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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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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3-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9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7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3年3月1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倪立营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相关事项进行逐项自查和论证,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具备实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

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该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鉴于《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注册制相关法律法规已于2023年2月17日正式实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将本次发行方案的名称调整为“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并对方案内容进行修订。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资产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的发行对象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相关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采用竞价方式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届时公司将按新的规定予以调整。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以竞价方式确定。

若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发生因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按照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5、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按公司总股本257,386,600股计算,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77,215,980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要求为准。在上述范围内,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若公司在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回购、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权激励计划等股本变动事项,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若公司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6、募集资金投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8,5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度情况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程序予以置换。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解决。

7、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8、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交所上市交易。

9、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完成后各自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发行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11、关于本次发行方案的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如本次发行前,相关上市公司再融资法规被修订并实施的,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程序,按照调整后的相关政策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

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该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对《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进行了修订,编制了《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及《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公告编号:2023-022)。

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该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进行了修订,编制了《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该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作出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进行了修订,编制了《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该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的有关规定,公司最近五个会计年度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至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因此,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该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的相关要求,公司结合上市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阶段、融资规划、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情况进行论证分析,编制了《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保障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和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募集资金规模、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限售期以及与发行对象签署相关协议或补充协议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有关的所有事宜等;

2、如《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新颁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安排存在不一致之处,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依据最新规定制定、调整、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

3、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签署、修改、补充、递交、执行聘用中介机构的协议等;

4、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申报、发行及上市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制作、批准、签署、修改、补充、报送、执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有关的各项文件、协议、合约及其他全部申报材料,全权回复证券监管部门及相关政府部门的反馈意见,并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5、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和其他监管部门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在股东大会通过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范围内,与本次发行对象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书或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6、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事宜;

7、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结果,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8、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事宜,根据市场和公司运营情况,在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允许的情况下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9、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管政策(或其他新颁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本次发行的审核/注册情况及市场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发行价格以及调整募集资金投向和募集资金总额上限),并有权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具体方案及相关条款进行调整或修改;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导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难以实施的情形,或虽可实施但将给公司整体利益带来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时,酌情决定延期、中止或终止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宜;

11、授权董事会设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及办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有关的其他事宜;

12、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宜的条件下,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办理以上授权事项。

(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拟提请于2023年4月3日召开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8)。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3月18日

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0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3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7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伯群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监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相关事项进行逐项自查和论证,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具备实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

(二)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鉴于《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注册制相关法律法规已于2023年2月17日正式实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将本次发行方案的名称调整为“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并对方案内容进行修订。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资产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的发行对象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相关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采用竞价方式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届时公司将按新的规定予以调整。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以竞价方式确定。

若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发生因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按照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5、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按公司总股本257,386,600股计算,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77,215,980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要求为准。在上述范围内,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若公司在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回购、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权激励计划等股本变动事项,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若公司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6、募集资金投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8,5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度情况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程序予以置换。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解决。

7、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8、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交所上市交易。

9、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完成后各自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发行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11、关于本次发行方案的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如本次发行前,相关上市公司再融资法规被修订并实施的,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程序,按照调整后的相关政策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对《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进行了修订,编制了《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及《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公告编号:2023-022)。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进行了修订,编制了《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作出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进行了修订,编制了《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六)审议通过《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的有关规定,公司最近五个会计年度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至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因此,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的相关要求,公司结合上市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阶段、融资规划、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情况进行论证分析,编制了《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3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采取

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作出承诺的公告(修订稿)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制定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测算假设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假设如下: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本次发行于2023年9月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最终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并发行的实际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上限为58,500.00万元(不考虑扣除发行费用的影响),发行股份数量上限为77,215,980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920.04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841.39万元。假设公司2023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1)与2022年度持平;(2)较2022年度增长10%;(3)较2022年度减少10%。

5、假设不考虑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6、在测算公司本次发行前后期末总股本变化时,仅考虑本次发行对总股本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可能产生的股本变动事宜。并假设除本次发行外,公司不会实施其他会对公司总股本发生影响或潜在影响的行为。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如下:

注:1、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7号》中的规定进行计算。

经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如果当年业绩不能实现一定程度的增长,短期内公司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将可能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公司的即期回报存在短期内被摊薄的风险。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而募集资金的使用和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周期。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如果公司利润暂未获得相应幅度的增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当年的公司即期回报将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此外,一旦前述分析的假设条件或公司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能排除本次发行导致即期回报被摊薄情况发生变化的可能性。公司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董事会选择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东宏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相关内容。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各类复合管道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经逐步成为国内复合管道行业产品系列化、生产规模化、经营品牌化的实力企业之一。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年产7.4万吨高性能复合管道扩能项目、新型柔性管道研发(氢能输送)及产业化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运用均围绕主营业务进行,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是实现公司业务发展目标的有力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提高公司在管道领域的制造能力及整体竞争实力,提升公司长期盈利性。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情况

公司一贯重视管理团队的培养和人才梯队的建设,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在内部已经建立健全了完整专业的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培养出了一批行业的技术创新、生产管理、市场营销人才。同时,公司积极探索外部人才合作机会,形成了内外部结合的人才培养与引进机制。

公司拥有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技术过硬的人员储备,能够保障募投项目的有效实施。

2、技术储备情况

公司现有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 CNAS 实验室,公司专注于管道领域的技术研发和实施,形成了一支经验丰富、技术过硬的多专业领域、多层次技术人才队伍,具备行业领先的研发能力。特别是在在材料改性、钢塑复合、连接技术、智能管道方面,公司取得了重大研发突破,形成了较强的综合研发和技术优势。同时,公司与大学建立了产学研的合作关系,在项目研发、人员培训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推进了科技成果的快速转化。

通过多年来持续深耕管道领域,公司在业内已具备了较强的研发与创新优势,为募投项目的实施奠定了技术基础。

3、市场储备情况

公司能够为国家重点水利、水务、市政、燃气、热力、工矿等工程项目提供一体化解决方案,具有南水北调、引汉济渭、跨海工程、高速公路、高速铁路、民生饮用水、机场管网、输卤工程等代表性国家重点工程业绩及丰富的项目建设经验。凭借出色的产品质量、专业负责的售后服务水平,公司与客户建立起默契的合作关系,积累了良好的市场口碑。公司营销团队跟随公司发展多年,熟悉管道行业,具备丰富的市场开拓经验和积极的开荒进取精神,强大的销售团队为公司业务开拓提供了有力保障。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已经具有良好的储备。

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为降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增强对公司股东利益的回报,公司拟通过以下措施实现填补回报:

(一)积极推进实施公司发展战略,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公司将以现有的技术研发优势、专业人才优势、企业品牌优势、市场服务优势和成本控制优势为基础,不断拼搏,以实现科技、人才和经营发展战略,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同时,公司积极进行产品前瞻性研究,不断提高公司的研发能力,从而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加强募集资金管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使用,保证募集资金按照原定用途得到充分有效利用,有效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三)加快实施募投项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经过严格科学的论证,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的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项目完成后,能够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增强竞争能力,改善财务结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争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早日实施并实现预期收益,以更好地回报广大股东。

(四)大力提升管理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

公司将加强对经营管理层的考核,并进一步加强产品的质量控制,对各个业务环节进行标准化的管理和控制,保证产品质量和公司声誉。在日常经营管理中,加强对采购、生产、库存、销售各环节的管理,加强销售回款的催收力度,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率,提高营运资金周转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

(五)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提升投资者回报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2]3号)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已经按照相关规定制定了《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订了《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

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制定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保证。

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根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关于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承诺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如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

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山东东宏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倪立营先生出具的《关于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承诺函》,公司控股股东山东东宏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倪立营先生作出如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如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5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直接

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

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修订稿)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鉴于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的正式实施,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对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要求,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相关文件进行了修订,并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本公司不存在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6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于2022年10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上述董事会审议的议案经公司2022年11月4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鉴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2月17日发布《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注册制改革文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并依照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以下简称“预案(修订稿)”)等相关议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进行了修订,对预案中涉及的“非公开发行”、“证监会核准”等文字表述在全文范围内进行了相应的修订。

为便于投资者理解和阅读,公司就本次预案(修订稿)涉及的主要修订情况说明如下:

除上述内容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预案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home/biz/)披露的《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公告编号:2023-022)。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8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4月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4月3日 15点 0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曲阜市崇文大道 6 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4月3日

至2023年4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披露信息内容详见指定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1)、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登记时请留下联系电话,以便联系。信函封面、传真资料首页顶端空白处、电子邮件标题应当注明“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登记资料”字样;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出席股东大会时应向本公司提交相关资料原件。

(二) 登记时间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3 年 3月 31日至 3 月 31日期间工作日的上午 9:00 至 11:00 和下午 1:00 至 5:00。

2、以用信函、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登记资料应当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下午 5:00 之前送达。

(三) 登记地点

会议登记处地点:山东省曲阜市崇文大道6号

邮编:273100

联系电话:0537-4640989 传真: 0537-4640989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二)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会议登记工作,并届时准时参会。

(三)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

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四)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寻金龙 电话:0537-4640989 传真:0537-4641788

邮箱:zqb@dhguanye.com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4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8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连带责任。

一、本次说明会召开情况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0日发布了《关于召开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并通过邮件等方式提前征集投资者所关注的问题。

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上午10:00-11:00以网络互动的方式召开了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公司董事长倪立营先生,总裁倪奉尧先生,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寻金龙先生、财务总监景怀涛先生,独立董事孔祥勇先生参加了本次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关注的事项与投资者进行了沟通与交流。

二、投资者提出的主要问题及公司回复情况

公司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给予了回答,主要问题及答复整理如下:

1.问:目前公司第一季度经营情况如何?公司在手订单如何?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就您关心的问题作出以下说明:公司一季度经营情况数据还未发布,具体数据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发布的一季度报告为准。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销售订单发货顺畅,新签合同订单和在手订单充足。感谢您对公司的关心与支持!

2.问:请问对2023年的经营结果达成如何看?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就您关心的问题作出以下说明:2023年,公司经营管理层将结合国家宏观政策导向、国内外经济形势以及公司实际,始终坚持“质量、效益、稳健”发展总基调,始终贯彻“以市场为核心、以客户为中心”经营理念,按照“利润是龙头、成本是基础、任务量是目标”的总体要求,以及“技术优、质量优、价格优、服务优、利润优”五优发展模式,依托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深化研究管道工程的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服务城市生命线工程,持续壮大工程管道产业生态圈,打造行业发展新标杆,实现“工程管道制造商+管道工程服务商+管道工程总承包商”三位一体战略布局,逐步实现“让智能管道改变人类生活”的企业使命,致力成为全球领先的管道系统综合方案提供商。使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稳步增长。感谢您对公司的关心与支持!

3.问:今年应收账款的收回进展如何?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就您关心的问题作出以下说明:公司对应收账款十分重视,具有严格的评估防范机制,设有专门的应收账款清欠小组,由公司董事长亲自牵头调度,定期召开专项会议分析欠款情况。在国家相关政策支持和公司内部合同管控下,公司一直在不断加大应收账款催收力度,积极回笼资金,降低坏账发生的风险。从目前的结果来看,应收账款回收效果较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心与支持!

三、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具体情况,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http://roadshow.sseinfo.com/)。本次说明会的相关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对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公司发展并积极提出建议的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1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于2022年10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上述董事会审议的议案经公司2022年11月4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鉴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2月17日发布《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注册制改革文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并依照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以下简称“预案(修订稿)”)等相关议案,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该预案(修订稿)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者批准,预案(修订稿)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4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等相关议案。现就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披露如下:

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等规定:“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历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说明,一般以年度末作为报告出具基准日,如截止最近一期末募集资金使用发生实质性变化,发行人也可提供截止最近一期末经鉴证的前募报告。”

公司自2017年10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内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亦无须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7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于2022年10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上述董事会审议的议案经公司2022年11月4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鉴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2月17日发布《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注册制改革文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并依照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预案(修订稿)”)等相关议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