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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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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03-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678 公司简称:火炬电子

转债代码:113582 转债简称:火炬转债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及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截至2023年2月28日,公司总股本为459,295,461股,依据上述计算方式,合计派发现金红利约160,148,394.70元。

如在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因可转债转股等事项导致股本总数发生变化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电子元器件行业

1、行业发展现状

电子元器件作为支撑信息技术产业发展的重要基石,一直是国家鼓励与扶持的对象,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基础电子元器件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提出力争到2023年电子元器件销售总额达到21,000亿元、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电子元器件企业,力争15家企业营收规模突破100亿元,进一步巩固我国作为全球电子元器件生产大国的地位,促进电子元器件行业向好发展。

电容器为被动元器件的主要组成部分,下游应用极其广泛。按照主要原材料的不同,主要可以分为陶瓷电容、铝电解电容、薄膜电容、钽电解电容四大类。电容器市场发展平稳,根据华经产业研究院数据统计,2011年我国电容器行业市场规模为664亿元,到2020年我国电容器行业市场规模增长至1,157亿元,复合增长率达6.36%。其中,陶瓷电容器因为体积小、电压范围大等特点,在电容器市场中份额占比超过50%,2020年我国陶瓷电容器市场规模约为615亿元,同比增长6.4%。随着传统消费类和工业类电子产品的升级换代,汽车电子、新能源汽车、5G等领域的快速发展,电容器行业将面临良好的发展契机及广阔的市场空间。

2、周期性特点

电子元器件行业整体呈现区域性聚集特征,产品价格随着供需关系波动变化,其下游领域中,国防工业行业由于政策相对稳定,生产企业需要具备相关资质,需求量较为平稳;而消费电子、汽车电子、工业控制、医疗电子、安防等行业较易受宏观经济政策、居民收入水平、消费者偏好等因素影响,有一定的周期性。行业受单一行业季节性波动影响较小,整体而言,受元旦、春节等假期影响,一季度市场需求基本为全年最低水平。

3、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特种电子元器件因应用环境特殊,且具备保密性及高可靠性要求,进入配套市场必须先取得相关资质认证,供应体系验证时间较长,流程相对复杂,因此,行业集中度较高,竞争格局较为稳定。报告期内,公司以31位荣登2022年中国电子元件行业骨干企业榜单(原中国电子元件百强企业),至此已连续11年荣登该榜单,在技术、产品、客户等方面具备优势地位。

(二)陶瓷新材料行业

在“一代材料,一代装备”属性基础下,新材料作为我国新一代武器装备基础支撑,提升产业自主化、高端化,突破产业发展瓶颈,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根据中信建投证券研究报告,新材料多依赖于科研院所多年的技术预研攻关,具有较大的技术壁垒,跟随新型号研发后具有较高的排他性,且再研型号倾向选择具有既往型号研制经验的配套单位,进而形成技术垄断优势的规模延续及扩张。

同时,装备升级换代对新材料的引入会降低产品的可靠性,其应用放量亦需要遵守客观技术成熟度提升规律,即在技术水平提升的正面影响及可靠性降低和制造成本增加的负面影响之间取得平衡,因此验证及应用均需要较长的周期。基于材料企业重资产投入的特性,规模效应的实现有望带动企业盈利能力提升。

立亚系公司作为国内少数具备陶瓷材料规模化生产能力的企业之一,突破特种高性能新材料各项产业制备关键技术,在技术、产品、规模、客户储备等方面具备先行优势。

(三)贸易业务

公司主要围绕电子元器件相关领域开展贸易业务,基于资源及规模优势为终端客户提供产品销售及服务业务。近年来,汽车电子、新能源、5G通讯、工业类电子等产业领域的发展为元器件业务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及机遇,公司通过为客户提供培训、检测、技术支持等全方位服务,凸显差异化竞争优势,获得多家客户年度优秀供应商荣誉。

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公司业务主要分为元器件、新材料和国际贸易三大板块,元器件板块主要由火炬电子、天极科技、福建毫米组成;新材料由立亚系公司实施,结合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为一体,采用批量生产及小批量定制化生产两种模式相结合,通过直销方式进行销售;国际贸易业务由雷度系公司负责,采取买断销售方式进行。

(一)元器件板块

1、火炬电子成熟产品包括片式多层陶瓷电容器、引线式多层陶瓷电容器、多芯组陶瓷电容器、脉冲功率陶瓷电容器、钽电容器、超级电容器等多系列产品,广泛应用于航空、航天、船舶及通讯、电力、轨道交通、新能源等高端领域。

2、天极科技主要从事微波无源元器件及薄膜集成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并形成微波芯片电容器、薄膜电路、薄膜无源集成器件、微波介质频率器件四类产品,广泛应用于军用雷达、电子对抗、精准制导、卫星通信等国防领域以及5G通信、光通信等民用领域。

3、福建毫米以电阻器为核心产品,开发应用频段较广的各类电阻及衍生产品,面向航天、航空、船舶及高端医疗、电子汽车、物联网等中高端领域。

(二)新材料板块

立亚新材主营产品为CASAS-300高性能特种陶瓷材料系列产品,应用于航天、航空、核工业等领域的热端结构部件;立亚化学作为原材料供应基地,主要产品包括固态聚碳硅烷、液态聚碳硅烷(报告期内新增)等系列产品,一方面能作为高性能特种陶瓷材料的先驱体,另一方面,亦可作为基体制造陶瓷基复合材料。由聚碳硅烷制备的纤维和基体都具有耐高温、抗氧化、高比强度、高比模量等优异特性,技术水平及产品性能领先。

(三)国际贸易板块

公司与多个国际知名品牌原厂建立了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贸易板块覆盖产品主要包括大容量陶瓷电容器、钽电解电容器、金属膜电容器、铝电解电容器、电感器、双工器、滤波器等,下游涉及领域广泛,主要集中于通讯产品、数码产品、汽车电子、安防、工业类电子等领域。

公司产品市场地位、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利润主要来源于元器件业务,扎根行业三十余年,开拓多元化产品线,创立自有品牌,曾荣获国家级/省级新产品奖、福建省科技进步奖、福建省名牌产品、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等荣誉称号,并持续推进新品研发和工艺技术攻关,优化产品结构。报告期内,以31位荣登2022年中国电子元件行业骨干企业榜单。在国家持续推动国产替代的背景下,特种领域电子元器件、5G通讯等下游市场快速发展,公司自产元器件板块稳健发展。

贸易板块与国际知名厂商保持长期合作,积累多年的专业经验,在产品选型、供货速度等方面均具备较强的优势,敏锐捕捉前沿格局动态,把握物联网、5G、新能源汽车等新兴细分市场机遇,推进东南亚市场布局,为公司输送利益增长点。

新材料板块因其重资产属性,规模效应实现后有望推动盈利能力上升。公司通过技术独占许可方式掌握了CASAS-300特种陶瓷材料产业化的一系列专有技术,属国内首创,技术水平领先。作为国内少数具备陶瓷材料规模化生产能力的企业之一,产品性能和产能已具备稳定供货能力。报告期内,通过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设立产业基金,推动新材料下游发展,实现产业链的良性循环。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注:上述比例以报告期末公司总股本459,861,361股计算。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注:上述比例以报告期末公司总股本459,861,361股计算。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55,871.51万元,同比下降24.8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0,145.29 万元,同比下降16.15%。截止2022年末,公司总资产754,160.72万元,较期初增长8.6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528,129.15 万元,较期初增长12.93%。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678 证券简称:火炬电子 公告编号:2023-008

转债代码:113582 转债简称:火炬转债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3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曾小力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火炬电子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审议《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火炬电子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3、审议《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火炬电子2022年度审计报告》。

4、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上市监管机构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截至监事会决议出具之日,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火炬电子2022年年度报告》及《火炬电子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5、审议《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考虑了公司整体经营情况、现阶段资金需求及股东利益等综合因素,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实施该预案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火炬电子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6、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价。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相关制度均得到了有效的执行。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火炬电子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审议《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火炬电子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8、审议《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申请银行授信及提供担保的方案系基于日常经营所需,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均为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能够有效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有利于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火炬电子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的公告》。

9、审议《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多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经验,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且具备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保持了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的工作要求,聘任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火炬电子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10、审议《关于制定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火炬电子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11、审议《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拟回购注销145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406,750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并按规定履行回购注销程序。

审议结果: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洪丽铃女士回避表决,结果为通过。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火炬电子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特此公告。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3678 证券简称:火炬电子 公告编号:2023-009

转债代码:113582 转债简称:火炬转债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及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的股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主要考虑到公司目前所处行业现状、日常经营、项目建设及未来战略布局资金储备等因素,未来将存在较大的资金需求。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086,173,657.0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及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的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截止2023年2月28日,公司总股本为459,295,461股,依据上述计算方式合计派发现金红利约160,148,394.70元,剩余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转增股本。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回购股份》第八条: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2年度,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使用3,499.15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公司股份,视同现金分红。因此,2022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195,139,894.70元,占母公司本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比例为33.32%,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24.3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因可转债转股等事项导致股本总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金额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低于30%,主要原因如下: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所处行业为电子元件制造。电子元器件作为支撑信息技术产业发展的重要基石,被广泛应用于航空、航天、船舶、兵器及通讯、电力、轨道交通、新能源、消费电子等领域,市场发展平稳。电子元器件行业一直是国家鼓励与扶持的对象,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基础电子元器件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提出力争到2023年电子元器件销售总额达到21,000亿元、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电子元器件企业,力争15家企业营收规模突破100亿元,进一步巩固我国作为全球电子元器件生产大国的地位,促进电子元器件行业向好发展。随着传统消费类和工业类电子产品的升级换代,汽车电子、新能源汽车、5G等领域的快速发展,长远看来,电子元器件行业亦将面临良好的发展契机及广阔的市场空间。

(二)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经营模式

公司现有元器件、新材料和国际贸易三大业务板块:元器件板块历经行业三十余年的沉淀,已开拓了多元化的产品线,创立自有品牌,并持续进行新品研发和工艺技术攻关。在国产替代加速及下游新兴产业蓬勃发展的趋势下,公司元器件板块发展态势稳健;新材料板块突破特种高性能新材料各项产业制备关键技术,产品性能和产能已具备稳定供货能力,并参与设立产业基金力争推动新材料下游企业发展及产业链良性循环;国际贸易板块通过与国际知名厂商保持长期合作,积累多年的专业经验,在产品选型、供货速度等方面均具备较强的优势。

公司元器件板块及新材料板块均采用批量生产及小批量定制化生产两种模式相结合,通过直销方式进行销售,国际贸易板块采取买断销售方式进行。

(三)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5,871.51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0,145.29万元。随着国内经济运行和消费活力整体好转,公司需投入充沛的资金以推动产业链布局、新市场开拓、数字化升级、技术研发、人才引进等经营计划的实现。

(四)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及发展阶段,结合公司实际财务状况及长远布局做出的。公司留存部分资金有利于保障战略规划的顺利实施,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亦有利于增强公司长期回报能力。

(五)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补充运营资金,节约因银行贷款引起的财务成本。公司将围绕主营业务,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持续进行专业人才储备及研发团队建设。同时建设紫华园区打造智能制造工厂,以创新科技提升生产良品率及技术优化进程,推进数字化转型,均需要配置相应的自有资金。

为保障公司长远发展和现金流的稳定性,支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维护全体股东长远利益,公司有必要合理储备资金。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出具如下意见: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与目前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及资金需求相匹配,充分考虑公司未来发展,兼顾投资者合理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此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考虑了公司整体经营情况、现阶段资金需求及股东利益等综合因素,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实施该预案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3678 证券简称:火炬电子 公告编号:2023-010

转债代码:113582 转债简称:火炬转债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公告格式》的有关规定,现将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587号”文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00万张,每张面值为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97.25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102.75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6月2日全部到账,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验证,并出具“容诚验字[2020]361Z0045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报告期内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制定《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公司依据《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于2020年6月5日与开户银行、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11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2年10月24日,公司已将该次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4,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2年10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亿元尚未到期归还。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总额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报告期内,公司未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不适用。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项目仍在建设中。

(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报告期内,受国内外宏观环境影响,部分设备主要是进口设备的排产和交付时间延长,以及募投项目实施所在厂区空间受限等因素影响,募投项目的进度滞后于原投资计划。为了保证募投项目顺利、持续推进,保障募投项目建设质量和整体运行效率,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3年12月。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按计划使用在各募投项目上,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2年度,本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火炬电子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火炬电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东北证券认为: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该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表: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03678 证券简称:火炬电子 公告编号:2023-012

转债代码:113582 转债简称:火炬转债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的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顺利完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审计事项。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报审计事务的总体评价和提议,公司拟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情况如下:

一、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267人,其中65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1年度收入总额为233,952.7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837.6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94,730.69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21家上市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6,988.75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2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2次。

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闫钢军,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九牧王、欣贺股份、嘉亨家化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拟):林辉钦,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火炬电子、东亚机械、垒知集团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拟):韩经华,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拟):林宏华,199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瑞达期货、盈趣科技、惠威科技、狄耐克、火炬电子、新大陆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闫钢军、签字注册会计师林辉钦及韩经华、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林宏华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2年年报审计费用为100.7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37.1万元(含税),与上期审计费用持平。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3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资格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执业准则,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及时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需求。鉴于双方良好的合作,同时为保证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建议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公司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很好地完成了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任务,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能力,且具备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年报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2023年3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3678 证券简称:火炬电子 公告编号:2023-013

转债代码:113582 转债简称:火炬转债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结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结构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发展及人才梯队建设需要,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现对公司组织结构进行调整,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结构调整后的具体实施及进一步细化等相关事宜。本次组织架构调整是对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调整后的公司组织结构图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二日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组织结构图

证券代码:603678 证券简称:火炬电子 公告编号:2023-006

转债代码:113582 转债简称:火炬转债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相应变更,对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5号》”),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6号》”),其中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5号》《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解释15号规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

2、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准则解释15号规定“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为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3、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4、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5、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如果企业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适用本解释的上述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3678 证券简称:火炬电子 公告编号:2023-007

转债代码:113582 转债简称:火炬转债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3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蔡劲军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2、审议《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火炬电子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报告其履职情况,内容详见《火炬电子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3、审议《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火炬电子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4、审议《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

审议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火炬电子2022年度审计报告》。

5、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火炬电子2022年年度报告》及《火炬电子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6、审议《公司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

审议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火炬电子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

7、审议《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及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的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截止2023年2月28日,公司总股本为459,295,461股,依据上述计算方式,合计派发现金红利约160,148,394.70元,剩余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审议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火炬电子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8、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审议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火炬电子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9、审议《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审议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火炬电子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10、审议《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火炬电子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的公告》。

11、《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作出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审议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火炬电子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12、审议《关于制定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审议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火炬电子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13、审议《关于制定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审议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14、审议《关于调整公司组织结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火炬电子关于调整公司组织结构的公告》。

15、审议《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审议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张子山先生回避表决,结果为通过。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火炬电子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16、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火炬电子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17、审议《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审议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火炬电子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3678 证券简称:火炬电子 公告编号:2023-011

转债代码:113582 转债简称:火炬转债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

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 被担保人: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24.30亿元,其中含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16.20亿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被担保方福建毫米、上海雷度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2023年3月20日,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下述范围内办理银行授信及因业务交易产生的担保事宜,签署授信、担保协议、资产抵押等相关法律文件。

一、2023年度银行综合授信情况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9.80亿元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并以公司及子公司相关资产作为该项下的抵押。上述授信额度项下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外币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贴现、进口开证、进口押汇、联动贸易融资、融资性保函、理财产品融资、结算融资等。具体授信业务品种及额度分配、授信期限、具体授信业务的利率、费率等条件由各家公司与授信银行协商确定。

二、2023年度担保预计情况

2023年度,公司预计为所属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21.80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为所属子公司与其供应商之间的业务交易提供累计不超过2.50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具体如下:

(一)因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基本情况

(下转5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