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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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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3-03-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83证券简称:海油工程 公告编号:临2023-005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1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

●2023年3月17日,本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10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180号)核准,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采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531,914,8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5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499,999,384.00元,扣除承销费27,123,995.07元后的募集资金3,472,875,388.93元已于2013年9月27日存入本公司在交通银行北京德胜门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1,772,875,388.93元,存入本公司在中国银行天津滨海分行海洋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1,700,000,000.00元。另外,本公司累计发生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需支付的律师及会计师服务费及登记费用等1,379,191.48元。上述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用以及本公司累计发生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71,496,197.45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XYZH/2013A7012号《验资报告》,详见公司于2013年10月11日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募投项目及投资主体

根据本公司2012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及2013年3月11日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上述项目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洋石油工程(珠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子公司”或“珠海公司”)实施。

2015年8月,珠海公司以珠海深水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为依托与福陆有限公司签订中外合资经营合同,拟共同出资9.996亿美元成立中海福陆重工有限公司。其中珠海公司以珠海深水基地土地使用权、实物资产及部分现金出资5.098亿美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51%。设立合资公司相关事项已经2015年8月19日召开的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全体董事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5年8月21日披露的《关于成立合资公司的公告》(临2015-020)。

相应地,珠海深水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项目的实施由珠海公司独立实施,变更为合资经营方式,由珠海公司与美国福陆(Fluor)公司旗下福陆有限公司(Fluor Limited)成立合资公司共同实施该项目,该事项已经2015年8月19日召开的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全体董事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5年8月21日披露的《关于将募投项目变更为合资经营方式的公告》(临2015-021)。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该等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与变更前没有发生实质性变化,而是通过合资经营的方式引入福陆(Fluor)公司,有利于该项目的建设以及建成后更好的发挥作用、实现效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

截至2023年3月16日,募集资金余额5.64亿元。其中:存放在珠海公司4.10亿元,存放在中海福陆公司1.54亿元。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3月18日,本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1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2022-006)。

根据上述董事会决议,决议有效期内公司累计使用4.1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了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3月16日,公司已全部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截至2023年3月16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余额5.64亿元。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2023年度计划使用不超过4.1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此次借用资金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2023年3月17日,本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1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相关文件,本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监事会审核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认为:为使资金使用效率最大化,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全资子公司一一海洋石油工程(珠海)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10亿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出具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核查结论为: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4.1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4.1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的要求。

综上所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公告附件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海油工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

八、备查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监事会决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583证券简称:海油工程 公告编号:临2023-004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1.14亿元。

● 本次计提减值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2022年,公司计提减值损失共计1.14亿元,其中资产减值损失0.74亿元,信用减值损失0.40亿元。

本次减值准备明细如下:

(一)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主要为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及合同资产减值,原材料存货跌价准备主要为公司对船舶备品备件及完工项目余料按保存状态、后续使用方向、技术先进性等因素进行评估,本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7,221万元。年初合同资产减值准备余额为321万元,本年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186万元。

(二)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同时结合个别认定法,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本次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3,987万元,主要为尼日利亚丹格特项目和浙江马目鱼山项目等逾期应收账款计提的减值损失。

二、减值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使得公司2022年利润总额相应减少11,39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11,394万元。

三、相关审批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关于计提减值合理性的说明

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计提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使公司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四)本次计提减值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583证券简称:海油工程 公告编号:临2023-008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本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2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67名、注册会计师2,392名、从业人员总数10,62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74名。

立信2022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45.2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2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65亿元。

2022年度立信为64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7.19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8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首一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修军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帆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三、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在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能依照国家的政策、法规,认真尽责地按期保质完成审计工作,保持了应有的独立性,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了独立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审计工作,建议续聘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授权公司经营层与立信商定2023年度整体审计费用,整体审计费用控制在250万元以内。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本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作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在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能够认真履行职责,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了独立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审计工作,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真实、公允地为本公司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公司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公司于 2023年 3 月1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表决情况:同意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583证券简称:海油工程 公告编号:临2023-007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海油”)的附属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每日最高综合授信余额达到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本次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订立《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并接受财务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相关关联交易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释义

除非本公告另有说明,以下词语应具有如下含义:

二、关联交易概述

为利用财务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平台,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与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财务公司拟签署的框架协议,该框架协议自双方签署后并经海油工程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5年末。

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鉴于财务公司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中国海油的附属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为一家于2002年6月获人行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须受银保监会监管。财务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710929818Y,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亿元人民币,住所位于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小街6号海油大厦,法定代表人为张芙雅,主营业务为: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从事套期保值类衍生产品交易;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财务公司根据其经营范围有权为本集团提供框架协议所载全部服务。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的经审计资产总额人民币2,536.86亿元,所有者权益人民币134.40亿元,2022年度净利润人民币13.40亿元。

由于财务公司为中国海油的附属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6.3.3.条之规定,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财务公司获标准普尔A+/稳定及穆迪A1/稳定评级。财务公司长期为本集团提供金融服务,已与本集团形成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财务公司依法有效存续,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向本集团提供金融服务的业务资质及履约能力。

四、拟签署的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一)框架协议主体:本公司、财务公司

(二)框架协议有效期:框架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海油工程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5年末

(三)服务内容:结算服务;存款服务;综合授信服务(含贷款服务、保函等);贴现服务;委托贷款等

(四)交易额度

1、就存款服务,本集团在财务公司开立的结算账户于每日可保留的合计最大存款及存款利息收入限额(不包括根据委托贷款服务为进行委托贷款而存放的资金)为人民币10.00亿元(小写),本公司可对上述账户限额进行调整,但应提前3日书面通知。

2、就综合授信服务(包括贷款、保函等需要占用授信额度的金融服务),本集团与财务公司签署的每日最高综合授信额度限额合计为人民币65.00亿元(小写),本公司可对上述限额进行调整,但应提前3日书面通知乙方。

(五)定价政策

1.存款服务的定价政策

财务公司就存款服务所支付的利率在符合中国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参照商业银行相同性质及期限的存款利率,并经双方协商同意,按照人行不时统一颁布的有关存款利率标准上浮0-40%不等的比例执行。

2.贷款服务的定价政策

财务公司为本集团提供贷款服务时,贷款利率按照人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执行,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贷款利率可下浮一定的百分比。

3.其他金融服务费用定价政策

财务公司为本集团办理结算业务时不收取任何服务费;

就财务公司为本集团提供商业汇票的贴现服务,贴现利率在综合考虑市场价格等因素后,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与本集团协商以优惠利率确定;

就财务公司为本集团提供委托贷款服务,每年收取按照贷款本金余额计算的服务费,服务费与有关的贷款利息合计不超过本集团向商业银行以同样年期贷款的利息金额,其中本集团仅向财务公司支付服务费;

就财务公司为本集团提供的保函等其他占用授信额度的服务,在综合考虑市场价格等因素后,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与本集团协商以优惠利率确定。

根据框架协议,本集团有权结合自身利益自行决定是否从财务公司获得上述服务。

(六)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需经协议双方签字盖章且经海油工程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

五、风险评估及风险防范情况

为合理评估本次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事项所涉风险,本公司通过查验财务公司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等资料,并审阅财务公司2022年经审计财务报表,对其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形成《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同时,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财务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资金风险,保障资金安全,公司制定了《公司关于与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六、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是经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本集团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各项指标均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财务公司为公司办理结算服务、存款服务、综合授信服务(含贷款服务)、贴现服务、委托贷款及其他金融服务时,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资金的运作和调拨;公司可充分利用财务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平台,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保障经营资金需求,增强资金配置能力,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

七、历史实际发生金额

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的期间内,本集团于财务公司存放的存款及利息的每日最高余额(不包括根据委托贷款服务为进行委托贷款而存放的资金)及使用财务公司授信额度获得金融服务的历史交易金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八、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3月17日,本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邱健勇回避表决。

2023年3月17日,本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二)本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在本次董事会审议本项交易相关议案时,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与财务公司订立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条款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与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并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业务服务属于正常的商业业务,公司与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公平、合理。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该风险评估报告客观、公正。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3、经核查,公司制定的《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有利于保障公司资金安全,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与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综上,同意公司与财务公司拟签署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由财务公司依据协议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同意公司出具的《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公司关于与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书面意见如下:

公司与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经济行为,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通过查验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财务报告等相关资料,并经实地调查与核实,对其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公司作出的《关于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评估报告》客观、公正。公司制定的《关于与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在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存在的各项资金风险,保障资金安全,维护股东利益,具备可行性。同意上述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特此公告。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583证券简称:海油工程 公告编号:临2023-003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0日以电子邮件送出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2023年3月17日,公司在北京市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于毅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现场实到董事5人,董事王章领先生委托独立董事邢文祥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董事邱健勇先生委托独立董事辛伟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总裁工作报告》。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151,873.33万元,截至2022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89,665.19万元,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424,538.80万元。

公司拟以2022年末总股本4,421,354,8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分配股票股利和利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分配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42,135,480元,未分配的利润余额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七)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全文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全文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九)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1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独立董事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中金公司作为公司保荐机构就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详细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十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订〈海油工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海油工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全文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3-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在审议该项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彭雷先生、邱健勇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的详细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2023-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十三)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与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在审议该项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邱健勇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的详细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与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十四)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全文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在审议该项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邱健勇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细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十五)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与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全文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在审议该项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邱健勇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细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十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会计报表审计以及财务报告为主的内控审计服务和其他相关审计服务,聘期一年。授权公司经营层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商定2023年度整体审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为续聘2023年度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的详细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十七)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工资总额使用情况的议案》。

(十八)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海油工程合规管理工作报告(2022年度)》。

(十九)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十)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董事会通过的上述第一、四、六、七、十一、十二、十三、十六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另行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 60058证券简称: 海油工程 公告编号: 临2023-009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0日以电子邮件送出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2023年3月17日,公司在北京市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人,现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彭文先生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并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计提减值准备事宜进行了审慎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使公司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事项须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提出审阅意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阅,监事会认为: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公司制订了各项内控制度,形成了比较系统的公司治理框架,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机构及人员配备到位,开展了相应的内部审计工作,能保证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具有相应的独立性,对公司内部重点控制活动的监督是有效的。

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和有效性。目前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并有效执行。

经审阅,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下转15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