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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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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3-03-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6

债券代码:155045 债券简称:18豫园01

债券代码:163038 债券简称:19豫园01

债券代码:163172 债券简称:20豫园01

债券代码:188429 债券简称:21豫园01

债券代码:185456 债券简称:22豫园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3月2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银星皇冠假日酒店2楼金爵1厅(番禺路400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黄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做好新网投系统上线并行期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新网络投票系统上线及发布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的通知》,同时向公司股东提供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表决。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2人,出席12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管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一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一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一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一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一限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一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一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一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0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2.05、《发行数量》

2.06、《限售期》

2.07、《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2.08、《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2.09、《上市地点》

2.1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3、《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8、《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1-9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光大律师事务所

律师:潘轶律师、程安卿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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