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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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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1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21号)核准,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3月更名为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6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3.94元,本次公司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80,640,000.00元,扣除当时未支付的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48,725,192.45元后,实际存入募集资金账户的金额为人民币731,914,807.55元,扣除公司为本次股票发行所支付的预付保荐费、发行手续费、审计验资费、律师费等费用合计人民币17,032,572.3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714,882,235.2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7年11月15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B12046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款金额为36,719,442.98元,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注1: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募集资金募集主体,也是收购元亨仓储40%股权项目实施主体;佛山市天然气高压管网有限公司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佛山市天然气高压管网三期工程项目、芦苞至大塘天然气高压管道工程项目、南海西樵工业园天然气专线工程项目、高明沧江工业园天然气专线工程项目、西樵至白坭天然气高压管道工程项目的实施主体;佛山市三水能源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佛山市三水区天然气利用二期工程项目的实施主体;肇庆佛燃能源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高要市管道天然气项目二期工程项目、水南至禄步(萨米特陶瓷)天然气高压管道工程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根据上述项目的具体实施进度将拟使用资金由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划至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供子公司实施对应项目。

三、截至2022年末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2022年度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7年12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4,881,965.05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B12077号)。上述款项已于2018年3月9日置换完成。

上述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9月8日,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与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芦苞至大塘天然气高压管道工程项目”、“西樵至白坭天然气高压管道工程项目”已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对其进行结项;会议同意公司结合工程建设需求及实际经营情况,对“高明沧江工业园天然气专线工程项目”进行终止;并同意公司将上述结项及终止的募投项目节余资金36,498,095.20元(该金额为预估金额,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上述结项及终止的募投项目结余资金本年实际已转出36,446,949.17元。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剩余募集资金36,719,442.98元,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活期)。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本公司2022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表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详见附表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中高压管网和城市天然气中压管网建设项目均为公司运营的现有高压管网系统和城市天然气中压管网的改建、扩建和完善,目的是增加公司天然气管网的区域覆盖范围,提升公司管道天然气供气能力,与现有高压管网和中压管网并网运行,因此日常发生的费用、产生的收入无法直接在原项目与改建、扩建和完善后的项目间直接进行区分,公司按照项目整体进行核算。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重大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3年3月20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0日

附表一:

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佛山市三水区天然气利用二期工程项目”截至期末投资进度为101.41%,超过部分为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投入。

注2:芦苞至大塘天然气高压管道工程项目及西樵至白坭天然气高压管道工程项目,为公司运营的现有高压管网系统和城市天然气中压管网的改建、扩建和完善,目的是增加公司天然气管网的区域覆盖范围,提升公司管道天然气供气能力,项目建成后与现有管网并网运行,用于向子公司供气,其效益体现在公司的整体业绩中,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注3:水南至禄步(萨米特陶瓷)天然气高压管道工程项目,项目还未完工,因此还未开始用气而未产生效益。

注4:计算方法为:按照新增用户年销售额占相应公司当期销售收入比例,将该公司当期实现的净利润扣除投资收益、营业外收支等非正常经营性损益后的余额作为募投项目实现效益。

注5:收购广州元亨仓储有限公司40%股权项目对应的2022年实际效益为广东元亨仓储有限公司2022年度净利润-12,902.36万元。

注6: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资金来源为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因此无调整后投资总额;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直接产生营业收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附表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注5:“佛山市三水区天然气利用二期工程项目”截至期末投资进度为101.41%,超过部分为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投入。

注6:计算方法为:按照新增用户年销售额占相应公司当期销售收入比例,将该公司当期实现的净利润扣除投资收益、营业外收支等非正常经营性损益后的余额作为募投项目实现效益。

注7:收购广州元亨仓储有限公司40%股权项目对应的2022年实际效益为广东元亨仓储有限公司2022年度净利润-12,902.36万元。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3-023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母公司净利润463,550,670.46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955,531,904.74元。报告期内,公司提取了法定盈余公积金46,355,067.05元。

公司拟以本公告披露之日的公司总股本954,658,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429,596,46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按照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意见

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要求。上述预案若能实施,能让广大投资者参与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之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投资者进一步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会议同意本次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3-024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该等担保全部系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部分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因公司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2023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1,659,070万元,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1,343,08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315,990万元。公司仍在存续期的对外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451,643.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上述新增与存量担保额度之和,担保的有效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有效期内发生的担保事项因担保对象归还借款或担保到期结束,相关担保额度释放后可以滚动使用。具体担保金额根据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相关担保类文件金额为准。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担保额度情况如下:

(一)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

注:公司为香港华源能国际能源贸易有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21,000万元的担保;公司为深圳前海佛燃能源有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21,000万元的担保。

(二)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

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安排,办理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等具体相关事宜,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担保事宜在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办理,超过上述额度的担保事项,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股东大会另行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深圳前海佛燃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前海”)

法定代表人:梁嘉慧

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3号前海大厦T2栋1107

注册资本:人民币肆亿叁仟万元

主营业务: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电能、热能、新能源、节能环保产业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及技术销售;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深圳前海于2017年2月15日注册成立,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49,448.61万元,净资产为18,792.67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439,902.80万元,净利润为13,800.38万元。

经查询,深圳前海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香港华源能国际能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华源能”)

法定代表人:梁嘉慧

地址:香港铜锣湾恩平道利园二期28楼28-56及28-57室

注册资本:港币壹仟万元

主营业务:天然气的销售和进出口,天然气配套服务的相关咨询,成品油贸易,煤炭贸易。

香港华源能于2020年1月8日在香港注册成立,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佛燃能源(海南)有限公司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23,100.03万元,净资产为19,361.24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 21,298.94万元,净利润为17,989.43万元。

经查询,香港华源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云浮市佛燃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浮佛燃”)

法定代表人:范美伶

地址:云浮市云安区都杨镇云都大道353号(综合用房)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万元

主营业务:燃气经营;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热力生产和供应;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等。

云浮佛燃于2010年6月23日注册成立,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15,204.85万元,净资产为 5,279.96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7,399.52万元,净利润为34.37万元。

经查询,云浮佛燃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佛山综合能源(公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综合能源公司”)

法定代表人:熊海燕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2号季华大厦主楼第3层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捌仟伍佰柒拾伍万元

主营业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热力生产和供应;企业管理;节能管理服务;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企业管理咨询;储能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

综合能源公司于2013年3月29日注册成立,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35,796.03万元,净资产为20,303.04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14,591.57万元,净利润为407.01万元。

经查询,综合能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佛山市华昊能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华昊能”)

法定代表人:刘春明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唐园西一街16号3楼301室(住所申报)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亿元

主营业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企业管理咨询;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成品油批发;危险化学品经营。

佛山华昊能于2019年11月6日注册成立,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112,200.93万元,净资产为54,154.62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142,793.16万元,净利润为1,484.93万元。

经查询,佛山华昊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六)佛燃能源(海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佛燃”)

法定代表人:梁嘉慧

地址: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凯丰城市广场凯丰投资大楼九楼917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贰佰万元

主营业务:燃气经营;货物进出口;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工程技术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生物质能技术服务。

海南佛燃于2022年4月7日注册成立,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829.23万元,净资产为1,547.68万元,营业收入 302.71万元,净利润为255.20万元。

经查询,海南佛燃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七)中山市华骐能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华骐能”)

法定代表人:李相华

地址:中山市东凤镇民乐社区凤翔大道138号四楼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仟万元

主营业务:燃气经营。

中山华骐能于2019年11月28日注册成立,中山华骐能的股东为佛山市华兆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兆能”)和中山市悦梓源能源有限公司。其中华兆能持股比例为51%,中山市悦梓源能源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9%。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6,638.72万元,净资产为 2,869.97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 54,839.16万元,净利润为1,485.26万元。

经查询,中山华骐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八)广宁县新锐达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宁新锐达”)

法定代表人:范美伶

地址:广宁县古水镇太和工业园LNG气化站辅助用房仅作办公用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仟万元

主营业务:管道燃气项目开发、燃气输配;天然气管道安装和设备设施服务;销售:管道天然气、燃气管道和设备设施等。

广宁新锐达于2017年8月8日注册成立,广宁新锐达的股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兆能和天津天之汇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天之汇”)。其中华兆能持股比例为51%;天津天之汇持股比例为49%。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8,180.79万元,净资产为 2,729.06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15,924.06万元,净利润为686.95万元。

经查询,广宁新锐达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九)佛山三水佛燃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燃热电”)

法定代表人:刘威

地址:佛山市三水中心科技工业区西南园C区25-8号(F1)五楼507(仅作办公场所使用,住所申报)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元

主营业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

佛燃热电于2021年9月24日注册成立,佛燃热电为综合能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综合能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24,551.64万元,净资产为9,973.28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42.45万元,净利润为-7.18万元。

经查询,佛燃热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恩平市佛燃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恩平佛燃”)

法定代表人:胡志伟

地址:恩平市锦江大道东2号B座8、9层

注册资本:人民币肆仟万元

主营业务:燃气经营;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特种设备出租;机械设备租赁;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

恩平佛燃于2018年4月24日注册成立,恩平佛燃的股东为公司和恩平市北晟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其中公司持股比例为80%,恩平市北晟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0%。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27,746.01万元,净资产为5,635.89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79,435.37万元,净利润为2,043.36万元。

经查询,恩平佛燃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一)广州元亨仓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亨仓储”)

法定代表人:刘春明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小虎岛石化工区

注册资本:人民币陆亿肆仟柒佰肆拾叁万贰仟捌佰零捌元柒角壹分

主营业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仓储;成品油仓储(限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经营;成品油批发(限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保税仓库经营;出口监管仓库经营。

元亨仓储的股东为公司、广州元亨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亨能源”)和广州宏海创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海创展”)。其中公司持股比例为40%,元亨能源持股比例为30%,宏海创展持股比例为30%。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145,725.78万元,净资产为-52,998.00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133,616.17万元,净利润为-12,902.36万元。

经查询,元亨仓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二)佛山市华源能能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华源能”)

法定代表人:梁嘉慧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唐园西一街16号3楼306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捌佰万元

主营业务:燃气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煤炭及制品销售等。

佛山华源能于2019年9月18日注册成立,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前海佛燃的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6,350.14万元,净资产4,996.86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633,019.30万元,净利润4,109.78万元。

经查询,佛山华源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三)广东佛燃珠江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燃珠江”)

法定代表人:胡志伟

地址:恩平市横陂临港新型建材产业园虾山变电站南侧(经营场所:恩平市锦江大道东2号B座8层801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万元

主营业务:燃气经营;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化学品经营;成品油零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特种设备出租;机械设备租赁;住房租赁;计量技术服务;洗车服务;润滑油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日用品销售。

佛燃珠江于2019年3月13日注册成立,为公司和珠江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恩平市恩安能源有限公司出资设立的合资公司,其中公司持股比例为51%,珠江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9%,恩平市恩安能源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0%。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8,704.01万元,净资产为1,848.36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42,513.56万元,净利润为1,054.94万元。

经查询,佛燃珠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四)肇庆新为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肇庆新为”)

法定代表人:范美伶

地址:肇庆市高要区南岸街道湖西二路1号肇庆佛燃天然气有限公司办公楼内第三层02室(仅作办公场所)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仟万元

主营业务:燃气经营;热力生产和供应;合同能源管理;成品油批发;石油制品销售;技术服务等。

肇庆新为于2019年5月17日注册成立,肇庆新为的股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佛山市华粤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粤能”)全资子公司,华粤能持有其100%股权。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19,534.40万元,净资产为 5,752.48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99,994.03万元,净利润为3,815.68万元。

经查询,肇庆新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五)肇庆市中正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肇庆中正”)

法定代表人:范美伶

地址:肇庆市广宁县古水镇太和工业园LNG气化站辅助用房(仅作办公用途)

注册资本:人民币陆仟万元

主营业务: 燃气经营;土地使用权租赁;机械设备研发;特种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

肇庆中正于2021年01月08日注册成立,肇庆中正为华兆能全资子公司,华兆能持有其100%股权。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1,066.31万元,净资产为1,001.16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6.13万元,净利润为1.05万元。

经查询,肇庆中正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六)佛山市三水蓝聚能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聚能”)

法定代表人:何文权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仟万元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南丰大道63号四座B30车间(住所申报)

主营业务:热力生产和供应;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

蓝聚能于2018年10月22日注册成立,蓝聚能为华粤能全资子公司,华粤能持有其100%股权。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9,976.70万元,净资产为3,200.98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112,951.75万元,净利润为1,780.13万元。

经查询,蓝聚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文件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深圳前海、云浮佛燃、香港华源能、佛山华源能、佛山华昊能、海南佛燃、佛燃热电、综合能源、肇庆中正、肇庆新为、三水蓝聚能等全资子公司提供全额担保,被担保的子公司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原则上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广宁新锐达、元亨仓储、佛燃珠江、中山华骐能等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或将股权质押给银行,被担保的控股子公司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恩平佛燃的其他股东恩平市北晟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无法对外提供担保,公司为恩平佛燃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恩平佛燃向公司提供反担保,财务风险可控。

就上述担保事项,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签署有关担保协议或意向协议,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尚需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单项担保事项的协议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或协议)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董事会、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实施相关担保事项。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上述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事项,是为了子公司的经营发展,有利于其拓宽融资渠道,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被担保的子公司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本次担保事项的财务风险可控。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提供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且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子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含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事项)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2,110,713.00万元,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93,701.14万元,占公司经审计的最近一期(2022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17.25%;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0.00万元;公司无逾期担保贷款,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而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3-020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结合日常经营情况和业务开展的需要,公司预计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与关联方卓通管道系统(中山)有限公司、卓锐智高(武汉)科技有限公司、中山小榄港华燃气有限公司、中山市中润能源有限公司、深圳华安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清远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名气家(深圳)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小虎石化码头有限公司、广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广东智美家科技有限公司、广东耀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港华农业投资(南京)有限公司、港华辉信工程塑料(中山)有限公司、佛山市三水高顿泰新热能有限公司、佛山市绿能环保有限公司、佛山市福能发电有限公司、佛山市电子政务科技有限公司、佛山恒益热电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762,806,000.00元,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合计为445,225,761.10元。(以上均为不含税金额)

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黄维义先生、王颖女士、何汉明先生、冼彬璋先生、熊少强先生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佛山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二)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均为不含税金额

(三)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卓通管道系统(中山)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黎荣发

注册资本:4,1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经营工程塑料、塑料合金及其制品,产品境内外销售;从事自产产品及同类商品的进出口、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及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提供商业咨询服务(国家禁止类、限制类及有专项管理规定的除外,不含会计、审计、法律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置业路6号1楼101、2楼201、3楼301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卓通管道系统(中山)有限公司总资产64,215万元、净资产8,495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1,795万元、净利润-2,83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币种为人民币)

经查询,卓通管道系统(中山)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卓通管道系统(中山)有限公司为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卓通管道系统(中山)有限公司属于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卓通管道系统(中山)有限公司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作为燃气工程材料经销商,其在业内有着良好口碑,材料质量可靠,性价比相对较高,广泛应用于行业内各燃气公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港华辉信工程塑料(中山)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黎荣发

注册资本:550万美元

经营范围:生产经营工程塑料及塑料合金(管件、管材及其相关配件);从事上述相关产品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及配套业务(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提供商业咨询服务(不含会计、审计、法律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置业路6号1楼102、2楼202、3楼302、4楼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港华辉信工程塑料(中山)有限公司总资产14,010万元、净资产8,475万元、主营业务收入9,445万元、净利润1,00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币种为人民币)

经查询,港华辉信工程塑料(中山)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港华辉信工程塑料(中山)有限公司为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港华辉信工程塑料(中山)有限公司属于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港华辉信工程塑料(中山)有限公司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作为国内主要的PE管施工机具经销商,其产品性能稳定,广泛应用于各燃气公司并获得的评价相对较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佛山恒益热电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阮晖

注册资本:159,754万元

经营范围:电力、热力的生产及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佛山恒益热电有限公司总资产404,399.13万元、净资产108,484.1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16,608.64万元、净利润-52,049.7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币种为人民币)

经查询,佛山恒益热电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佛山恒益热电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佛山市控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担任董事的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佛山恒益热电有限公司属于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佛山恒益热电有限公司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

(四)清远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朱为禧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开发、建设、经营市区管道燃气项目;销售:燃具,厨具、电子产品;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CNG及LCNG加气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清远市人民三路47号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清远港华总资产109,295万元、净资产60,99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23,068万元、净利润9,68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币种为人民币)

经查询,清远港华燃气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清远港华燃气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清远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属于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清远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是依法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

(五)中山小榄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张旭龙

注册资本:2,000万元

经营范围:从事热力生产和供应;电力生产和供应;电力销售代理;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天然气相关设备、设施租赁;在中山小榄镇内以管道方式供应代天然气、石油气、油制气、天然气及承接管道维护工程;燃气炉具及配件的销售、安装、维修及相关辅助业务。分支机构经营以下项目:代天然气、石油气、油制气、天然气的储存。(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中山市小榄镇升平中路10号2座701、712房。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山小榄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总资产16,426万元、净资产8,93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6,695万元、净利润1,43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币种为人民币)

经查询,中山小榄港华燃气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山小榄港华燃气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实际控制人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在中国境内控制的下属企业,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中山小榄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属于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中山小榄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六)佛山市绿能环保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郭五珍

注册资本:16,160.3943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再生资源销售;环保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固体废物治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苗村白石坳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佛山市绿能环保有限公司总资产205,633万元、净资产31,51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7,174万元、净利润6,81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币种为人民币)

经查询,佛山市绿能环保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佛山市绿能环保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佛山市控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佛山市绿能环保有限公司属于公司关联方。(下转8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