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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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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3-03-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21版)

在以上条款变动后,原制度相应条款序号依次调整。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陈学安、宋伯庐回避了对本项议案的表决。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所审议事项的议案》

该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1.会议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3年4月12日下午14:30

4.现场会议地点:北京未来科学城七北路9号北新中心A座17层

5.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4日

6.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4月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

(4)公司聘请的律师

(5)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7.会议表决方式: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8.本次会议审议议案:

(1)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 关于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及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 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的议案

(8) 关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

(9)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泰山石膏有限公司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1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1)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2)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3)关于修改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14)关于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5)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次股东大会除审议上述议案外,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

股东大会的其他相关事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该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000786 证券简称:北新建材 公告编号:2023-005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3月20日上午在北京未来科学城七北路9号北新中心A座17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凯军先生主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各项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审计,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211,517,062.7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453,800,602.81元,减去2021年度分配的现金股利1,106,627,636.51元,母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可以不再提取,公司2022年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558,690,029.05元。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2022年12月31日的股份总额1,689,507,842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55元(含税),共分配利润1,106,627,636.51元。公司2022年度不送股,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发展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因实施2022年度利润分配涉及的相关事项。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利润分配的相关事项全部办理完毕之日止。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及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主要负责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等工作。现根据中审众环的实际工作量,确定公司向其支付2022年度审计费用共计262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24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2万元)。为开展审计工作而发生的差旅、住宿等费用由公司据实承担。

监事会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为公司开展2023年财务审计(含募集资金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任期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原则,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保障了公司财产安全。2022年,公司没有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公司风险评估、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业务和事项进行了详细自查和评估,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对《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规定。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资金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基础上,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委托理财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短期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不会影响日常经营运作和主营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审批与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公司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召开之日止的期间内,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委托理财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并同意在前述期间内授权进行委托理财的主体的法定代表人及管理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前述额度内具体实施每一笔委托理财有关事宜。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监事会认为:该风险评估报告对公司在财务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进行了客观、充分的评估。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风险评估报告。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在以上条款变动后,原制度相应条款序号依次调整。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000786 证券简称:北新建材 公告编号:2023-006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及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1年末合伙人数量199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28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80人。

(7)2021年经审计总收入216,939.1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85,443.4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9,646.66万元。

(8)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81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18,088.16 万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9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2次。

(2)45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行政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宁红,200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2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慧,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2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为安素强,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2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复核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安素强和项目合伙人宁红、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慧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宁红、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慧、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安素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中审众环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共计262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24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2万元),与2021年度审计费用相同。为开展审计工作而发生的差旅、住宿等费用由公司据实承担。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我们已对中审众环的相关资质、经验与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为公司开展2023年财务审计(含募集资金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及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核查,中审众环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及独立性,且具有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开展公司财务审计、内控审计和各项专项审计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推荐并继续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开展2023年财务审计(含募集资金审计)和内控审计,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中审众环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足够的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较好地履行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保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因此,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为公司开展2023年财务审计(含募集资金审计)和内控审计,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及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为公司开展2023年财务审计(含募集资金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任期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届时根据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业务量及市场水平,确定2023年度的审计费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函

5.独立董事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7.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000786 证券简称:北新建材 公告编号:2023-007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基于开展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预计2023年公司及下属公司与关联方进行采购、销售等各类日常关联交易共计120,309.85万元。公司及下属公司2022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36,094.57万元。

1.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陈学安、宋伯庐回避了对本项议案的表决。

2.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下转12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