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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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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03-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872 公司简称:中炬高新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董事黄炜先生因事请假,委托董事周艳梅女士出席本次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中炬高新成立于1993年1月,1995年1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是全国国家级开发区的首家上市公司,一直致力于从事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国家级开发区建设管理。经过二十多年的转型发展,目前公司所从事的业务包括调味食品、园区运营及城市开发等。其中,美味鲜公司2022年度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整体收入比重的92.76%,其他行业占比7.24%。

1、调味食品

子公司美味鲜主要从事10多个品类调味品的生产和销售,业务规模连续多年位列行业前茅。美味鲜公司拥有中山及阳西两大生产基地。2022年整体生产量约69.85万吨,销售69.56万吨;其中酱油的销售额占业务总收入的61.89%,鸡精鸡粉占比12.19%,食用油占比10.21%,其他调味品占比15.71%;近年,蚝油、料酒、米醋、酱类等系列新产品发展势头迅猛,多品类发展格局正逐步形成。

2、国家级开发区建设管理及城市综合开发

作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承载着“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天然使命。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过近30年的持续开发,已形成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包装印刷及装备制造等行业完善的产业链。根据《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中山将定位为湾区高端制造基地,公司管理的产业开发园区将找准定位,以高端制造为抓手,通过建设孵化集聚区,大力扶持企业创新发展,可望迎来发展的新征程。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3.41亿元,比2021年增长4.41%;净利润-5.55亿元,同比下降170.72%;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5.92亿元,同比下降179.82%;归属母公司扣非后净利润为5.56亿元,同比下降22.5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7.41%,同比下降34.93个百分点。每股收益-0.7682元,比上年减少1.7113元;资产负债率为44.33%,比年初上升16.16个百分点。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78亿元,同比下降44.11%。

业务收入方面:调味品业务实现收入49.55亿元,同比增长7.30%;房地产业务收入2.50亿元,同比下降31.75%。

利润方面:受到工业联合诉讼一审判决的影响,公司于2022年度报告中计提预计负债11.78亿元(在损益表中列示为营业外支出增加),是造成年度业绩亏损、净资产收益率下降及资产负债率攀升的主要原因;另外,受成本上涨等因素影响,产品毛利率有所下降,剔除未决诉讼计提预计负债影响,公司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86亿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872 证券简称:中炬高新 公告编号:2023-015号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炬高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3月10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20日上午以现场与网络参会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址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8人,董事黄炜先生因事请假,委托董事周艳梅女士出席并表决;本次会议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全体监事、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何华女士主持,经到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全票赞成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发布的《中炬高新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2023-017号)。

四、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

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发布的《中炬高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3-018号)。

五、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公司2022年年度社会责任暨可持续发展报告;

七、公司2023年度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发布的《中炬高新关于2022年委托理财完成情况暨2023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公告》(2023-019号)。

八、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发布的《中炬高新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暨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2023-020号)。

九、《中炬高新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修订案);

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发布的《中炬高新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021号)

十一、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定于2023年4月11日召开中炬高新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发布的《中炬高新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22号)。

十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十三、独立董事2022年年度述职报告;

十四、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2022年度报告摘要同步披露于2023年3月2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本次董事会第五、六、九、十二、十三、十四共六项决议的具体内容,详见 2023年3月2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布的相关文件。

本次董事会第一、三、四、十四共四项决议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0872 证券简称:中炬高新 公告编号:2023-016号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3月11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20日上午以现场与网络会议相结合方式召开。监事会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本次会议有效票数为3票。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逐项表决,以全票赞成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监事会认为:

1、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公司2022年年度社会责任暨可持续发展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社会责任暨可持续发展报告客观实际地反映了公司的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

六、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依法运作,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建立和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管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勤勉尽责,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上述议案第一、第二、第三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0872 证券简称:中炬高新 公告编号:2023-018号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2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67名、注册会计师2,392名、从业人员总数10,62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74名。

立信2021年业务收入45.2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2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65亿元。

2021年度立信为58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7.19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8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勇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 聂师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高飞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张勇于2020年3月24日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1 次、2021 年 12 月 13 日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1 次,具体情况如下:

除上述情况外,项目合伙人张勇、签字注册会计师聂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高飞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本期年报审计费用为137.8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100.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37.10万元),较上期审计费用未发生变化。

四、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参与年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执业证书,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立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的资质,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满足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继续聘请立信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立信所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3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公司聘用立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聘用立信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赞成,全票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公司拟聘任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拟定年度报告的审计费用上限为140万元人民币,在此额度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转授权经营班子与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费用进行磋商确认。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3、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照。

特此公告。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0872 证券简称:中炬高新 公告编号:2023-019号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委托理财完成情况暨

2023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投资计划金额:投资余额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

●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债券、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券商资管计划、券商收益凭证等。

● 公司2022年度未有开展委托理财的情况。

一、公司2022年委托理财开展情况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全部赞成,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合并委托理财资金余额不超过11亿元人民币,单笔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1亿元,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进行滚动使用。

公司2022年没有开展委托理财的业务。

二、委托理财投资计划概述

(一)委托理财投资的基本情况

1、委托理财投资的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投资业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

2、委托理财投资的额度

公司2023年度计划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合并委托理财资金余额不超过9亿元人民币,单笔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1亿元,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进行滚动使用。

3、授权期限

2023年度,即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开展委托理财的具体操作事项

1、委托理财主体:本公司及并表子公司。

2、委托理财受托主体:银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本委托理财的交易对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本委托理财不得构成关联交易。

3、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以低风险类短期理财产品为主,投资方向主要是信用级别较高、风险低、流动性较好的金融工具,以及有预期收益的资产管理计划、信托产品和理财产品。

4、委托理财期限:单一理财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5、本委托理财投资计划,在审核通过后,将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具体开展。

三、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全部赞成,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9亿元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投资业务,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进行滚动使用。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3年开展的委托理财投资计划,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风险控制

公司2023年委托理财投资交易的产品标的为低风险、流动性好的产品,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的期限较短。在投资理财产品期间,公司密切与金融机构保持联系,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情况,加强风险控制与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出具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同意公司2023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

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23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0872 证券简称:中炬高新 公告编号:2023-020号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

暨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公司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事项是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不会影响公司的经营独立性。

一、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

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可以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2,600万元,2022年相关关联交易发生额为332.53万元,发生金额在董事会核定范围之内。相关交易详情如下: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万元

(3)关联租赁情况

单位:万元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公司对2023年度与实际控制人以及由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了预测,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约8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根据本次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中山火炬华盈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782018036B

注册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火炬路1号火炬大厦九楼C区

法定代表人: 余健华

注册资本:48,357.3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5-10-28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152806670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宝安北路2088号深业物流大厦10楼

法定代表人:姚振华

注册资本:30003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0年3月23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文化旅游产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建筑、装饰材料的购销及其它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建筑设备的购销与租赁;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不含人才中介、证券、保险、基金、金融业务及其它限制项目);供应链管理。

(3)广西自贸区宝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001MA5PQ2DGXB

注册地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钦州综合保税区八大街1号企业职工配套生活区七号楼三楼

法定代表人: 刘戈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年07月28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报关业务;供应链管理服务;汽车新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食用农产品零售;礼品花卉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非食用植物油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服装服饰零售;化妆品零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家具销售;家具零配件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结构销售;金属工具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包装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食用农产品批发;汽车旧车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保险兼业代理业务;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生鲜乳道路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4)新疆前海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DKXB583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宝安北路与梨园路交汇外东南侧深业物流中心(南区)E栋1503B、1504、1505

负责人:柳新宽

成立日期:2016年09月13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许可经营项目是:机动车保险,包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机动车商业保险;企业/家庭财产保险及工程保险(特殊风险除外);责任保险;船舶/货运保险;短期健康/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5)阳江市中阳联合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DKXB583

注册地址:阳西县中山火炬(阳西)产业转移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刘戈锐

注册资本:173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5年03月21日

经营范围: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资及建设;物业经营及管理;二次供水服务;实业投资;设备租赁;技术咨询;信息咨询;销售工业生产资料(不含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百货;自营商品及技术进出口;来料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宝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8K2HX5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宝安北路2011号桃园商业大厦6层C610室

法定代表人:赵东洋

注册资本:92,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08月01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汽车销售;汽车零售配件批发与零售;二手车的销售;汽车精品的销售;接受合法委托代理客户向政府部门办理车辆过户、年审等车管业务;汽车相关技术咨询服务;汽车租赁;进口整车批发与零售。,许可经营项目是:汽车维修、保险兼代理业务。

(7)中山火炬人和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MABRRW8234

注册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同乐西路1号香晖园香滨阁二层之二

法定代表人:陈健波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2年06月24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房地产经纪;市场营销策划;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服务评估。(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东莞宝能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厚街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55K8JY0T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莞太路厚街段638号

法定代表人:周晓平

注册资本:-

成立日期:2020年11月18日

经营范围:销售:汽车、汽车零配件、二手车、电子产品、黄金饰品、珠宝饰品;零售:卷烟、雪茄烟;一类汽车维修,保险兼业代理,代办机动车业务,汽车相关技术咨询服务,汽车租赁,货物或技术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2023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内容主要包括出售商品(调味品销售)、购买保险、接受劳务与物业出租等。

日常关联交易合同的定价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根据业务实际情况与关联人签署具体的商品销售合同。

五、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系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求,不会影响公司的经营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而对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形成依赖。

六、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本着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情形,且该关联交易金额较小,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对经营成果影响较小。

我们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

2023年3月2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在对该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何华女士、黄炜先生、周艳梅女士、曹建军先生、余健华先生、万鹤群女士回避表决,由其他3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投票结果是3票全部赞成。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交易定价公允,且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较小,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也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对公司经营业绩不会产生较大影响。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相关决策符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的情形,未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的金额在董事会审议的权限范围之内,上述议案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特此公告。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0872 证券简称:中炬高新 公告编号:2023-021号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公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2023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董事会以9票全部赞成、监事会以3票全部赞成,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公布了财会〔2021〕35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的通知,并于2021年12月31日正式发布解释第15号具体实施文件,本解释对“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以及“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等会计处理问题进行规范说明。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财会〔2022〕31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的通知,并于2022年12月13日正式发布解释第16号具体实施文件,本解释对“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以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根据解释第15号、解释第16号要求,公司拟对原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时间执行。

(二)审议程序

2023年3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全票赞成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解释第15号

1、关于执行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在首次执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企业应当从可追溯调整的最早期间期初开始应用本解释的规定,并在附注中披露无法追溯调整的具体原因。

2、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

企业的财务报表未按照规定列报的,应当按照本解释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3、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企业应当对在首次执行本解释时尚未履行完所有义务的合同执行本解释,累积影响数应当调整首次执行本解释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应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

解释第15号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二)解释第16号

1、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在首次执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8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2、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确认应付股利发生在2022年1月 1日至执行日之间的,涉及所得税影响且未按照规定进行处理的,企业应当进行调整。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确认应付股利发生在2022年1月1日之前且相关金融工具在2022年1月1日尚未终止确认的,涉及所得税影响且未按照规定进行处理的,企业应当进行追溯调整。

3、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2022年1月1日至首次执行日新增符合规定的交易,企业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调整。对于2022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交易,未按照规定进行处理的,企业应当进行调整,将累积影响数调整 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解释第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进一步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现提请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0872 证券简称:中炬高新 公告编号:2023-022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4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4月11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厨邦路1号公司综合楼904会议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4月11日

至2023年4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3年3月2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股东大会资料将在会议召开前5天公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2023年4月4日至2023年4月10日请符合条件的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和法人单位证明(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是否履行登记手续不影响股东出席会议。

2、登记地点:广东省中山火炬开发区厨邦路1号广东美味鲜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综合楼704;

3、联系电话:0760-88297233、88297280

4、传真:0760-85596877

5、股东可书面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附后(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760-88297233

传真:0760-85596877

地址:广东省中山火炬开发区厨邦路 1 号广东美味鲜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综合

楼 704

邮编:528437

邮箱:zqb@jonjee.com

2、会议费用: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凡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03-21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中炬高新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4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72 证券简称:中炬高新 公告编号:2023-023号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四号一一食品制造》第十四条相关规定,现将广东美味鲜调味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味鲜”)2022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美味鲜主要经营数据:

特此公告。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0872 证券简称:中炬高新 公告编号:2023-017号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定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股票股利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本公司2022年度母公司亏损1,153,992,339.58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677,477,517.23元,减去本年度分配的现金231,296,385.00元,本年度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707,811,207.35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相关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当至少同时满足条件“公司该年度实现盈利,且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税后利润)、累计可分配利润均为正值。

因2022年度公司未实现盈利,且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公司未具备实施分红的条件,因此,本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

公司2022年度归属母公司净利润-5.92亿元,同比减少13.34亿元,减幅179.78%,未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中炬高新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赞成,全票审议通过了《中炬高新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 2022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是基于公司稳定经营和财务报表现状考虑,为了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公司章程》、《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中炬高新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3票赞成,全票审议通过了《中炬高新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