月27日至2021年5月6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5月7日,公司披露了《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1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1年5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六)2021年6月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实际向99人授予限制性股票92.80万股,授予价格为61.34元/股。

(七)2022年6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2022年7月8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022年9月6日,1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4,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办理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九)2023年3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回购数量、回购价格及回购资金总额

(下转5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