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3年

3月22日

查看其他日期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3-03-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3-011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3月17日以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于2023年3月21日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通讯表决的董事为戚振东先生和陆文龙先生。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袁静女士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并书面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2022年12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2023年1月9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相关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相关金融/类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该综合授信额度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

为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公司在上述审批的授信额度范围内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7,5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有效期为10个月,目前已签署《授信协议》及《最高额抵押合同》。根据《授信协议》要求,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寨春兴精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寨春兴”)以其所有的或依法有权处置的财物作为抵押物为公司进行担保,金寨春兴对该事项已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由全资子公司金寨春兴为本次授信提供财产抵押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约人民币5,540.19万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12)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子公司2023年度为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39,500万元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公司可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下使用:在向金融/类金融机构申请和使用综合授信额度、向供应商采购货物时使用供应商信用额度及信用账期、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及对外投标等日常经营需要、开具履约保函、提供反担保等,子公司将在上述额度内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担保额度授权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子公司之间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可以调剂提供担保额度;具体担保条款在实际担保业务发生时,由相关方协商确定,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担保事项的具体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关于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13)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参股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

公司参股公司凯茂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茂科技”)自然人股东许榕拟将其持有的0.912%、0.228%、11.88%、0.228%的凯茂科技股权分别以人民币800万元、200万元、14,531.25万元、200万元转让给深圳市四时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有守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庄海岸(上海)体育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筹策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法人股东荧茂光电(徐州)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3.55%凯茂科技股权以人民币3106.588万元转让给深圳市开阖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经审议,公司同意放弃上述股权优先购买权。

《关于放弃参股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14)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审议的部分议案涉及股东大会职权,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特提议于2023年4月6日15:00在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金陵东路120号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三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3-012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春兴精工”)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担保金额超过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5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事项如下:

一、担保事项概述

公司2022年12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2023年1月9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相关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相关金融/类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该综合授信额度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详见公司2022年12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相关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9)。

为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公司在上述审批的授信额度范围内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7,5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有效期为10个月,由全资子公司金寨春兴精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寨春兴”)为本次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540.19万元的财产抵押担保,金寨春兴对该事项已履行相关审批程序。目前已签署《授信协议》及《最高额抵押合同》。

根据《授信协议》要求,金寨春兴以其所有的或依法有权处置的财物作为抵押物为公司进行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该担保事项于2023年3月21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1年9月25日

3、法定代表人:袁静

4、注册资本:112,805.7168万元人民币

5、注册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浦田路2号

6、主营业务:通讯系统设备、消费电子部件配件以及汽车用精密铝合金构件及各类精密部件的研究与开发、制造、销售及服务;LED芯片销售、LED技术开发与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照明工程、城市亮化、景观工程的设计、安装及维护;自营或代理以上产品在内的各类商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本企业生产所需机械设备及零配件、生产所需原辅材料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进出口商品及技术除外);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8、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被担保人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授信、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2、担保人:金寨春兴精工有限公司

3、被担保人: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4、授信额度:7,500万元

5、担保金额: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寨春兴以其设备为公司提供抵押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5,540.19万元。

6、签署情况:已签署授信协议、最高额抵押合同

7、担保期限:10个月

8、担保方式:抵押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主要是为了公司经营发展需求;此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同意子公司为公司提供上述担保,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董董事意见

本次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属于公司及下属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经营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有效对外担保额度累计金额为528,302.4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40.51%,占总资产的85.15%。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对外担保余额为244,147.4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88.43%,占总资产的39.35%,其中公司对控股/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96,234.48万元,子公司对子(孙)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8,877.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表外担保余额为129,036.00万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最高额抵押合同;

4、授信协议。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三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3-013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春兴精工”)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担保金额超过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5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核定公司下属子公司2023年为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额度情况概述

根据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业务发展需要,为缓解公司短期流动资金周转压力,降低筹资成本,2023年公司下属子(孙)公司为公司提供不超过139,500万元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业务发展需要,下属子公司为公司提供2023年担保额度拟设定如下:

上述担保额度公司可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下使用:在向金融/类金融机构申请和使用综合授信额度、向供应商采购货物时使用供应商信用额度及信用账期、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及对外投标等日常经营需要、开具履约保函、提供反担保等,子公司将在上述额度内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子公司之间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可以进行担保额度的调剂。具体担保条款在实际担保业务发生时,由相关方协商确定,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担保事项的具体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1年9月25日

3、法定代表人:袁静

4、注册资本:112,805.7168万元人民币

5、注册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浦田路2号

6、主营业务:通讯系统设备、消费电子部件配件以及汽车用精密铝合金构件及各类精密部件的研究与开发、制造、销售及服务;LED芯片销售、LED技术开发与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照明工程、城市亮化、景观工程的设计、安装及维护;自营或代理以上产品在内的各类商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本企业生产所需机械设备及零配件、生产所需原辅材料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进出口商品及技术除外);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被担保人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签订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额度为根据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拟定2023年的额度,具体担保协议由公司、子公司与相关机构在担保业务发生时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下属子公司为公司设定担保额度,主要是为了公司经营发展需求;此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为公司设定上述担保额度,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下属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融资需求,提供担保的公司均为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公司,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有效对外担保额度累计金额为528,302.4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40.51%,占总资产的85.15%。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对外担保余额为244,147.4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88.43%,占总资产的39.35%,其中公司对控股/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96,234.48万元,子公司对子(孙)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8,877.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表外担保余额为129,036.00万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三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3-014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放弃参股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放弃权利事项概述

1、凯茂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茂科技”)为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春兴精工”)参股公司,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有凯茂科技5.73%股权;近日凯茂科技自然人股东许榕拟将其持有的0.912%、0.228%、11.88%、0.228%的凯茂科技股权分别以人民币800万元、200万元、14,531.25万元、200万元转让给深圳市四时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四时一号”)、深圳市有守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有守一号”)、东庄海岸(上海)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庄海岸”)、深圳市筹策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筹策一号”);法人股东荧茂光电(徐州)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3.55%凯茂科技股权以人民币3,106.588万元转让给深圳市开阖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开阖一号”)。本公司放弃凯茂科技股权优先购买权。

2、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放弃权利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2023年3月21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参股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放弃许榕先生与荧茂光电(徐州)有限公司所持凯茂科技合计16.798%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二、交易标的基本信息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凯茂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婷

成立日期:2008年05月22日

住所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街道合水口社区下朗工业区第21栋、22栋、

23栋、25栋、26栋

注册资本:5328.363721万美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经营范围:生产经营纳米镜片、手机玻璃镜片及其技术研发。增加:生产经营电子类视窗、新型电子元器件、新型液晶显示器、触控面板及其技术研发;从事以上产品的批发、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他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2、凯茂科技股权结构如下:

3、凯茂科技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元)

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凯茂科技(深圳)有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1、转让方

(1)姓名:许榕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412031983********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2)公司名称:荧茂光电(徐州)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方敏宗

注册资本:500万美元

成立时间:2009-09-04

注册地址:徐州经济开发区清洁技术产业园凤凰大道东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新型电子元器件;研发、生产、加工、组装平板显示器件;光学仪器及眼镜制造;电路板生产;销售自产产品。从事相关材料批发及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通讯及广播电视设备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受让方

(1)公司名称:深圳市四时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许榕

出资额:1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2-11-28

经营场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滨海社区高新南十道81、83、85号深圳市软件产业基地1栋207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公司名称:深圳市有守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许榕

出资额:1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2-11-28

经营场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滨海社区高新南十道81、83、85号深圳市软件产业基地1栋207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公司名称:东庄海岸(上海)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炳祥

注册资本:8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1-01-17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船山街80号333室

经营范围:体育运动项目的策划与经营,文化艺术交流与策划,体育赛事的策划,健身服务,会务服务,绿化工程,体育用品、服饰的销售,餐饮企业管理(不含食品生产经营)。

(4)公司名称:深圳市筹策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许榕

出资额:1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2-11-23

经营场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滨海社区高新南十道81、83、85号深圳市软件产业基地1栋207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公司名称:深圳市开阖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许榕

出资额:1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2-11-23

经营场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滨海社区高新南十道81、83、85号深圳市软件产业基地1栋207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与以上受让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放弃权利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受让方四时一号、有守一号、筹策一号、开阖一号均为许榕先生投资的持股平台,出于优化股权结构的考虑,许榕先生将持有的凯茂科技部分股份以每股2元的价格转让给四时一号、有守一号、筹策一号,同时开阖一号受让荧茂光电(徐州)有限公司持有凯茂科技股份;东庄海岸为凯茂科技自然人股东罗锦潮实际控制的公司,其基于对凯茂科技未来发展的信心,以每股2.79元的价格受让许榕先生持有凯茂科技的11.88%的股权。

五、对公司影响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有凯茂科技5.73%股权,本次放弃凯茂科技股权的优先购买权,不会导致公司持有凯茂科技的股份发生变化,不影响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不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参股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放弃对凯茂科技股权的优先购买权,不会改变公司在参股公司中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三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3-015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定于2023年4月6日(星期四)15: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4月6日(星期四)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最后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3月29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3月29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金陵东路120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2、提案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的公告》、《关于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2023-013)。

3、特别提示

(1)本次审议事项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股东表决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因涉及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登记时间:2023年4月3日(星期一)8:30-11:30、13:30-16:30

3、登记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金陵东路120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方式

(1) 联系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金陵东路120号董事会办公室

(2) 邮编:215121

(3) 联系人:刘一鸣 联系电话:0512-62625328

(4) 邮箱:yiming.liu@chunxing-group.com

5、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表决权。有关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6、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说明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47”;投票简称:“春兴投票”

2、意见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二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4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6日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4月6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投票指示代表本人(本公司)进行投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委托人应在表决意见的相应栏中用画“√”的方式明确表示意见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或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有效期限: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