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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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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03-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9版)

证券代码:603516 证券简称:淳中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0

债券代码:113594 债券简称:淳中转债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3年3月21日,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公司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已实施完毕,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150,800股,公司注册资本减少1,150,800元;公司于2020年7月21日公开发行了3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淳中转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2022年1月27日至2026年7月20日止,自前次工商注册资本变更至今,“淳中转债”累计转股数量1,990股,公司注册资本减少1,148,810元。

综上,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86,336,372元变更为人民币185,187,562元。鉴于“淳中转债”目前仍处于转股期,具体股本变更情况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最终结果。

具体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委派的人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上述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最终结果。

特此公告。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3516 证券简称:淳中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6

债券代码:113594 债券简称:淳中转债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

执行情况及2023年预计

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合理,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和经营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做出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审议程序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含下属的其他子公司,下同,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峻峰回避了表决。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的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交易各方均遵循了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2022年度所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遵循了市场化原则、公平、公正原则和一贯性原则,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的关联方交易情况;公司对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是公司结合目前日常业务经营情况以及2023年度业务发展情况作出的合理预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公司正常业务开展所需,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注:北京中孚利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利安”。

2022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与高级管理人员程锐先生担任董事的北京中孚利安科技有限公司之间存在销售商品、购买原材料、房屋租赁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公司与中孚利安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累计不超过6,200万元。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以及独立意见。

(三)2023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人民币

2022年4月,公司总经理决议审议通过了向中孚利安提供房屋租赁服务的议案,租赁金额60万元,租赁期自2022年4月至2023年4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情况

1、北京中孚利安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4月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1QM9C5D

注册资本:人民币562.50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强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机械设备。(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程锐先生担任董事的企业。

2、北京淳防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2年9月5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BY08U517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孔伟军

经营范围: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信息安全设备销售;安防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张峻峰先生担任董事的企业。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

上述关联方目前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正常,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保持独立,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包括购买原材料、销售商品、房屋租赁等,交易双方严格履行合同或协议内容,在定价政策方面,均按国家规定和市场公平合理的价格进行结算支付。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加快公司发展,增强公司竞争力。交易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3516 证券简称:淳中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1

债券代码:113594 债券简称:淳中转债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作出的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 2023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23年3月21日,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变更政策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并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2022年5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适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相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22〕13号),规定了“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承租人与出租人就现有租赁合同达成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等租金减让,减让后的租赁对价较减让前减少或基本不变,且综合考虑定性和定量因素后认定租赁的其他条款和条件无重大变化的,对于2022年6月30日之后应付租赁付款额的减让,承租人和出租人可以继续选择采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规范的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并规定自2022年5月19日起施行。

3、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并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宜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解释15号、解释16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和监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3516 证券简称:淳中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4

债券代码:113594 债券简称:淳中转债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现将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淳中科技”)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8]124号《关于核准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3,386,7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64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459,314,788.00元,减除发行费用42,289,086.40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17,025,701.60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1月29日全部到位,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8]第ZB10038号验资报告。

2、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034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20年7月21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面值300,00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票面金额为100.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0,000,000.0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9,782,075.4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90,217,924.52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7月27日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7月27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0]第ZB11541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 以前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417,025,701.60元,截止2021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共计319,627,056.21元(含置换先期已投入的自筹资金46,501,831.89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净额为106,000,000.00元,2021年度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为169,290.81元,截至2021年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3,017,648.75元。

2、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为290,217,924.52元,截至2021年末已使用募集资金99,844,269.48元(含置换先期已投入的自筹资金22,405,631.18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150,000,000.00元,截至2021年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41,399,748.28元。

(三) 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元

2、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

单位:元

二、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特制定了《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不存在违反《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况。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元

2、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元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于2018年2月8日分别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于2019年11月7日披露了《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3),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解除了持续督导关系,并由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山证券”)承接原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鉴于保荐机构变更,公司及保荐机构中山证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2、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

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安徽淳芯和保荐机构中山证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分别于2020年7月27日、2020年7月28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18年7月2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650.18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ZB11845号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详见公司2018年7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淳中科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2018-035号)。

2、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

2020年8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40.56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B11569号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详见公司2020年8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淳中科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2020-048号)。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2018年4月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计划从闲置募集资金中使用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9年3月26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2)2019年3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5,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0年3月20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3)2020年3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不超过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5,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1年3月4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4)2021年3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计划从闲置募集资金中使用12,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2年2月21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5)2022年2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计划从闲置募集资金中使用9,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尚有8,8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尚未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2、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

(1)2020年8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不超过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5,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1年7月26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2)2021年7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不超过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5,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2年7月18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3)2022年7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不超过1.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8亿元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公司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2018年2月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限期内,资金可循环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2019年7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以增加公司收益。

(3)2020年7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以增加公司收益。

(4)2021年7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以增加公司收益。2021年公司未实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5)2022年7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以增加公司收益。2022年公司未实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

(1)2020年8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以增加公司收益。

(2)2021年7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以增加公司收益。

(3)2022年7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以增加公司收益。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可转债项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0元。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了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3年3月21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1日

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2:

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专业音视频处理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尚处于建设期,项目正常实施中。

注2:“营销网络建设项目”非独立运营项目,亦不属于单纯的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类项目,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无法定量评估。

证券代码:603516 证券简称:淳中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3

债券代码:113594 债券简称:淳中转债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3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3月10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胡沉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度经营发展情况,公司编写了《2022年年度报告》 以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以及《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内部治理制度的规定,严格履行有关法律法规的义务,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积极推进监事会决议的实施,不断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及规范运作能力,全体监事认真履职、勤勉尽责,为公司监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保证了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考虑到外部环境和公司自身经营发展需求,公司拟定2022年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8,184,456.20元(按目前已披露的总股本185,187,562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的3,343,000股为基数测算,具体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数为准)。

如在以上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与相关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符合市场经济原则,遵循了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结算时间和方式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工作的需要,同时保持公司未来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续聘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聘任及审计费用等事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了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获取额外的资金收益。公司将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的额度内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存使用;前述授权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投资期限、投资额度及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限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具体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结合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工作胜任能力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拟定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的薪酬方案:公司根据独立董事专业素养、胜任能力和履职情况,结合本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及经营规模,并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决定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确认为每年8万元(税前),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具体包括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基本薪酬主要考虑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不进行考核,按月度发放;绩效薪酬根据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公司目标完成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按各考核周期进行考核发放。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已实施完毕,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150,800股,公司注册资本减少1,150,800元;公司于2020年7月21日公开发行了3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淳中转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2022年1月27日至2026年7月20日止,自前次工商注册资本变更至今,“淳中转债”累计转股数量1,990股,公司注册资本增加1,990元;综上,公司注册资本减少1,148,810元,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86,336,372元变更为人民币185,187,562元。鉴于“淳中转债”目前仍处于转股期,具体股本变更情况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最终结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公司变更登记的议案》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