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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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弘利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关于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4月7日
第一个开放期开放申购及赎回业务的公告

2023-03-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3月2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开放期及申购、赎回确认原则

本基金每39个月开放一次,第一个开放期的首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39个月以后的月度对日,第二个及以后的开放期为上一个开放期结束次日的39个月以后的月度对日。如果该对应日期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若该月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月度对日为该对应月最后一日的下一个工作日。每个开放期为10(含)至20(含)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公告为准。本基金在开放期内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本基金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第一个开放期的首日(不含该日)之间的期间,之后的封闭期为每相邻两个开放期之间的期间。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亦不上市交易。

2019年12月24日至2023年3月23日为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4月7日为本基金第一个开放期,共10个工作日。

如封闭期结束后或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或依据基金合同需暂停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顺延,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3.本次开放期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次开放期的时间为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4月7日,共10个工作日。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及赎回时除外。具体业务办理规则及程序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4.申购业务

1、申购金额限制

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具体以基金管理人及各销售机构公告为准)。

2、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具体适用以下前端收费费率标准:

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对基金申购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费率优惠的相关规则和流程详见基金管理人或其他基金销售机构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或通知。

5.赎回业务

1、赎回份额限制

本基金不设最低赎回份额(其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但某笔赎回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全部赎回。

2、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随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6.基金销售机构

1、直销中心

本公司深圳总部。

注:直销中心包括本公司直销柜台及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直销前置式自助前台(具体以本公司官网列示为准)。

2、场外非直销机构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本基金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本基金的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本基金的销售机构查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igwfmc.com)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自行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等等。

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基金可通过多样化投资来分散这种非系统风险,但不能完全规避。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景顺长城弘利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规模控制的公告

根据《景顺长城弘利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关于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4月7日第一个开放期开放申购及赎回业务的公告》的规定,景顺长城弘利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将于 2023年 3月 24日起至2023年4月7日开放日常申购及赎回业务。为更好的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自即日起本基金将对基金规模进行控制,具体方案如下:

本基金将设置可申购份额上限,并采用“按比例确认”的原则对本基金的总规模进行控制。具体方案如下:

1、本基金总份额上限为7,952,686,944.90份。基金在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过程中,当日有效申请全部确认后基金总份额接近或达到7,952,686,944.90份的,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届时基金实际情况,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暂停本基金申购业务并公告,具体安排以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为准。

2、若 T 日的有效申请全部确认后,基金的总规模不超过7,952,686,944.90份,则对所有的有效申请全部予以确认。

若 T 日的申请全部确认后,基金的总规模超过7,952,686,944.90份,将对 T 日有效申购申请采用“申购申请比例确认”的原则给予部分确认,未确认部分的申购款项将依法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利息等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请投资者留意资金到账情况。

3、申购申请确认比例的计算方法如下:

T日申购申请确认比例= Max(0,7,952,686,944.90份-T日基金份额总和+T日基金份额有效赎回申请的确认份额(如有))/∑(T日基金份额的有效申购申请金额/T日对应类别基金份额的单位净值)

投资者申购申请确认金额=投资者T日提交的有效申购申请金额×T日申购申请确认比例

注:确认金额的计算结果截位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T 日提交的有效申购申请,计算申购费用适用的申购费率为比例确认后的确认金额所对应的申购费率。该部分申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申购最低限额的限制。最终申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金登记机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对于触发比例确认的情形及具体的确认比例,本基金管理人不再另行公告,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igwfmc.com)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