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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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03-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46 证券简称:金证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8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3月2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五道金证科技大楼9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徐岷波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1人,公司董事长李结义,董事杜宣、赵剑、张大伟,独立董事杨正洪、李军、王文若因公务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公司监事刘雄任因公务未出席本次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殷明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的议案1经参加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东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审议的议案2经参加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连真、陈珍琴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信达律师在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集人资格、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00446 证券简称:金证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9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窗口期减持公司股票及致歉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收到公司董事赵剑先生出具的《关于窗口期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声明》,赵剑先生因家属误操作其股票账户,在窗口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票,该减持行为违反了窗口期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窗口期减持公司股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2月4日披露了《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公司董事赵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玄元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玄元科新11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现合计持有金证股份83,181,03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8.84%),由于个人资金需要,赵剑先生计划于2023年2月27日至2023年8月26日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减持总数不超过18,483,800股,占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97%。

2023年3月17日,赵剑先生家属因资金需要,操作赵剑先生本人股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1,020,4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1%,平均成交价格13.06元/股,成交金额为13,326,483.00元。因公司预约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的时间为2023年4月13日,本次减持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第十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份:(一)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的规定,构成窗口期减持。

赵剑先生表示:本人股票账户日常由家属代为管理,本次窗口期时间本人已知悉但没有及时提醒家属。家属由于急需资金,未与本人确认直接完成减持操作,本人知道后已要求停止后续交易。本次减持行为是由于家属不了解窗口期时间误操作所致,同时本次误操作减持的数量,占本人持股总数和本次减持计划总数的比例均较小,不存在个人主观恶意套利行为,也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形。

二、本次窗口期减持公司股票的致歉与处理情况

1、赵剑先生对此次窗口期减持行为进行了深刻反思,并愿意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减少影响。首先,本次减持均价与窗口期前一日(按3月10日计算)收盘价的差额所得336,732.00元,赵剑先生承诺向公司上缴此部分收益。其次,本次减持计划剩余可减持股数为17,463,400股,赵剑先生承诺大幅降低减持规模,继续减持的股数上限不超过3,000,000股并将尽快结束减持计划,减持所得资金主要用于未来回购本次窗口期减持的股票。最后,赵剑先生承诺在本次减持计划结束且在法定短线交易期限过后,尽快启动回购计划,并在6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回购本次窗口期减持的1,020,400股。

2、赵剑先生就此次行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赵剑先生及家属将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并严格遵守,并加强对证券账户的管理,防止再次发生此类事件。

3、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组织全部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再次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行为,加强账户管理,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