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00 证券简称:劲仔食品 公告编号:2023-032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佳沃(青岛)现代农业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码:2022-074),持有公司股份41,068,60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19%)的股东佳沃(青岛)现代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沃农业”)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4,192,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其中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8,064,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采减持不超过16,128,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收到佳沃农业通知,现将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的基本情况
■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三、承诺与履行情况
(一)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若本公司在锁定期满后减持的,本公司将严格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减持公司股票,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如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对上述股份的上市流通问题有新的规定,本公司承诺按新规定执行。
截至本通知日,本公司严格遵守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亦未违反上述承诺。
四、其他相关说明
1、佳沃农业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佳沃农业本次减持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3、佳沃农业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佳沃农业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佳沃农业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