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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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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03-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6版)

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6,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为65,000.00万元,本公司对部分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详见下表: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1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前次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和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前次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和内部投资结构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前次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和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

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可转债募集资金向桂林君泰福电气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21,686.00万元(含21,686.00万元)无息借款用于实施“储能系列产品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桂林)”;向武汉金盘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58,054.20万元(含58,054.20万元)无息借款用于实施“智能装备制造项目-储能系列产品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武汉)”及“节能环保输配电设备智能制造项目”。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3] 1654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金盘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金盘科技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1年3月IPO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2年9月可转债募集资金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1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3月IPO募集资金

2022年度

编制单位: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9月可转债募集资金

2022年度

编制单位: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2023年4月逐步投产,预计2023年四季度全面投产。

注2:工厂部分已经投入运行;桂林实验楼6月底竣工;桂林研发中心正在报建,预计2023年四季度竣工。

证券代码:688676 证券简称:金盘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8

债券代码:118019 债券简称:金盘转债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

● 投资金额: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盘科技”、“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首发”)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尽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继续使用部分首发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投资金额

在确保不影响首发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首发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

公司部分首发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4号),金盘科技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257.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0.1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29,957,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79,577,075.4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50,379,924.5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1〕0625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武汉金盘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以及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节能环保输配电设备项目”投资总额由39,672.55万元调整为49,457.29万元,增加9,784.74万元;该项目拟投入IPO募集资金金额不变,仍为20,611.87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低于项目投资总额,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四)投资方式

1、投资产品额度及期限

在确保不影响首发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首发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首发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本次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3、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投资额度和投资期限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4、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方式

公司使用部分首发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的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审议程序

2023年3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尽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投资风险较小,在公司可控范围之内;

2、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时,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且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首发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首发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首发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部分暂时闲置的首发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首发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首发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金盘科技本次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金盘科技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金盘科技本次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88676 证券简称:金盘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9

债券代码:118019 债券简称:金盘转债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4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4月12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南海大道168-39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4月12日

至2023年4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公司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7、9、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敬天(海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持股凭证;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3年4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3年4月7日16:30前送达。

登记地点:海南省海口市南海大道168-39号公司会议室

邮政编码:570216

联系人:金霞

联系电话/传真:0898-66811301-302/0898-66811743

邮箱:info@jst.com.cn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4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76 证券简称:金盘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0

债券代码:118019 债券简称:金盘转债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债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发行的“金盘转债”自2023年3月22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

公司现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公司可转债投资者所持“金盘转债”不能转股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86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2年9月16日向不特定对象共计发行9,767,02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97,670.20万元。发行方式采用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2022年9月15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余额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270号文同意,公司97,670.2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2年10月13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金盘转债”,债券代码“118019”。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2年9月22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3年3月22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8年9月15日)止。

二、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公司可转债投资者所持本次可转债不能转股的风险

公司为科创板上市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参与可转债转股的投资者,应当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参与科创板可转债的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可转债进行买入或卖出操作,如可转债持有人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的,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将其所持的可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投资者需关注因自身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而导致其所持可转债无法转股所存在的风险及可能造成的影响。

三、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金盘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2年9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募集说明书》。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898-66811301-302

联系邮箱:info@jst.com.cn

特此公告。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88676 证券简称:金盘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1

债券代码:118019 债券简称:金盘转债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情况

2023年1月,公司已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的股份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由425,700,000股变更为427,019,74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2,570.00万元变更为42,701.974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5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鉴于以上情况,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除以上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上述变更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88676 证券简称:金盘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2

债券代码:118019 债券简称:金盘转债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3月1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了本次会议的召开通知,于2023年3月20日下午16: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青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审核并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召开、出席以及列席公司有关会议,对公司规范运作、利润分配、财务情况、募集资金管理等重大事项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交所相关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现金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状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该事务所2023年度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参照2022年度收费标准和实际业务情况确定。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首发”)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2年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现有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公司经营管理各个关键环节以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管理控制作用,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正常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因此,公司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拾亿元(1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360天。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结合各金融机构对公司的授信情况,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计划2023年向各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6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敞口项下授信融资业务不超过人民币57亿元,非敞口项下授信融资业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固定资产贷款业务、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及保函业务、票据池及票据质押相关业务、敞口项下的其他综合授信业务、非敞口项下的其他业务,最大限度保证公司资金使用效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于2023年为子公司提供预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9,483.3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本次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子公司,公司对被担保方具有控制权,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为子公司预计提供担保。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首发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首发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88676 证券简称:金盘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4

债券代码:118019 债券简称:金盘转债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2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91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624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36人

最近一年(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0,339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83,688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48,285万元

上年度(2021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36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6)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1,061万元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1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黄蕾蕾,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12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煌,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2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许菊萍,200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5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超过 10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2022年度的审计收费为人民币10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9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5万元)。2023年度的审计服务费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本期审计费用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参照2022年度收费标准和实际业务情况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执行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情况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审计职责,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拥有财政部、证监会批准的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和评估资格、国家国资委中央企业审计资格的大型综合性专业服务机构,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严格遵循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继续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持有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同时,该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按进度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现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独立董事同意《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参照2022年度收费标准和实际业务情况确定中汇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审计费用。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该事务所2023年度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参照2022年度收费标准和实际业务情况确定。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88676 证券简称:金盘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5

债券代码:118019 债券简称:金盘转债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2023年度,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预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9,483.3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额度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金融机构批复为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5,035.31万元(其中:公司为JST Power Equipment, Inc提供担保45,385.15美元,为其他子公司提供担保人民币15,003.69万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各项业务顺利进行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提高资金运营能力,根据公司经营战略及总体发展计划,公司拟于2023年为子公司提供预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9,483.3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实际担保额度、担保期限等内容以最终正式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金融机构批复为准。

上述担保事项的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公司对被担保人JST Power Equipment, Inc.担保额度为500万美元,上表已按照2023年3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外汇交易中心公布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1美元对人民币6.9666元折算,折算后金额3,483.30万元。

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担保事项的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桂林君泰福电气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桂林君泰福电气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2010年09月02日

3. 注册地址:广西桂林市国家高新区铁山工业园蓝卉路1号

4. 法定代表人:程晓其

5.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6. 经营范围: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电气设备修理;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池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 股权结构及与本公司关系:桂林君泰福电气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9.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10.桂林君泰福电气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金盘电气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金盘电气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2006年04月17日

3. 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汇金路999号

4. 法定代表人:付国红

5.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6.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生产加工变压器、输变电设备、输配电成套设备,消防控制设备、工业自动化控制设备,电力设备配件及其安装、维修,销售公司自产产品及其相关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 股权结构及与本公司关系:金盘电气集团(上海)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中直接持股70%,间接持股30%。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9.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10.金盘电气集团(上海)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武汉金盘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武汉金盘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2016年12月15日

3.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大桥新区刑远长街21号

4. 法定代表人:陈伟

5.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6. 经营范围: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电气传感器元器件研发、制造、销售;软件研发、销售;电气设备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项目开发、建设;售电服务;普通货运;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机电设备及配件、原材料、金属材料及制品、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仪器仪表销售。(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 股权结构及与本公司关系:武汉金盘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9.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10.武汉金盘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武汉金拓电气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武汉金拓电气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2022年11月14日

3. 注册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街道高新二路36号办公楼、厂房(自贸区武汉片区)

4. 法定代表人:董圣文

5.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6.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 股权结构及与本公司关系:武汉金拓电气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9.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10.武汉金拓电气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绥宁金盘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绥宁金盘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2022年12月21日

3. 注册地址:湖南省邵阳市绥宁县关峡苗族乡湘商产业园公租房小区1#栋509

4. 法定代表人:郗小龙

5.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6.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储能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未限制的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 股权结构及与本公司关系:绥宁金盘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为金盘新能源(湖南)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间接持有其85%股权。

8.绥宁金盘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设立,2022年尚未开展经营业务,因此无相关财务数据。

9.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10.绥宁金盘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六)JST Power Equipment, Inc.

1.被担保人名称: JST Power Equipment, Inc.

2. 成立日期:1998年1月30日

3. 注册地址:30 Skyline Drive, Lake Mary, Florida 32746.

4. 董事:Yuqing Jing(靖宇清)

5. 实际发行股本:100股

6. 经营范围:变压器、开关等电子电力设备的生产、制造和研究开发

7. 股权结构及与本公司关系:JST Power Equipment, Inc.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JST Power Equipment (Hong Kong) Limited 间接持有其80%股权,JINPAN INTERNATIONAL LIMITED/金榜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榜国际”)持有其20%股权。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9.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10.JST Power Equipment, Inc.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尚未签订与上述授权相关的担保协议,上述预计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额度、担保期限等内容以最终正式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履约保函或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批复为准。实际担保金额合计将不超过上述预计的担保额度,如超过上述担保额度,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担保为满足公司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用于开具承兑汇票、银行保函、流动贷款、信用证、信贷证明、融资租赁等业务。上述担保事项有助于满足公司子公司日常经营的融资需要,且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子公司,各担保对象生产经营情况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担保风险整体可控。

上述6名被担保人中,JST Power Equipment, Inc.及绥宁金盘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非全资子公司,其他被担保人均为全资子公司。JST Power Equipment, Inc.的其他少数股东金榜国际已于2020年1月1日起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放弃持有JST Power Equipment, Inc.20%股份对应的收益权及表决权,因此本次担保金榜国际未按收益权提供同比例担保。绥宁金盘储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少数股东受限于自身资产有限,为本次事项提供同比例担保存在一定困难,且公司对绥宁金盘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具有稳定的控制权,基于业务实际操作的便利性,其他少数股东未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被担保方为公司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上述担保预计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业务顺利开展而进行,属于正常商业行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子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公司对被担保公司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良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子公司预计提供担保。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解决公司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等需求,促进各下属子公司经营发展,对公司业务扩展起到积极作用。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下属子公司,公司对其拥有绝对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同时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上述担保。

八、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决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是为满足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综上,本保荐机构对金盘科技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无异议。

九、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和总资产的比例均为0%。公司对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总额为人民币70,487.3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担保总额是指已批准的额度范围尚未使用的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全部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4.52%和9.44%。上述担保部分外币已按照2023年3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外汇交易中心公布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1美元对人民币6.9666元进行折算。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88676 证券简称:金盘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7

债券代码:118019 债券简称:金盘转债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盘科技”、“公司”)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首发”)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首发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4号),金盘科技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257.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0.1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29,957,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79,577,075.4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50,379,924.5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1〕0625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武汉金盘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以及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节能环保输配电设备项目”投资总额由39,672.55万元调整为49,457.29万元,增加9,784.74万元;该项目拟投入IPO募集资金金额不变,仍为20,611.87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低于项目投资总额,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上述募投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21,320.56万元,使用比例为60.85%,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3,450.08万元(不含已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实际使用了人民币94,993,815.69元的首发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对资金进行了合理安排与使用,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资金运用情况良好。

2023年3月14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94,993,815.69元募集资金提前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及时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首发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首发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2023年3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首发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金盘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金盘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金盘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