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1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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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稀释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三)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2008修订)》(证监会公告〔2008〕43号)的要求编制了最近三年及一期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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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以及会计差错更正
(一)会计政策变更
1、2019年度
(1)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
财政部分别于2019年4月30日和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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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尚未终止确认的金融工具,之前的确认和计量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应当追溯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本公司将因追溯调整产生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
以按照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的规定调整后的上年年末余额为基础,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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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财会〔2019〕8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4)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2019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2019修订)(财会〔2019〕9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2、2020年度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
执行新收入准则不影响公司的业务模式、合同条款、收入确认,新收入准则实施前后收入确认会计政策无差异。对首次执行日前各年(末)营业收入、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资产总额、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无影响。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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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利润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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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1日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2020年年初合并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情况影响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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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1)关联方的认定
解释第13号明确了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此外,解释第13号也明确了仅仅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了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2)业务的定义
解释第13号完善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同时引入“集中度测试”选择,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等问题。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3号,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解释第13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6日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19]22号),适用于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碳排放权交易业务的重点排放单位中的相关企业(以下简称重点排放企业)。该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重点排放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应用该规定。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4)执行《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自2020年6月19日起施行,允许企业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进行调整。按照该规定,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2021年度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2018年修订)
财政部于2018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简称“新租赁准则”)。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修订后的准则,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公司选择在首次执行日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本公司选择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经营租赁,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并根据每项租赁选择以下两种方法之一计量使用权资产:
假设自租赁期开始日即采用新租赁准则的账面价值,采用首次执行日的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本公司在应用上述方法的同时根据每项租赁选择采用下列一项或多项简化处理:
1)将于首次执行日后12个月内完成的租赁作为短期租赁处理;
2)计量租赁负债时,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采用同一折现率;
3)使用权资产的计量不包含初始直接费用;
4)存在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根据首次执行日前选择权的实际行使及其他最新情况确定租赁期;
5)作为使用权资产减值测试的替代,按照本附注“三、(XX)预计负债”评估包含租赁的合同在首次执行日前是否为亏损合同,并根据首次执行日前计入资产负债表的亏损准备金额调整使用权资产;
6)首次执行日之前发生的租赁变更,不进行追溯调整,根据租赁变更的最终安排,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在计量租赁负债时,本公司使用2021年1月1日的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加权平均值:4.75%)来对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融资租赁,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按照融资租入资产和应付融资租赁款的原账面价值,分别计量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划分为经营租赁且在首次执行日后仍存续的转租赁,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基于原租赁和转租赁的剩余合同期限和条款进行重新评估,并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重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将其作为一项新的融资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除转租赁外,本公司无需对其作为出租人的租赁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调整。本公司自首次执行日起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对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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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
财政部于2021年2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4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1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有关业务,根据解释第14号进行调整。
①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
解释第14号适用于同时符合该解释所述“双特征”和“双控制”的PPP项目合同,对于2020年12月31日前开始实施且至施行日尚未完成的有关PPP项目合同应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从可追溯调整的最早期间期初开始应用,累计影响数调整施行日当年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公司执行该规定无影响。
②基准利率改革
解释第14号对基准利率改革导致金融工具合同和租赁合同相关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情形作出了简化会计处理规定。
根据该解释的规定,2020年12月31日前发生的基准利率改革相关业务,应当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除外,无需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在该解释施行日,金融资产、金融负债等原账面价值与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该解释施行日所在年度报告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
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财政部于2021年5月26日发布了《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财会〔2021〕9号),自2021年5月26日起施行,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允许采用简化方法的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的适用范围由“减让仅针对2021年6月30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调整为“减让仅针对2022年6月30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其他适用条件不变。
本公司对适用范围调整前符合条件的租赁合同已全部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对适用范围调整后符合条件的类似租赁合同也全部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通知发布前已采用租赁变更进行会计处理的相关租赁合同进行追溯调整,但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对2021年1月1日至该通知施行日之间发生的未按照该通知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通知进行调整。
(4)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相应调整。
解释第15号就企业通过内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等对母公司及成员单位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涉及的余额应如何在资产负债表中进行列报与披露作出了明确规定。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二)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的重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三)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的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六、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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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总资产分别为142,067.29万元、148,303.62万元、176,518.93万元和218,812.47万元,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大,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规模总体呈现增长的趋势。
从资产结构上看,公司资产中主要为流动资产。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分别为110,757.73万元、107,594.66万元、102,687.91万元和128,964.60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77.96%、72.55%、58.17%和58.94%。公司流动资产主要为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存货。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金额及占比有所下降,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货币资金持续投入募投项目,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非流动资产有较大幅度增长。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分别为31,309.56万元、40,708.96万元、73,831.02万元和89,847.87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2.04%、27.45%、41.83%和41.06%。公司非流动资产以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无形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为主,2021年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同比增长81.36%,主要原因为2021年增加设备投入以及收购合并东莞市高能工业气体有限公司所致。
2、流动资产构成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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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主要以公司流动资产主要为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存货为主。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和2022年9月末,上述五项资产合计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6.11%、88.22%、84.71%和87.57%。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流动资产项目增减变化分析如下: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货币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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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货币资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和2022年9月末,公司货币资金分别为69,183.13万元、53,383.77万元、30,953.22万元和46,254.09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62.46%、49.62%、30.14%和35.87%。公司货币资金主要由银行存款与其他货币资金构成。
2020年公司货币资金较2019年末减少15,799.35万元,2021年末公司货币资金较2020年末减少22,430.5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投入不断增加所致。
2022年9月末,公司货币资金较2021年末增长49.43%,主要系2022年1-9月公司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回款增加及新增银行借款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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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分别为0.00万元、8,314.88万元、5,920.63万元和2,000.00万元,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为债务工具投资。
2020年末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余额较2019年末大幅增长,主要系公司为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2021年末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余额较2020年末有所下降2,394.25万元,主要系2021年末相关理财产品赎回所致。
2022年9月末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余额较2021年末减少3,920.63 万元,主要系公司赎回理财产品,减少理财规模所致。
(3)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价值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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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的账面价值合计为6,378.02万元、7,128.48万元、5,760.06万元和8,560.84万元,占流动资产比重为5.76%、6.63%、5.61%和6.64%。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以银行承兑汇票为主,商业承兑汇票占比较小。2022年9月末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较上年末增长48.62%,原因主要系随着公司销售规模的增长,应收银行承兑汇票相应增加。
(4)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9,227.39万元、19,673.24万元、26,816.16万元和34,881.74 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17.36%、18.28%、26.11%和27.05%。
1)应收账款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及占营业收入比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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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2年1-9月应收账款余额/营业收入未作年化处理。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21,148.68万元、21,771.64万元、28,821.27万元和37,061.76万元。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25.06%、21.78%、21.39%,最近三年,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重下降,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快速增长,同时公司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及货款催收导致。
2)应收账款账龄情况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所有应收账款按账龄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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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结构稳定、合理,账龄在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占全部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较高。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和2022年9月末,公司账龄为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分别为89.04%、91.58%、94.76%和94.81%,公司的坏账计提比例符合公司的实际业务情况,此外公司对部分账龄较长且确定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及时进行核销,应收账款坏账风险较小。
3)坏账准备及计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类及应收账款损失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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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应收账款客户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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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单位欠款金额合计8,747.85万元,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为23.60%,前五名债务人的资信情况良好,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风险较小,公司已足额计提减值准备。
(5)预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主要为向供应商预付的原材料采购货款。报告期各期末,预付款项分别为1,296.50万元、2,100.03万元、4,843.63万元和6,793.71万元,报告期公司预付账款快速增长,主要原因是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公司气体生产备货,导致预付款项逐年增长。
(6)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259.42万元、1,158.05万元、1,853.57万元及2,943.22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14%、1.08%、1.81%及2.28%,比重较低。
报告期内,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及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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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为保证金、押金、土地竞标保证金和应收股利及处置股权款。2021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项余额较上年增长54.80%,主要原因是2021年末应收保证金、押金增加,同时2021年末竞标土地保证金较上年末增加538.90万元。2022年9月末其他应收款余额较上年末增长49.92%,主要系2022年9月末应收保证金、押金增长所致。
(7)存货
1)存货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存货账面价值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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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1,666.18万元、14,731.67万元、23,457.17万元和23,238.01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10.53%、13.69%、22.84%和18.02%。公司存货主要由原材料、产成品、在产品、工程施工和发出商品构成。
2)存货变动分析
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并根据上游原材料价格波动和下游市场需求情况进行适当备货。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呈现增长趋势,主要受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及原材料供应市场变化的影响,为保证销售稳定,公司主动备货导致。
3)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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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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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期末将存货成本低于可变现净值的部分确认为存货跌价准备。公司通常对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则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明细科目主要为原材料、产成品。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分别为62.73万元、79.21万元、160.11万元和187.72万元,占存货账面余额的比例分别为0.53%、0.53%、0.68%和0.80%。公司结合下游客户的需求安排生产和采购,存货跌价对公司的影响较小。
(8)合同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合同资产金额分别为0.00万元、179.68万元、593.16万元和708.68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0.00%、0.17%、0.58%和0.55%,占比较小。公司合同资产主要系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将与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相关、不满足无条件收款且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计入合同资产。
(9)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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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1,747.09万元、924.86万元、2,490.32万元和3,584.32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1.58%、0.86%、2.43%和2.78%。报告期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待认证增值税进项税、预缴企业所得税和其他预付保险费、通行费等。2020年末其他流动资产较2019年末减少822.23万元,主要原因为2020年末待认证进项税较上年末减少689.94万元。2021年末其他流动资产较2020年末增长1,565.46万元,增幅169.26%,主要原因为2021年公司经营业绩规模扩大,进项税额增加且尚未抵扣,2021年末待认证进项税较上年末增长1,333.69万元。2022年9月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较2021年末增长43.93%,主要原因为2022年9月末待认证进项税较上年末增长。
3、非流动资产构成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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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分别为31,309.56万元、40,708.96万元、73,831.02万元和89,847.87 万元,公司非流动资产以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无形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为主,上述四项资产占非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88.57%、89.39%、71.17%和65.00%。
(1)长期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应收款账面价值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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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264.26万元、276.95万元、309.30万元和318.37万元,占公司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0.84%、0.68%、0.42%和0.35%,占比较小。公司长期应收款主要为清远联升合作生产经营液氮合同剩余价值未来应收款和融资租赁款。
报告期内,清远联升合作生产经营液氮合同剩余价值未来应收款为公司具有在5年合同到期后将制氮液化装置按合同约定的剩余价值销售给清远市联升空气液化有限公司的款项。清远联升与公司签署合同,约定公司为清远联升购置液化空分装置中增设的制氮液化装置,清远联升自液化空分装置正常投产后5年,按合同约定的价格和提货量销售液氮产品给公司,公司在5年合同到期后将制氮液化装置按合同约定的剩余价值销售给清远市联升空气液化有限公司,2019年12月,清远联升液化空分装置正常投产。
(2)长期股权投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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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主要是与合作伙伴共同设立的合营企业佛山华普气体科技有限公司和联营企业惠州市惠阳华隆工业气体有限公司、海油万彤清洁能源(珠海)有限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分别为1,111.65万元、1,350.21万元、5,624.96万元和5,628.19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55%、3.32%、7.62%和6.26%。
2021年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较2010年末增加4,274.75万元,增幅316.60%,主要系2021年公司与广东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合营企业佛山华普气体科技有限公司导致。
(3)其他权益工具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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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公司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至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余额分别为1,134.34万元、1,458.02万元、2,267.93万元和2,372.92万元。公司其他权益工具为持有清远联升10%股权,清远联升主要从事空分和现场制气业务。公司持股清远联升,主要是为了保障公司的普通工业气体供应。
(4)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各期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23,559.40万元、24,821.99万元、37,056.80万元及39,262.62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75.25%、60.97%、50.19%及43.7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主要是与公司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和储存设备,上述三项合计占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比例超过85%。
2021年末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较2020年末增长12,234.81万元,同比增长49.29%,固定资产规模有所上升,主要系2021年公司根据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的需要,公司增加机械设备、储存设备、运输设备等设备的投入,同时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5)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的账面价值分别为678.52万元、969.47万元、3,327.45万元及12,939.24万元,占公司当期末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2.17%、2.38%、4.51%及14.4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呈现出高速增长的趋势,主要原因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他项目投入不断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的在建工程状况良好,不存在减值迹象,未计提减值准备。
(6)使用权资产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针对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2021年末和2022年9月末,公司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6,550.73万元和6,147.20万元。
(7)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2,020.54万元、2,024.75万元、5,020.78万元和6,318.83万元,占公司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6.45%、4.97%、6.80%和7.0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主要由土地使用权、软件构成,与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特性相符。2021年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较2020年末增加2,996.03万元,同比增长147.97%,主要原因系2021年公司收购东莞高能100%股权,企业合并增加土地使用权,同时2021年公司增加信息系统建设,导致无形资产较上年末增长。
报告期内,无形资产使用正常,不存在减值情形,未计提减值准备。
(8)商誉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商誉账面价值分别为78.42万元、78.42万元、7,257.03万元和7,539.90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0.25%、0.19%、9.83%和8.39%,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019年末和2020年末,公司商誉账面价值均为78.42万元,金额较小,是公司于2011年收购全资子公司江西省华东特种气体有限公司时,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78.42万元而产生。
2021年末,公司商誉账面价值较上年末增长7,178.61万元,主要原因为2021年公司收购东莞高能100%股权,对合并成本大于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部分确认为商誉。
报告期内,公司对联合化工计提了商誉减值准备。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对江西华东包含商誉在内的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江西华东经营稳定,业务发展良好,对应商誉未计提减值。根据广东中广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东莞市高能工业气体有限公司包含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中广信评报字[2022]第021号)的评估结果,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测试公司因收购东莞高能100%股权形成的商誉不存在减值情况。
2022年9月末,公司商誉账面价值较上年末增长282.87万元,主要原因为公司收购四会润盈100%股权,对合并成本大于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部分确认为商誉。
(9)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的构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分别为596.09万元、516.23万元、484.31万元及576.96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90%、1.27%、0.66%及0.6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主要为装修费及绿化,和房屋租赁及相关费用。
(10)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构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金额分别为826.99万元、1,019.84万元、1,089.90万元和1,553.14万元,主要由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可抵扣亏损、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股份支付形成。
(11)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039.33万元、8,193.08万元、4,841.83万元和7,190.50万元,占公司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3.32%、20.13%、6.56%和8.00%。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由预付长期资产款项和预付收购股权款构成。
2020年末其他非流动资产较上年期末增加7,153.75万元,主要系2020年公司根据协议约定分期支付收购东莞高能股权款,截至2020年末支付股权收购款5,360.00万元导致。2021年末其他非流动资产较上年期末下降3,351.25万元,主要是预付股权收购款较上年下降所致。2022年9月末其他非流动资产较上年期末增长2,348.67万元,主要是预付固定资产、工程等长期资产款项增长所致。
(二)负债状况分析
1、负债构成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22,509.79万元、20,953.11万元、37,911.43万元和64,396.49万元,报告期内公司负债总额整体呈现上升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主要为流动负债,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分别为21,356.76万元、19,917.89万元、27,895.52万元和45,045.44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4.88%、95.06%、73.58%和69.95%。
2、流动负债构成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分别为21,356.76万元、19,917.89万元、27,895.52万元和45,045.44万元,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其他流动负债构成,上述四项负债占流动负债的比重分别为80.60%、70.69%、69.89%和64.50%。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500.69万元、500.32万元、4,004.74万元和10,009.31万元,占公司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2.34%、2.51%、14.36%和22.22%。2021年和2022年1-9月,公司基于营运资金需求和项目建设投入资金需求量的考量,公司短期借款有所增加,短期借款以保证借款为主。
报告期内,公司短期借款的利息支付正常,未产生逾期未偿还情形。
(2)应付票据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票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分别为14.69万元、886.00万元、1,832.58万元和4,764.83万元,占公司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0.07%、4.45%、6.57%和10.58%。报告期公司应付票据逐年增加,主要是逐年增加票据支付量所致。
(3)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7,867.20万元、6,883.49万元、7,194.54万元和7,961.84万元,占公司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36.84%、34.56%、25.79%和17.6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主要为应付原材料采购款和设备采购款。随着主营业务的稳步发展,相应的原材料采购和设备款增加,导致报告期内公司应付账款规模整体呈上升趋势。
(4)预收款项及合同负债
报告期内,公司预收款项主要为销售产品的预收款。预收款项主要针对的是国外客户、初始采购气体的新客户、临时采购气体的非固定客户和采购设备及配套工程服务的客户。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收款项及合同负债余额分别为1,887.14万元、1,883.68万元、2,878.57万元和3,717.33万元。公司2021年末预收款项及合同负债较2020年末同比增长52.82%,主要原因为2021年销售量增长对应预收增加所致。
(5)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分别为1,529.39万元、1,772.39万元、1,877.52万元和1,655.70万元,占公司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7.16%、8.90%、6.73%和3.68%。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主要为短期薪酬和离职后福利。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不断增长,主要是随着公司业务规模增长,公司职工人数上升、人员工资上涨等因素的影响所致。
(6)应交税费
报告期内,公司应交税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分别为692.61万元、1,276.37万元、885.98万元和2,944.28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3.24%、6.41%、3.18%和6.54%,报告期公司应交税费主要为应交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7)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金额分别为5,341.08万元、2,778.58万元、4,026.37万元和5,187.60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25.01%、13.95%、14.43%和11.52%。公司其他应付款主要由押金和保证金、应付费用和应付股权收购款构成。
2020年末,公司其他应付款较2019年末减少2,562.50万元,同比下降47.98%,主要是应付费用下降导致。
2021年末,公司其他应付款较2020年末增加1,247.79万元,同比增长44.91%,主要是2021对收购子公司应付未付股权尾款增加所致。
2022年9月末,公司其他应付款较2021年末增加1,161.23万元,主要原因为2022年9月末应付固定资产采购款增加,同时公司收购子公司四会润盈应付未付股权尾款增加导致。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分别为20.03万元、20.03万元、924.02万元和2,909.93万元,占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0.09%、0.10%、3.31%和6.46%。2021年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2020年末增加,主要是因为2021年起执行新租赁准则一年内到期租赁负债增加,同时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长所致。2022年9月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2021年末增加1,985.92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较上年末增长所致。
(9)其他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分别为3,503.93万元、3,917.04万元、4,271.19万元和5,894.63万元,占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16.41%、19.67%、15.31%和13.09%。报告期公司其他流动负债主要由已背书或已贴现未到期的承兑汇票和待转销项税额构成。公司对由信用等级一般的银行承兑汇票以及商业承兑汇票在背书或贴现时继续确认应收票据,待到期承兑后终止确认,对报告期各期末未到期且未终止确认的票据背书部分金额计入“其他流动负债”。
3、非流动负债构成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总额分别为1,153.02万元、1,035.22万元、10,015.91万元和19,351.05万元。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主要由长期借款、租赁负债和递延收益构成。
(1)长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长期借款分别为480.63万元、460.62万元、2,803.51万元和12,163.29万元,占发行人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41.68%、44.49%、27.99%和62.86%。2021年末和2022年9月末公司长期借款规模增长,主要原因为公司为满足不断扩大的生产经营规模及长期资产构建的资金需求增加银行借款规模。
(2)租赁负债
2021年末和2022年9月末,公司确认租赁负债金额为6,052.78万元和5,937.92万元。2021年度公司执行新的租赁准则,根据财政部2018年颁布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对于非短期租赁及低价值资产租赁的,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租赁负债科目,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按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贷记“租赁负债一租赁付款额”科目,按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的差额,借记“租赁负债一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
(3)预计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预计负债余额分别为103.40万元、80.02万元、121.91万元和99.02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8.97%、7.73%、1.22%和0.51%。公司预计负债主要为预提产品质量保证费用。2021年末公司预计负债较2020年末增长52.36%,主要原因是2021年公司销售收入增长,对应计提的质量保证金增加所致。
(4)递延收益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余额分别为568.99万元、491.10万元、413.53万元和441.91万元,公司递延收益主要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5)递延所得税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分别为0.00万元、3.49万元、624.18万元和708.91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重分别为0.00%、0.34%、6.23%和3.66%。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产生的主要原因是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和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所形成。
(三)偿债能力分析
1、偿债能力指标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
注:(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预付账款-其他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4)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费用化利息支出+折旧+摊销;
(5)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费用化利息支出)/(费用化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
(1)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5.19、5.40、3.68和2.86,速动比率分别为4.50、4.51、2.58和2.12,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等短期偿债能力指标良好。2021年末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较上年有下降,主要系公司2021年短期借款较上年末增长3,504.42万元,其他应付账款较上年末增长1,247.80万元,流动负债较上年同期增长40.05%,而流动资产由于货币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建设下降所致。
(2)资产负债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15.84%、14.13%、21.48%和29.43%,公司资产负债率处于相对较低水平。2021年末和2022年9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增长,主要原因是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张,营运资金需求增大,公司银行借款增长导致。
(3)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和利息保障倍数
报告期各期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12,169.79万元、16,051.57万元、20,880.81万元和28,237.52万元,公司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84.95、418.88、48.49和 32.77 ,最近三年,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持续增长。
整体而言,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处于较为健康的水平,资产负债率正常,息税前利润能够覆盖每年的利息支出,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
2、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要偿债指标比较情况如下:
■
数据来源:同行业公司定期报告、可比公司招股说明书。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公司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指标均高于同行业公司,资产负债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均值,反映了公司谨慎的财务管理策略,公司偿债风险较低,偿债能力有保障。
综上分析,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处于较高水平,资产的整体变现能力较强;公司资产负债率较低,公司偿债能力较强。公司不存在过度举债经营,公司的各项财务运营指标均在安全范围内,表现了公司较好的财务管理水平。
(四)营运能力分析
1、营运能力指标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运营能力相关指标如下表所示:
■
注1: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平均应收账款余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平均存货余额;
注2:2022年1-9月指标未作年化处理。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3.98、4.66、5.33和4.26,公司整体应收账款营运情况良好,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逐年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5.14、5.58、5.32和4.31,存货周转情况良好。2021年公司存货周转率略有下降,主要原因为2021年原材料供应市场变化较大,为保证销售稳定,增加备货存货增加所致。
2、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
(1)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
最近三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
数据来源:各公司定期报告、可比公司招股说明书,出于可比性,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计算公式均为营业收入/平均应收账款余额。由于派瑞特气2019年期初应收账款余额数据无法获取,派瑞特气2019年应收账款周转率为其招股书披露的应收账款周转率。
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各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存在差异,主要原因为不同公司的销售产品种类、下游客户类别、货款回收管理不同,导致应收账款周转率有差异。
(2)存货周转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
最近三年,公司存货周转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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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各公司定期报告、可比公司招股说明书。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计算公式均为营业成本/平均存货余额。由于派瑞特气2019年期初存货周转余额数据无法获取,派瑞特气2019年存货周转率为其招股书披露的存货周转率。
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各公司存货周转率存在差异,主要原因为各公司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结构不同。因氧气、氮气、氩气等大宗工业气体不易存储和运输,且以空分设备直接生产、大批量供应给下游客户,周转速度较快。特种气体生产工序相对复杂、生产周期相对较长、运输距离相对较远,其周转率一般较普通工业气体低。由于设备生产周期及工程施工周期较长,设备与工程的周转率一般较气体的周转率低。
金宏气体存货库存商品主要产品为氧、氮、氩、二氧化碳、乙炔、氢气、天然气、超纯氨等各类气体,其中普通工业气体如氧、氮、氩、二氧化碳等采购较为便利,由于占用储存空间大以及不宜长时间储存等因素的影响,周转较快,其特种气体如超纯氨、氢气主要为大批量供应,因此金宏气体存货周转率高于公司。
凯美特气的主营业务为以石油化工尾气(废气)、火炬气为原料生产干冰、液体二氧化碳、氢气、液化气等,与公司产品差异较大,存货周转率亦与公司存在差异。
和远气体主要产品为空分氧气、氮气、氩气、二氧化碳等普通工业气体及LNG清洁能源,且以空分设备直接生产、大批量供应给下游客户,因此和远气体存货周转率较高。
公司与南大光电、雅克科技、派瑞特气的存货周转率较为接近。其中南大光电存货主要是其生产的MO源及氢类电子特气产品因其产品特性,每次单位用量较少,整瓶产品的使用周期较长,并不像大宗气体用量大周转率高。雅克科技的电子特种气体主要产品为六氟化硫、四氟化碳,与公司氟碳类产品类似,但其电子特种气体收入占比约为10%,其他主要产品为LNG 保温绝热板材和阻燃剂等半导体化学材料、光刻胶,因此存货周转率与公司有差异性。派瑞特气主要产品包括三氟化氮、六氟化钨、无机类气体、混合气、碳氟类气体等电子特种气体及三氟甲磺酸系列产品,因此与公司存货周转率较有可比性。
公司生产、经营的特种气体产品品种丰富且主要以零售为主,批量小周转率低,此外设备类存货主要为容器、阀门、低温绝热气瓶等设备,设备类存货的周转率较低,同时公司特种气体以及设备与工程收入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约为60-80%,因此公司存货周转率较低。
(五)财务性投资情况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办法》”)规定,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除金融类企业外,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一一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财务性投资的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类金融业务;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不包括投资前后持股比例未增加的对集团财务公司的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此外,对金额较大的解释为: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不包括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
截至2022年9月末,公司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的会计科目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
1、货币资金
截至2022年9月末,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46,254.09万元,其中银行存款余额45,201.66万元,其他货币资金余额1,020.68万元,其他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保证金存款,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交易性金融资产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2,000.00万元,主要系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包括投资收益)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预期收益率较低,风险评级较低,不属于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属于收益风险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3、其他应收款
截至2022年9月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2,943.22万元,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公司业务开展和日常经营相关的保证金、押金、土地竞标保证金及其他往来款,均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4、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2022年9月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3,584.32万元,主要为公司业务开展相关的待认证增值税进项税、预缴企业所得税和其他预付保险费、通行费等,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5、长期应收款
截至2022年9月末,公司长期应收款账面价值318.37万元,公司长期应收款为清远联升合作生产经营液氮合同剩余价值未来应收款和融资租赁款。清远联升合作生产经营液氮合同剩余价值未来应收款为公司具有在5年合同到期后将制氮液化装置按合同约定的剩余价值销售给清远市联升空气液化有限公司的款项,清远联升与公司签署合同,主要是在5年内给公司普通工业气体业务提供持续稳定的液氮货源,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因此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6、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2022年9月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1)佛山华普
2021年6月,公司与广东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普循环”)共同投资设立佛山华普气体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双方签署的佛山华普章程,华特气体持有佛山华普51%股权,邦普循环持有佛山华普49%股权,对于审议和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决算方案、预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重大事项需全体股东一致通过,公司无主要的自主经营权,不能够通过控制该企业获取经济利益,未形成合并控制权。因此佛山华普为公司和邦普循环的合营公司。
佛山华普设立的主要目的是为建设华特气体和邦普循环双方合作的气体项目,该合作项目主要是通过建设气体分离设备生产氧气、氮气、氩气及相关气体产品,以满足邦普循环电池三元正极材料生产所需氧气以及华特气体气体原料需求,实现规模生产,形成成本优势。
公司投资设立佛山华普,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需要,因此公司对佛山华普的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惠阳华隆
2002年7月,公司参与出资设立参股公司惠阳华隆,公司持有惠阳华隆46%股权。惠阳华隆注册地在广东省惠州市,主要从事工业气体的生产与销售,公司入股惠阳华隆主要是为了拓展公司在惠州及粤东地区气体业务市场布局,通过其将公司产品销售至惠州及粤东地区,扩大公司产品覆盖范围。
公司参股投资惠阳华隆,主要是拓展公司在惠州及粤东地区气体业务市场布局,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密切相关,因此公司对惠阳华隆的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3)海油万彤
2021年1月,公司以现金收购海油万彤清洁能源(珠海)有限公司20%股权。海油万彤注册地在广东省珠海市,主要从事冷能和清洁能源利用相关领域的技术研究和开发,同时从事工业气体的生产与销售。海油万彤为海油发展的控股子公司,为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孙公司。
公司参股投资海油万彤,主要是为了持续稳定地获取成本低廉的二氧化碳原材料,支持公司碳氧化合物业务的发展,以及拓展公司在珠海地区气体业务市场布局,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因此公司对海油万彤的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7、其他权益工具
截至2022年9月末,公司其他权益工具账面价值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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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3月,公司参与出资设立参股公司清远联升,公司持有清远联升10%股权。清远联升注册地在广东省清远市,清远联升具有空分设备,主要产品为空分氧气、氮气、氩气等普通工业气体。
由于普通工业气体具有运输半径,公司战略投资清远联升,主要是为了间接掌握上游液氧、液氮、液氩等普气供货来源,支持公司普气业务发展。
公司参股投资清远联升,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因此公司对清远联升的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8、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2022年9月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7,190.50万元,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为预付固定资产、工程等长期资产款项,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综上,公司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
七、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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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如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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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一家致力于特种气体国产化,并打破极大规模集成电路、新型显示面板、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等尖端领域气体材料进口制约的民族气体厂商,主营业务以特种气体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为核心,辅以普通工业气体和相关气体设备与工程业务,提供气体一站式综合应用解决方案。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83,598.74万元、98,880.98万元、133,205.43万元和138,674.15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9.05%、98.92%、98.87%和98.85%,主营业务突出。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钢瓶使用费、钢瓶服务费等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较低,对公司的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2、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类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划分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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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包括特种气体、普通工业气体及设备与工程。其中,特种气体业务是公司主营业务的核心,除特种气体业务外,公司还辅以普通工业气体和相关气体设备与工程服务,能够为客户提供气体一站式综合应用解决方案。
(1)特种气体
报告期内,公司特种气体主要包括氟碳类、光刻稀混气类、氢化物、氮氧化合物、碳氧化合物等产品,主要应用在芯片制程工艺中的刻蚀、清洗、光刻、外延、沉积/成膜、离子注入等环节,面向集成电路、显示面板、光伏新能源、光纤光缆等新兴产业。
报告期内,公司特种气体收入分别为44,803.78万元、54,836.36万元、79,682.82万元和106,668.29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特种气体收入保持稳健增长,主要系受益于下游半导体产业的迅速发展,全球晶圆厂进入加速投建阶段,随着国产芯片的快速增长,国内半导体材料需求增长。公司抓住行业发展机遇,特种气体销售量持续增长,同时公司不断开发新产品并积极开拓相关客户,经营业绩稳步提升。
(2)普通工业气体
公司普通工业气体主要包括氧气、氮气、氩气、工业氨气等气体,广泛用于金属冶炼、化工、机械制造、家电照明等产业。
2020年,公司普通工业气体收入为21,362.73万元,较上年度小幅下滑2.26%,主要原因是2020年受新冠疫情的影响,普通工业气体下游客户需求疲软,公司的普通工业气体业务受到一定的影响导致。
2021年,公司普通工业气体收入为26,613.82万元,较上年度同比增长24.58%,主要原因是2021年公司普通工业气体的销量较上年增长导致。
(3)设备及工程
公司的设备与工程业务主要包括气体设备、气体工程两类,其中气体设备主要包括低温绝热气瓶等产品,广泛用于气体的存储、充装等过程;气体工程主要是为客户提供的供气系统设计、安装、维修等配套服务。报告期内,公司设备及工程收入分别为16,938.48万元、22,681.90万元、26,908.79万元和15,865.82万元。
2020年公司设备及工程的销售收入22,681.90万元,同比增长33.91%,主要原因是2020年公司着重发展气体设备的生产、销售,同时随着国家煤改气政策的推动,受到管道改造工程业务的增加,2020年设备及工程的销售收入持增长。
2021年公司设备及工程的销售收入26,908.79万元,同比增长18.64%,主要原因受节能减排政策影响,公司气体设备及工程业务的增长导致。
3、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分布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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