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23-03-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71 证券简称:北方华创 公告编号:2023-017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于2023年3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16)。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3月1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3月2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2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3月22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公司4V15会议室(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昌大道8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上述议案1-4已经于2023年3月12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5已经于2023年2月2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等披露文件。

2.议案1、议案2、议案3需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分别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产生。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议案5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以上所有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

4.以上所有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3年3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7:00

2.登记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昌大道8号公司6层资本证券部。

3.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

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须在2023年3月24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或电子邮件发送至公司资本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参会。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晓宁、孙铮

电话:010-57840288

电子邮箱:wangxiaoning@naura.com、sunzheng@naura.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昌大道8号

邮编:100176

2.请现场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主动

配合公司做好现场身份核对及个人信息登记。

3.本次股东大会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4.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71。

2.投票简称:北方投票。

3.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

4.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

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1,有7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7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7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2,有4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4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4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议案3,有2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总议案与分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

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3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2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 持股性质:

持股数量: 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是( ) 否( )

分别对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如果股东不做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书有效期限: 天

注: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其余两栏打“×”,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