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子公司之间调剂担保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 A 公告编号:2023-09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子公司之间调剂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2-2023年度拟为控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于2022-2023年度为参控股公司合计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9.87亿元的借款担保。在不超过上述担保总额度的情况下,授权公司董事会转授权给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可用担保额度在符合规定的担保对象之间进行调剂。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将控股公司漳州华侨城置业有限公未使用的担保额度2.5亿元和东莞上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使用的0.25亿元,调剂至全资公司江门华侨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次调剂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34%。调剂后,公司为漳州华侨城置业有限提供担保的额度由2.5亿元调整为0亿元、为东莞上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由8亿元调整为6.4252亿元、为江门华侨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由5亿元调整为7.75亿元。
上述调剂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管理层审批同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江门华侨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100%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10月,注册地为鹤山市古劳镇三连工业区三区7号二楼,法定代表人为宋磊,注册资本为1亿元,主营业务为旅游项目投资、开发、管理;旅游工艺品生产、销售;景区门票票务代理服务;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等。该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9.95亿元,负债总额10.86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4.75亿元,流动负债6.04亿元),资产负债率109.23%,净资产为-0.92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0.72亿元,净利润为-2.09亿元。截止2022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江门华侨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向相关商业银行申请的房地产开发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75亿元。
四、管理层意见
公司本次调剂担保额度属于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调剂,是对江门华侨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支持,有助于满足江门华侨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要,促进其业务发展;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财务风险可控,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本次担保额度内部调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3年2月28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433.3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3.37%。无逾期担保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三日