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55、200055 证券简称:方大集团、方大B 公告编号:2023-16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下午2:45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本公司方大大厦一楼多功能会议厅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熊建明董事长
6、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总体情况:
■
2、内资股(A股)股东(代理人)出席情况:
■
3、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东(代理人)出席情况:
■
4、中小股东(代理人)出席的总体情况:
■
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四、提案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提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3,408,9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5%;反对1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19,895,969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0,386,4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98%;反对1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3,408,9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5%;反对1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19,895,969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0,386,4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98%;反对1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3,416,0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1%;反对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19,895,969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0,393,5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4%;反对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3,416,0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1%;反对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19,895,969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0,393,5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4%;反对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3,416,0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1%;反对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19,895,969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0,393,5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4%;反对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特别决议)。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3,408,9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5%;反对1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19,895,969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386,4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98%;反对1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3,408,9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5%;反对1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19,895,969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0,386,4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98%;反对1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本公司关于第十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以下事项逐项表决)。
8.01选举熊建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3,408,9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5%;反对1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19,895,969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0,386,4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98%;反对1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02选举林克槟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3,408,9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5%;反对1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19,895,969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0,386,4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98%;反对1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03选举黄亚英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3,408,9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5%;反对1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19,895,969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0,386,4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98%;反对1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04选举曹钟雄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3,408,9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5%;反对1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19,895,969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0,386,4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98%;反对1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05选举詹伟哉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3,408,9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5%;反对1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19,895,969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0,386,4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98%;反对1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了《本公司关于第十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以下事项逐项表决)。
9.01选举曹乃斯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3,408,9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5%;反对1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19,895,969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0,386,4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98%;反对1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02选举叶志青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3,408,9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5%;反对1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19,895,969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0,386,4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98%;反对1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审议通过了《本公司第十届董事(含独立董事)和监事年度津贴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3,408,9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5%;反对1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19,895,969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0,386,4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98%;反对1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以上第6项提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得与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独立董事熊建明先生、林克槟先生,独立董事黄亚英先生、曹钟雄先生、詹伟哉先生与2023年2月24日公司职工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熊希先生、熊建伟先生共同组成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曹乃斯女士、叶志青先生与2023年2月24日公司职工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范晓东先生共同组成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
五、本次股东大会还听取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万商天勤(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郭磊明、李珊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法律意见书。
2、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000055、200055 证券简称:方大集团、方大B 公告编号:2023-17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3月20日在本公司方大大厦20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于2023年3月14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到董事七人,实到董事七人,会议由出席会议的董事推举熊建明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熊建明先生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同第十届董事会,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1)经熊建明董事长提名,聘任熊希先生为本公司总裁、肖杨健先生为本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同第十届董事会。
(2)经熊希总裁提名,聘任林克槟先生、魏越兴先生、董格林先生为本公司副总裁,任期同第十届董事会。
以上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董事会秘书的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聘任郭凌晨女士为第十届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郭凌晨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任期同第十届董事会,简历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熊建明先生、熊希先生、曹钟雄先生和熊建伟先生为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长熊建明先生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主任,任期同第十届董事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詹伟哉先生、黄亚英先生和林克槟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詹伟哉先生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任期同第十届董事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黄亚英先生、熊希先生和曹钟雄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黄亚英先生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任期同第十届董事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关于第十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实行岗位薪金制与绩效奖金相结合,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和行业薪酬水平,第十届高级管理人员总裁级别年薪为200万元-500万元(含税),副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级别年薪为60万元-300万元(含税)。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十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关于本公司组织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如下:
(1)常设机构:总裁办公室、发展规划部、企业管理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审计监察部、技术创新部、信息管理部、法务部、证券部、行政部。
(2)非常设机构:安全委员会、技术创新委员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1日
附:第十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熊希:男,41岁,硕士研究生。现任公司董事长助理、方大智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数据库工程师、本公司技术信息部副部长、人力资源部副部长、总裁助理,深圳市方大建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建科”)副总经理、深圳市奇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与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林克槟:男,46岁,大学本科。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曾任公司财务总监。与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魏越兴:男,55岁,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副总裁、方大建科公司总经理,共青城时利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曾任职江西车辆开关厂主任工程师,方大建科公司设计师、设计院副院长、副总经理。与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4、董格林:男,45岁,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总裁助理,深圳市南山区第八届人大代表。曾任公司监事会召集人,方大建科公司设计师、设计院总工程师、方大建科北京分公司总经理、方大建科副总经理等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5、肖杨健:男,39岁,大学本科。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曾任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与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董事会秘书肖杨健联系方式:
电话:0755-26788571转6622 传真:0755-26788353
邮箱:zqb@fangda.com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龙珠四路2号方大城T1栋39层
第十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及联系方式:
郭凌晨:女,49岁,大专学历,会计师。2005年进入方大集团财务部工作,2011年10月取得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2年至今一直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郭凌晨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联系方式:
电话:0755-26788571转6622 传真:0755-26788353
邮箱:zqb@fangda.com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龙珠四路2号方大城T1栋39层
股票代码:000055、200055 股票简称:方大集团、方大B 公告编号:20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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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监事会于2023年3月14日以书面和传真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3月20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由出席会议监事推举曹乃斯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实到监事三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选举曹乃斯女士为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召集人,任期同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