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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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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3-03-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关于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使资金使用效率最大化,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10亿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的议案》。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进行了审慎审核,认为:

1.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583证券简称:海油工程 公告编号:临2023-006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2025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于2023-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需提交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有利于双方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23 年3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五名董事审议通过该议案,关联董事邱健勇、彭雷回避表决。

2、2023-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控股股东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海油集团”)及其附属公司(不含本公司及本公司附属公司,下同)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不超过人民币392亿元、400亿元、436亿元,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中国海油集团、中国海洋石油南海西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海西部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渤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公司”)、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应回避表决。

3、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3-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相关关联交易为公司提供了长期稳定的市场,是实现公司发展不可或缺的部分。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市场价格原则以及平等协商的契约自由原则。公司对2023-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是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制定,关联交易定价参考市场价格确定,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上市公司业务的独立性。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关于2023-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同时要求公司加强关联交易的管理,确保依法合规实施,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书面意见,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交易属于公司正常业务范围,符合公司的实际需求,存在必要性和合理性,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化定价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3-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0-2022年度,中国海油集团及其附属公司与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历史交易金额如下:

单位:亿元

注:

1.公司此前未对2020-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

2.上述明细数相加之和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3.关联存款按每日存款最高余额(含利息)统计。

4.2020-2022年关联方资金拆入,含拆入资金支付的利息。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23-2025年度,中国海油集团及其附属公司与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交易金额如下:

单位:亿元

注:1.上述明细数相加系四舍五入所致。

2.关联存款按每日存款最高余额(含利息)统计。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中国海油集团

中国海油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目前直接持有公司48.36%的股份,通过全资子公司南海西部公司、渤海公司及财务公司分别持有公司6.65%、0.28%、0.04%的股份。中国海油及其前述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55.33%股份。

中国海油集团是1982年2月15日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特大型国有企业,是中国最大的海上油气生产运营商。公司主要业务板块包括油气勘探开发、专业技术服务、炼化与销售、天然气及发电、金融服务等,并积极发展海上风电等新能源业务。

中国海油集团的注册资本为11,380,000.00万元,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25号,法定代表人为汪东进,经营范围为:组织石油、天然气、煤层气、页岩油、页岩气勘探、开发、生产及销售,石油炼制,石油化工和天然气的加工利用及产品的销售和仓储,液化天然气项目开发、利用,石油、天然气管道管网输送,化肥、化工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及相关业务,为石油、天然气及其他地矿产品的勘探、开采提供服务,工程总承包,与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开发和生产相关的科技研究、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原油、成品油进口,补偿贸易、转口贸易;汽油、煤油、柴油的批发(限销售分公司经营,有效期至2022年02月20日);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风能、生物质能、水合物、煤化工和太阳能等新能源生产、销售及相关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021年,中国海油集团实现营业总收入人民币8,187亿元,利润总额人民币1,201亿元,净利润人民币876亿元,总资产人民币13,300亿元,净资产人民币8,545亿元,总负债为4,755亿,资产负债率为36%。

(二)其他主要关联交易对方

1、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同受中国海油集团控制,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董事长:汪东进

总股本:4,756,676.3984万股

住所:香港花园道1号中银大厦65层

经营范围:从事原油、天然气及其他石油产品的勘探、开发、生产与销售活 动。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为沪港两地上市公司(上交所股票代码:600938,联交所股票代码:0088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公司2022年财务数据尚未披露。根据该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截至2022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约934,962百万元,净资产约567,671百万元;2022年1-9月该公司营业收入约311,145百万元、净利润约108,768百万元。

2、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同受中国海油集团控制,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董事长:朱磊

注册资本:1,016,510.4199万元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小街6号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投资及投资管理;石油、化工、电力设备设施和船舶的维修、保养;油田管道维修、涂敷;油田生产配套服务;油田工程建设;人员培训;劳务服务;仓储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服务;油田作业监督、监理服务;承包境外港口与海岸、海洋石油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国际货运代理;下列项目仅限分公司经营:物业管理;出租办公用房;再生资源回收、批发;船舶油舱清洗及配套维修服务;环境治理;垃圾箱、污油水罐租赁;起重机械、压力管道的安装、检测、维修;海洋工程测量、环境调查及环境影响评价咨询;工程防腐技术服务;弱电工程设计及施工;数据处理;压力容器制造;油田管道加工;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下列项目仅限分公司经营:制造、销售石油化工产品、油田化工产品(剧毒品、易制毒品除外)、危险化学品(具体项目以许可文件为准);餐饮服务;普通货运;经营电信业务。(“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96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公司2022年财务数据尚未披露。截至2022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约367.26亿元,净资产约217.95万元;2022年1-9月该公司营业收入约313.61亿元,净利润约18.41亿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中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关联关系:同受中国海油集团控制,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董事长:朱玉明

注册资本:587,000万元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25号

经营范围:宾馆(限中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燕郊基地分公司经营,有效期至2025年05月03日);餐饮服务;普通货运;销售化工产品;集中养老服务;物业管理;会议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劳务服务;房屋租赁与维修;有线通讯设备安装、施工;系统调试、维护、检修;计算机网络设计、安装、维护;信息系统设计、开发与维护;科技档案管理;弱电工程设计、施工及安装;石油勘探设备及配件加工;中央空凋管道系统清洗;排污系统清洗;餐厅烟道清洗;汽车租赁;信息咨询服务;船只的专业清洗消毒检测服务;销售建筑材料、仪器仪表、汽车零配件、家用电器、日用品、机械设备、电气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房地产信息咨询;专业设计服务;酒店管理;体育运动项目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除外);工程管理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餐饮服务、销售化工产品、集中养老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约918,748.94万元,净资产约664,473.48万元;2022年营业收入约247,081.46万元,净利润约24,365.00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关联关系:同受中国海油集团控制,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董事长:张芙雅

注册资本:400,000万元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小街6号海油大厦

经营范围: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从事套期保值类衍生产品交易;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约25,368,617.24万元,净资产约1,343,997.67万元;2022年营业收入约187,303.91万元,净利润约134,031.36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审计。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主要关联方为中国海油集团内单位,履约能力良好。相关关联交易为公司提供了长期稳定的市场,是实现公司发展不可或缺的部分。在可预见的将来,随着中国海洋石油工业的快速发展,公司与关联公司间的关联交易仍将持续。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是亚洲地区最大的海洋石油工程EPCI总承包公司之一,主要业务包括为中国海域石油开采提供专业技术服务等。公司与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等关联 方之间存在较多提供海洋工程服务的关联交易,如:公司向关联公司提供EPCI 总承包专业服务,关联公司向公司提供工程分包、运输、船舶、燃油及水电等服务。这些关联交易为本公司提供了长期稳定的市场,是实现本公司发展不可或缺的部分。

就销售/购买商品、提供/接受劳务等关联交易而言,在定价原则方面,公司关联交易与非关联交易没有实质性差异,适用统一的定价原则,确保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公正、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就金融服务类关联交易而言,存款服务: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的利率,在符合中国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参照商业银行相同性质及期限的存款利率,并经双方协商同意,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不时统一颁布的有关存款利率标准上浮0-40%不等的比例执行。贷款服务: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贷款服务的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执行,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贷款利率可下浮一定的百分比。其他金融服务: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手续费,具体为:(1)结算业务不收取任何服务费;(2)商业汇票的贴现服务,贴现利率在综合考虑市场价格等因素后,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协商以优惠利率确定;(3)委托贷款服务,每年收取按照贷款本金余额计算的服务费,服务费与有关的贷款利息合计不超过公司及子公司向商业银行以同样年期贷款的利息金额,其中公司及子公司仅向财务公司支付服务费;(4)保函等其他占用授信额度的服务,在综合考虑市场价格等因素后,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协商以优惠利率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包括其前身公司)自1982年起一直向中国海油集团提供油田工程服务。此外,中国海油集团亦自1982年起一直向本公司提供装备租赁、动能、原料及其它辅助服务。中国海油集团是本公司的单一最大客户,本公司的业务、经营业绩及财务表现在较大程度上依赖于与中国海油集团关联交易的实施。

鉴于中国海油集团为中国最大的海上石油生产商,在中国海洋石油的生产方面处于市场主导地位,这是本公司的主要市场。通过关联交易的执行,本公司将确保稳定的收入,并获得装备租赁、动能、原料及其它辅助服务的稳定供应来源,有助于公司的业务运作及增长。

因此,公司认为与中国海油集团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授权事项

为提高管理效率,提请批准前述额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并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执行2023-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审核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十七日

(上接15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