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证券代码:601882 证券简称:海天精工 公告编号:2023-011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4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4月13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小港街道海天路1688号海天大楼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4月13日
至2023年4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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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3年3月17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3年3月2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6、议案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宁波海天股份有限公司、安信亚洲(香港)有限公司、宁波市北仑海天天富投资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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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年4月7日(上午9:00一11:00,下午13:00一16:00)。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小港街道海天路1688号海天大楼一楼会议室。
(三)登记办法
1、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信函、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原件。
2、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参与现场会议,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信函或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公司不接受股东电话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精斌、屠明慧
联系电话:0574-86188839
传 真:0574-86182747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小港街道海天路1688号
电子邮箱:jgzq@mail.haitian.com
邮 编:315800
特此公告。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4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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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882 证券简称:海天精工 公告编号:2023-010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规范经营范围表述
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3月 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规范经营范围表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经营范围的表述进行规范,同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一、规范经营范围表述的情况
公司根据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范性要求,在原有经营项目不减少的前提下,对公司经营范围的表述进行规范,本次规范经营范围表述对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模式、财务状况不会产生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规范前经营范围:
机械加工中心;高档数控机床及关键零部件制造;五轴联动数控机床、数控座标镗铣加工中心、数控座标磨床、五轴联动数控系统及伺服装置生产;自产产品的销售和维修;本公司产品货运;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
规范后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金属切削机床制造;金属切削机床销售;数控机床制造;数控机床销售;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制造;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销售;金属切削加工服务;通用设备修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的情况
结合上述经营范围规范情况,对《公司章程》中关于经营范围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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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规范经营范围表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01882 证券简称:海天精工 公告编号:2023-005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就买方信贷业务
提供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拥有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具备借款人资格,符合合作银行贷款条件,具有一定商业信用和偿债能力;与公司签订机械设备《销售合同》,并按《销售合同》总额首付了20%以上款项;提供的财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资信良好,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的企业法人。被担保人均不是公司的关联方企业。
● 本次担保预计金额及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2023年度公司在机床销售过程中因发生买方信贷业务需提供对外担保的总额度预计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买方信贷业务对外担保余额为518.75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的发展,解决信誉良好且需融资支持的客户的付款问题,公司在产品销售过程中接受客户采用买方信贷结算的付款方式,即在公司提供担保的前提下,合作银行向客户发放不超过授信额度的专项贷款以用于设备款项的支付,融资期限最长不超过36个月,如客户无法偿还贷款,合作银行有权要求公司履行连带担保责任。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3年度公司就买方信贷业务提供对外担保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2023年度公司在机床销售过程中因发生买方信贷业务需提供对外担保的总额度预计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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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授权董事长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在担保总额度范围内具体决定和实施公司对客户的担保,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分割、调整向各银行提供担保的额度,决定对外担保的具体条件并签署相关协议,确定买方信贷结算方式的客户、业务品种、金额、期限等。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开展买方信贷担保业务存在客户还款逾期风险。为加强对买方信贷业务的风险控制,公司明确了被担保人的条件,并在内部严格评审、谨慎选择。被担保人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拥有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具备借款人资格,符合合作银行贷款条件,具有一定商业信用和偿债能力;与公司签订机械设备《销售合同》,并按《销售合同》总额首付了20%以上款项;提供的财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资信良好,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的企业法人。此外,公司要求被担保人需办理以银行为抵押权人的设备抵押登记或其他公司认为必要的保障措施。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2006年起,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开展买方信贷业务合作。每年双方签订一次买方信贷合作协议,约定:在总授信额度内,符合条件的本公司客户可以向银行申请不超过所购设备总价一定比例的贷款,专项用于设备款的支付,并由公司提供担保。上述总授信额度系公司提供的担保最高额度,由公司基于自身业务规模提出申请并获得银行批准。后续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仑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等开展了类似的业务合作。
公司目前与浦发银行、中国银行、兴业银行签订的买方信贷合作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2023年3月10日,公司与浦发银行签订了《小微企业客户“设备通”业务合作协议》,协议有效期自2023年3月10日至2024年3月10日,协议约定为小微客户提供的贷款最高不超过所购设备价值的80%;贷款用途为小微客户向公司支付机械设备买卖合同中的余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6个月。公司承诺为小微客户因购入设备而发生的“设备通”贷款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和保证金质押担保。
2016年6月8日,公司与中国银行签订了《销易达业务合作协议》,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前一个月若双方无书面异议,自动延期一年,以此类推,顺延次数不受限制。协议约定客户单笔业务最高融资金额不超过所购设备合同金额的70%,其他主要条款与浦发银行协议类似。
2020年3月31日,公司与兴业银行签订了《国内买方信贷业务合作协议》,协议有效期自2020年3月31日至2023年3月30日。协议约定客户最高融资金额不超过设备购买合同总价值的70%,其他主要条款与浦发银行协议类似。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2023年度在机床销售过程中因发生买方信贷业务为客户提供担保能有效缓解客户暂时性的资金紧缺问题,加快公司货款回笼,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与客户的双赢,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各被担保人经营稳定,资信良好,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此类担保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2023年度公司就买方信贷业务提供对外担保总额度的议案》。董事会认为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本次为采用买方信贷结算方式的客户提供担保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满足被担保人条件的客户办理买方信贷业务提供担保,是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行为。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提议的2022年度就买方信贷业务需提供对外担保的总额度,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机床销售业务的发展。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我们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买方信贷业务对外担保余额为518.75万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0.26%,无逾期担保金额。
特此公告。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01882 证券简称:海天精工 公告编号:2023-004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6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65,566,592.8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6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22,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87,920,000.00(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6.09%。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二)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及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及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01882 证券简称:海天精工 公告编号:2023-006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相关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公正,交易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张静章、张剑鸣、张斌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此项议案的表决。
(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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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参照公司近年来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结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需要,公司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2023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包括向关联方销售机床产品、配件及为其提供维修服务,以及自关联方租入办公用房、厂房和采购设备、材料及商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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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与履约能力分析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1、公司名称:海天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11月7日
执行董事主席:张静章
注册地:开曼群岛
总股本:50亿股
经营范围或主营业务:塑料机械业务、投资。
海天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为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代码HK01882。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2022年主要财务指标(合并报表、已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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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名称:海天塑机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1年2月23日
法定代表人:张静章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小港海天路1688号
注册资本:27,646万美元
经营范围或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塑料加工专用设备制造;塑料加工专用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气体压缩机械制造;气体压缩机械销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至2022年末,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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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2022年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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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名称:海天机械(广东)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0年10月12日
法定代表人:张斌
住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海翔路1号
注册资本:20,000万美元
经营范围或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塑料加工专用设备制造;塑料加工专用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气体压缩机械制造;气体压缩机械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以上项目不涉及烟草及其制品,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至2022年末,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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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2022年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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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名称:宁波海天驱动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5月7日
法定代表人:张静章
住所:宁波市北仑区小港小浃江中路518号1幢1号
注册资本:37,69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或主营业务:电机、驱动器、工业控制系统和与工业控制系统相关的机械手、机械人、液压产品,以及相关配件、全自动生产线的研发、生产与自产产品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
截至2022年末,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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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2022年主要财务指标(合并报表、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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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名称:宁波斯达弗液压传动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07月18日
法定代表人:刘剑波
住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小港小浃江中路518号2幢1号
注册资本: 2,015.4469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或主营业务:采用比例伺服液压技术,从事液压马达及其机械零部件生产;相关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道路货物运输:货运:普通货运;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末,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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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2022年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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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公司名称:PT HAITIAN PRECISION MACHINERY
成立日期:2022年6月12日
法定代表人:LOH KING KWEE
注册地:印度尼西亚
注册资本:101亿印尼盾
经营范围或主营业务:机械加工中心、数控机床及相关零件、附件的进出口贸易;国际市场合作开发;技术咨询服务;技术引进与交流;机床维修服务。
截至2022年末,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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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公司的参股子公司
2022年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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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公司名称:宁波海天智联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3月29日
法定代表人: 张斌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小港街道江南中路32号1幢5层-2
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或主营业务: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工业机器人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至2022年末,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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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2022年主要财务指标(合并报表、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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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的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履约能力,至今为止未发生其应付款项形成坏账的情况,根据经验和合理判断,未来形成坏帐的可能性很小。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所进行的关联交易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公正,交易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该等交易事项系公司开展正常经营管理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该等交易事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未发现通过此项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我们对该等关联交易无异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未导致公司主要业务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在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作了回避表决,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董事会对《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表决结果,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与该议案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此项议案的表决。
特此公告。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01882 证券简称:海天精工 公告编号:2023-003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3月17日,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童永红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7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全体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第82条、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的相关规定要求,公司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阅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后,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在年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参与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天精工:《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合并净利润为520,649,087.43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511,151,196.29元,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51,115,119.63元后,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60,036,076.66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65,566,592.81元。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公司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按公司总股本522,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6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187,920,000.00元人民币,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天精工:《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确定2023年度公司就买方信贷业务提供对外担保总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天精工:《2023年度就买方信贷业务提供对外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天精工:《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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