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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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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03-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4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一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光伏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一)公司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1、高效光伏太阳能电池片业务

公司高效光伏太阳能电池片业务由全资子公司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开展。嘉悦新能源成立于2019年1月,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的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的技术创新型企业,嘉悦新能源致力于提供高转化率、低衰减和高发电量的光伏电池,为客户在太阳能领域提供高效电池解决方案。嘉悦新能源坐落在安徽省金寨县现代产业园区笔架山路1号,计划总投资40亿元,占地522亩,规划建设10GW高效光伏电池产能,项目分三期建设,一期已建成投产3GW高效PERC晶硅电池项目;二期投资建设5GW 210兼容182 TOPCon电池智能工厂;三期将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发展战略进行规划。嘉悦新能源目前主营PERC单晶硅太阳能电池片。

嘉悦新能源一期项目产品的技术路线采用PERC+SE技术,叠加的SE技术通过在金属栅线与硅片接触部位及其附近进行高浓度掺杂,而在电极以外的区域进行低浓度掺杂,既降低了硅片和电极之间的接触电阻,又降低了表面的复合,提高了少子寿命,使电池具有以下3点明显的优点:

(1)降低串联电阻,提高填充因子;

(2)减少载流子复合,提高表面钝化效果;

(3)增强电池短波光谱响应,提高短路电流和开路电压。

因此,SE技术处理过的电池相比传统太阳能电池有0.3%的提升,SE技术跟PERC技术相结合,可以使电池的量产效率实现快速突破。

2、光伏发电业务

公司光伏发电业务由全资子公司格尔木神光新能源有限公司负责开展。格尔木神光位于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运营共计规模53MW的并网光伏电站,主要采用高倍聚光的太阳能光伏技术,2011年一期3MW并网发电,2013年5月二期50MW并网发电。公司光伏发电业务主要产品为电力,电力并网销售给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

(二)行业发展状况

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2022年光伏发电建设运行情况,2022年我国光伏新增装机87.41GW,其中集中式光伏电站36.3GW,分布式光伏51.11GW。户用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25.25GW,同比增长17.3%。根据国际能源署IEA和国际可再生能源机构IRENA预测,要完成“2050净零碳排放”的目标,到2030年时全球可再生能源的发电量占终端能源消耗的比例需达到61%-65%,到2050年时的占比需达到88%-90%。在此情况下,光伏发电量的占比在2030年需达到20%,2050年需达到37%(目前光伏发电量占比仅5%左右),相对应全球光伏累计装机量将达到5TW及15TW。中国是全球光伏行业的领导者与深度参与者,2022年新增装机占全球光伏新增装机量的35%,加上随着度电成本的下降,预计2023-2025年光伏新增装机将分别达到130GW、170GW、200GW。2022年6月,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联合印发《“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提出加快推进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太阳能发电基地,将进一步加快中国光伏产业的发展。

(三)市场地位

嘉悦新能源一期已建成投产的3GW高效PERC晶硅电池项目,于 2021年平均转换效率提升至23%以上,位于市场前列。2022年上半年产线设备升级改造,改造后一期产能可达3.5GW,转换效率可达23.20%以上。嘉悦新能源二期规划5GW高效晶硅电池产能,已实施了前期筹备工作,计划视行业一线企业技术路线的选择和市场情况加速推进,争取早日实现产能规模的大幅提升,综合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

解释第15号规定,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

本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于2021年3月5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公司上海易维视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暨签署〈附条件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的议案》及《关于附条件解除〈增资及股权转让协议〉业绩对赌安排的议案》,根据上述《附条件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的约定,上海易维视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完成了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截至2021年4月20日,公司已收到交易乙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4,500万元和交易丙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5,625万元,合计10,125万元。本次交易的剩余股权转让款1,350万元,由交易乙方在协议生效后12个月内支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2月11日、3月5日、3月30日及4月20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已收到交易乙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1,060万元,公司已通过催告、律师函等方式对剩余未付290万元积极催收。若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收到相关款项,公司将按照原协议的约定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2、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杭州光恒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人由王正育先生、王妙琪女士变更为海波里斯绿能科技(重庆)有限公司(简称:海波里斯)、金寨华成未来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金寨华成),海波里斯、金寨华成的实际控制人黄双先生,通过间接控制杭州光恒昱,成为聆达股份的实际控制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7月18日、8月8日、8月10日、8月17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