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3499 证券简称:翔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9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控股股东、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及部分董事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董建军持有公司股份68,681,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1437%;控股股东董建军的一致行动人上海牧鑫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牧鑫青铜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持有公司股份17,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8.7495%;董事曹峻女士持有公司股份68,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341%;董事宋莉娜女士持有公司股份68,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341%。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控股股东董建军因个人资金需求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7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4513%。
控股股东董建军的一致行动人上海牧鑫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牧鑫青铜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因资金需求,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000,000股,即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9885%。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000,000股,即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9943%。
董事曹峻女士和宋莉娜女士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分别减持各自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7,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24.781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均为0.0085%,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根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的有关规定,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导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所持本公司股份增加的,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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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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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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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关于减持的承诺: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董建军先生相关承诺具体如下: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所持股票上市之日起严格履行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在股份锁定期满并不违背承诺的条件下,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自身财务规划的需要,进行合理减持。每次减持时,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公告本次减持的数量、减持价格区间、减持时间区间等。
作为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曹峻和宋莉娜承诺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的股份总数的25%,不再担任上述职务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董事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监管部门政策变化、个人资金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或仅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尚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