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3年

3月22日

查看其他日期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2023-03-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09 证券简称:天奇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5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签订的合作协议是基于各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合作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的约定,后续项目合作以后续签订的具体项目协议为准,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为各方开展合作的框架性文件,不涉及具体金额,对公司2023年经营业绩不会产生直接影响。本协议的签署一定程度上将有助于公司未来业务发展。

3、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的情况详见“六、其他相关说明”。

一、协议签署概况

近日,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奇股份”)与中国诚通生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通生态”)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双方拟在锂电池回收循环利用领域进行全方位深度合作。

本次签订的合作协议为意向性文件,不涉及具体金额。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协议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在双方明确具体合作项目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协议对方介绍

公司名称:中国诚通生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1347564280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86年12月31日

注册资本:51,521.3727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梁明武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六区18号楼五、六层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电池制造;电池销售;储能技术服务;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再生资源销售;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电子专用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水资源管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环保咨询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水质污染物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诚通生态第一大股东为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诚通生态47.5531%股权。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为国务院国资委下属企业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通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天奇股份持有诚通生态5.8228%股权。

除上述股权关系之外,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诚通生态、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诚通集团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查询,诚通生态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及履约能力。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诚通生态有限公司

(一)合作原则

1、甲乙双方在遵守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及相关行业规章制度的前提下,遵守“平等自愿,互利互惠、诚实守信、长期合作”的原则,一致同意采取措施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天奇股份发挥自身深耕锂电循环业务多年的技术与平台优势,诚通生态发挥自身央企资源与资金优势。双方共建锂电池服务管理体系、构建电池回收生态、合作开展电池梯次利用及电池元素再生业务,以锂电池全生命周期管理者为己任,携手共建锂电池回收循环利用产业闭环。

2、甲乙双方愿意将对方视为自己的重要业务合作伙伴,拟在锂电池回收循环利用领域进行全方位深度合作。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双方拟成立合资公司,产业资源共享,加深交流协作,共创发展契机。

3、本战略框架协议为双方合作的指导性框架文件,双方在本协议下,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根据本协议条款所指的合作具体内容,由甲乙双方协商洽谈,推进合作的深入发展。

(二)合作内容

1、电池梯次利用产能

双方发挥各自优势,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依托诚通生态在上游原材料获取上的渠道优势及资金优势,依托天奇股份在电池梯次利用领域丰富的产业经验及技术团队优势,拟合作共建锂电池梯次利用产能。

2、电池元素再生产能

双方发挥各自优势,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依托诚通生态在上游原材料获取上的渠道优势及资金优势,依托天奇股份在电池元素再生领域丰富的产业经验、技术团队优势,拟合作共建锂电池元素再生产能。

3、电池银行合作

双方共同孵化电池银行项目,以创新业务模式吸引资源导入,提前深度绑定退役电池资源,为后续共建电池梯次利用产能及再生利用产能提前锁定原料。

4、其他

(1)回收平台体系建设合作

天奇股份通过“线上平台+线下渠道”模式,扎实布局锂电池回收体系,诚通生态可共同参与天奇锂电池回收平台体系的建设,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回收体系建设、线下电池维修、更换、临时仓储网络,电池前处理基地等。

(2)产业资源共享

发挥诚通生态及诚通集团通联企业资源优势,对接优势产业资源如国有大型物流集团、国有大型电力集团及储能企业等,合作共建电池回收渠道;发挥天奇电池管理技术服务支持及电池回收循环利用领域的产业优势,助力诚通资源导入。

(3)人才合作

双方通过各自研究机构进行人才资源的共享和交流,甲方根据乙方需求提供锂电池回收利用专业人员培训等服务,乙方根据甲方需求对接锂电循环行业高端人才资源。

(三)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5年。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作方诚通生态为国务院国资委直属企业诚通集团旗下专业生态环保产业平台,为诚通集团服务于生态文明建设国家战略的主要平台。诚通集团拥有丰富多样的产业布局和资源,并于2020年成为天津力神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诚通生态是第四批国家发改委、国务院国资委混合所有制试点单位,通过灵活、市场化的机制打造生态环保领域标杆示范企业。诚通生态致力于中国生态领域的资本运营和环境综合服务,力争成为“生态文明建设”国家战略的践行者和建设美丽中国的主力军,主要业务板块为锂电回收板块及工业环保板块。在锂电回收板块中,诚通生态提供再生及梯次利用整体解决方案,搭建绿色智能回收工厂,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均有相关循环基地布局规划。

本次公司与诚通生态达成战略合作,双方将围绕设立合资公司共建产能、合作孵化电池银行项目、共建回收生态体系、共享产业资源等多方面开展,依托诚通生态及诚通集团多样化的产业布局、资金实力及通联企业资源优势,结合公司在锂电池循环利用领域积累的技术优势、规模优势、生产管理经验、行业资源等,合作开展电池梯次利用及电池元素再生业务,共建锂电池服务管理体系,构建电池回收生态,以锂电池全生命周期管理者为己任,共建锂电池回收循环利用产业闭环。

本次合作有利于发挥各方优势,整合资源、协同互补,推动双方在锂电池循环领域合作共赢;能够进一步扩大公司锂电池循环业务规模,深化公司布局锂电池回收循环产业的的广度与深度,增强公司的差异化竞争优势,全面提升公司在锂电池循环利用行业的综合竞争力。

如本次合作能够顺利实施,将扎实推进公司动力电池回收体系建设及回收渠道布局,强化公司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履行本协议而对合作方形成依赖。本次签署合作协议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如本协议顺利履行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合作协议为双方合作的原则阐述,不具有强制性法律约束力,具体合作事项需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协商确定后另行签署合作协议。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合作后续事项的落地实施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情况:

2、2022年11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司董事费新毅女士、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HUA RUN JIE先生、董事兼财务负责人沈保卫先生、董事沈贤峰先生、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张宇星先生、副总经理仇雪琴女士及副总经理李明波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预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93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075%。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减持完毕的公告》,并于2023年3月1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暨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张宇星先生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81,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40%,张宇星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公司副总经理李明波先生合计减持公司股份77,4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03%,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董事费新毅女士、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HUA RUN JIE先生、董事兼财务负责人沈保卫先生、董事沈贤峰先生及副总经理仇雪琴女士持股无变化,且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无变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亦未收到上述股东及公司董监高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其他计划;亦不存在未来三个月内上述股东及公司董监高所持公司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形。

特此公告。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