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3538 证券简称:美诺华 公告编号:2023-012
转债代码:113618 转债简称:美诺转债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曹倩持有公司股票349,254股,占披露减持计划时公司总股本的0.1640%;董事应高峰持有公司股票94,997股,占披露减持计划时公司总股本的0.0446%;董事姚芳持有公司股票61,470股,占披露减持计划时公司总股本的0.0289%;高级管理人员许健持有公司股票111,762股,占披露减持计划时公司总股本的0.0525%。上述拟减持主体所持股票来源均为历次股权激励授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所得。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公司于2022年8月27日披露了《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76。
在减持计划期间内,董事曹倩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于2022年11月9日减持公司股份43,000股,占减持时公司总股本的0.0202%;于2022年12月16日减持公司股份44,300股,占减持时公司总股本的0.0208%。高级管理人员许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于2022年11月11日减持公司股份13,500股,占减持时公司总股本的0.0063%。董事应高峰、董事姚芳未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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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上述减持主体当前持股股份来源均为历次股权激励授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所得。
2、表格中持股比例为披露减持计划时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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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表格中的减持比例为减持时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当前持股比例为截至2023年3月17日的比例。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03538 证券简称:美诺华 公告编号:2023-013
转债代码:113618 转债简称:美诺转债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
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美诺华药物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美诺华”)收到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234005800,发证时间为2022年11月18日,有效期为三年。
安徽美诺华本次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系在原证书有效期满后的重新认定,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规定,安徽美诺华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通过后三年内(即2022年、2023年、2024年)可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特此公告。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